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接受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或传真方式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者需要填写北京大学统一编制的信息公开申请表(见表5-13,其中带“*”号的为必填项目)。在申请函中需要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与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电子版(或复印件)一起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或传真提交给北京大学的信息公开责任机构——北京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
北京大学信息公开网站上对于可公开的信息内容、回复时间、回复情况、申诉办法等并未进行说明。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要求高校组织编制本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每年10月底前对外公开,北京大学在信息公开网站的“年度报告”栏目下披露了2011—2012、2012—2013、2013—2014、2014—2015四个学年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总结年度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六个部分:
表5-13 北京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
(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披露学校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例如推动《清单》的落实情况、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情况、开展宣教培训情况等。(www.xing528.com)
(2)主动公开情况,主要披露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校报校刊、学校宣传部门、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的情况(统计数据、内容分类),并对招生录取、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以及信息公开的咨询和处理情况。
(3)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主要披露了学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分类及学校的答复情况。
(4)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主要披露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情况。
(5)学校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6)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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