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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城市水资源管理及机制分析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2.1.5 农林水产省主管农田水利,原主管农田水利。

国外城市水资源管理及机制分析

日本是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同时并存的国家,因此全国没有统一的水行政管理机构,有关水利方面的行政职能,按治水和兴利两个方面,分属不同的省管辖,其中与城市水资源相关的部门主要有国土交通省、厚生劳动省、环境省、经济产业省等。

5.2.1.1 国土交通省

由原建设省、运输省和国土厅以及北海道开发厅合并而成,其中与水利相关的部门有河川局、国土水资源局和都市地域整备局。

1.河川局

主要负责防洪和河流整治,主要职责有河流海岸的整治、利用、保护及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流域治理与用水;国有水面的围垦;运河维护和水土保持;防灾、防汛和灾后重建;受地方委托负责流域财务工作。

2.国土水资源局

主要负责制定土地政策、土地利用计划、发布土地信息、限制土地买卖、公示地价、鉴定不动产和国土调查,还负责制定水资源政策和水资源开发规划。国土水资源局下设水资源部,水资源部内又分政策课、计划课和水源地对策课。

3.都市地域整备局

其主要业务涉及城市规划、整治与开发,改善大都市的功能等,也主管下水道的业务。该局下设下水道部,部内设下水道规划课、下水道事业课和流域管理官三个部门。(www.xing528.com)

5.2.1.2 厚生劳动省

由原厚生省和劳动省合并而成,在其众多的业务中,与水利相关的是生活用水,具体工作由厚生劳动省健康局水道课负责。健康局下设总务课、疾病对策课、结核传染课、生活卫生课和水道课。

5.2.1.3 环境省

其前身是环境厅。环境省设有综合环境政策局、地球环境局、环境管理局和自然环境局。其中的综合环境政策局负责拟定环境基本计划,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等;而环境管理局、负责制定环境标准、从事水环境的保护,治理土壤污染农药环境污染,地基沉降对策以及地下水污染对策等;环境管理局下设水环境部,主管规划课、水环境管理课和土壤环境课三个处的业务。

5.2.1.4 经济产业省

由原通商产业省演变而来,主管经济结构政策、通商政策、对外经贸合作、工业及商务信息政策等业务。其业务与水利相关的仅为水力发电,具体工作由经济产业省下设的“外局”——资源能源厅负责,资源能源厅下设节省能源—新能源部、资源—燃料部、电力煤气事业部以及一个特别机构核安全、保安院等若干部门,其中电力—煤气事业部主管电源开发的基本政策等业务。

5.2.1.5 农林水产省

主管农田水利,原主管农田水利。其内设农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农田灌排设施整治;农田治理;农村环境治理等。农业振兴局下设整治部,整治部下设设计课、水利整备课、农田整备课、农村整备课、防灾课等。农村振兴局主要业务为:农村、山村、渔村以及山区的振兴;直接支付制度、农业振兴区制度、农田转让、土地和水等与农业利用相关的软、硬件支撑;农业、农村整治工程、城市与农村的交流,以及城市农业的振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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