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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法治教育教程:法律保障与限制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律对公民参政的保障是宪法保障通过立法的具体化。公民参政的具体形式和途径就是依靠这些法律创设出来,从而给予制度上的保障,同时,在立法上厘清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边界。另外,刑法通过规定“玩忽职守罪”等职务犯罪,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职责。当然,公民在行使政治自由时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严重侵害到他人权利和公共秩序的,也要受到刑事处罚。

高职高专法治教育教程:法律保障与限制

法律对公民参政的保障是宪法保障通过立法的具体化。首先,公民参政高度依赖政治程序法。公民参政的具体形式和途径就是依靠这些法律创设出来,从而给予制度上的保障,同时,在立法上厘清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边界。对此,第二节已有所介绍,于此不再赘述。其次,公民参政是在程序规则支配下的有序参与,倘若违反了这些规则,就应根据情节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制裁。如我国《选举法》规定,通过贿赂手段当选人大代表的,其当选无效。在衡阳贿选案中,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在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被确认并公告“当选无效”。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还应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一种行为类型,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通过规定犯罪和刑罚来保障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比如:通过“破坏选举罪”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扰乱公共秩序罪”保障“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通过“报复陷害罪”保障公民的监督权。另外,刑法通过规定“玩忽职守罪”等职务犯罪,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职责。比如,衡阳贿选案中,童×在担任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期间,对于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的情况未能及时反映,未严格依照《选举法》和有关换届纪律工作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最后被判玩忽职守罪。当然,公民在行使政治自由时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严重侵害到他人权利和公共秩序的,也要受到刑事处罚。如《刑法》规定了“侮辱罪”“诽谤罪”“诬告陷害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等。

法律法规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0条: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254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www.xing528.com)

第256条: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296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297条: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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