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案例选析

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案例选析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利用力学公式进行车速计算相比,运用监控视频进行车速鉴定显然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监控视频中的运动影像也是由快速更替的静止画面构成的,每一幅静止的画面在这里称为1“帧”。为此我们选取在摄像头和道路之间的两根立柱作为参照物,运用几何公式间接地计算出汽车尾灯在确定帧数差内移动的距离。

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案例选析

近年来,随着监控视频技术的普及,交管部门在交叉路口和重要路段普遍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一些银行、机关部门或商场、居民小区等也在门前安装了监控装置,还有一些大客车和小轿车也安装了行车记录仪,这就使道路交通事故的再现获得了一种全新的技术手段。一些监控视频记录下了事故发生的过程,有的视频虽然未能拍摄到事故的现场,但却捕捉到了肇事车辆事故发生前在镜头前驶过的身影。监控视频的影像资料对于车速鉴定尤为宝贵。从原则上说,只要监控画面上出现了肇事车辆移动的影像,我们就能相当准确地计算出车辆的行驶速度。

与利用力学公式进行车速计算相比,运用监控视频进行车速鉴定显然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这是因为,运用力学分析方法进行车速计算的精确程度,要受到现场痕迹等物证是否充分、鉴定者对力学公式的运用是否正确以及相关技术参数的选取是否恰当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况且有些技术问题至今尚未解决(如配备有ABS的汽车制动时路面上没有留下轮胎印迹,对于大客车和大货车,没有相关的碰撞形变量与有效碰撞速度关系的试验公式等),因此,并非100%的道路交通事故都能运用力学分析方法进行车速鉴定。但如果用监控视频计算车速,这一切困难都将不存在。所以,对于凡是附有监控视频资料的案件,运用监控视频计算车速应是首选。只可惜,目前大多数道路交通事故还不能提供相关的监控视频资料,我们仍然只能运用力学分析的方法去解决。

要掌握利用监控视频计算车速的方法,首先需要了解监控视频的原理。监控视频中运动影像的产生与过去胶片电影的成像原理是相同的。大家都知道,我们在电影银幕上看到的运动影像,实际上是由电影胶片上快速更替的静止画面构成的。由于人的眼睛在生理上对影像具有约0.1s的“视觉残留”时间,我们觉察不出相邻的两幅静止画面间的更替,从而使看到的画面变成连续运动的影像。监控视频中的运动影像也是由快速更替的静止画面构成的,每一幅静止的画面在这里称为1“帧”。视频资料中一般都会标明视频的总时间和总帧数,我们将视频总时间除以总帧数,就得出两帧之间的时间间隔τ,即

有的视频资料还直接标出每秒钟包含画面的帧数,按我国现行的监控视频技术标准,一般为1s包含25帧,于是,每两帧之间的时间间隔为

利用监控视频计算车速的具体步骤是:

(1)首先在视频画面上选择一个固定的参照物,例如道路上某一段白色的分道线、交叉路口人行斑马线等。(www.xing528.com)

(2)从视频中截取车辆通过该参照物的截图。我们以车辆的某一部位(可取车头、车尾或某一轴)为基准,截取这一部位进入参照物的一端的瞬间截图,读出画面显示的帧数,设为n1;再截取这一部位离开参照物另一端瞬间的截图,读出画面显示的帧数,设为n2。于是,可计算出车辆通过参照物的时间t=(n2-n1τ。测量参照物的长度L,最后代入下列公式计算车速:

当然,严格说来,运用式(10-1)计算得到的是车辆通过L距离内的平均速度,但一般参照物的长度只有数米,车辆经过参照物的时间只有零点几秒,因而平均速度实际上就接近于瞬时速度

参照物的选取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在监控视频的画面上实在找不到适当长度的固定参照物,我们也可以选取画面上的一个固定点,例如一根灯杆、一棵路树或画面的边界线等,甚至还可以在画面上肇事车辆通过的路径上人为设定一个固定点作为参照点。而利用车辆车身长或两轴的轴距通过该参照点时画面的帧数差来计时,此时式(10-1)中要代以肇事车辆的车身长或轴距(这些参数可以从车辆信息中查到),于是同样可以利用式(10-1)计算车速。当然由于车辆的车长或轴距都比较短,n2n1之差很小,计算的误差会增大一些。

本章案例10-1和案例10-2为选取画面中固定长度的物体作为参照物的案例。案例10-3~案例10-5则为并用固定参照物和肇事车辆的车长或轴距两种方法来计时的案例。案例10-6有些特殊。事故发生在光线很暗的夜间,监控画面显示,路面上没有可利用的参照物,且肇事汽车的车头在画面上又看不清楚,利用车身长计时也不可行,画面上只有汽车尾灯的移动比较清晰。为此我们选取在摄像头和道路之间的两根立柱作为参照物,运用几何公式间接地计算出汽车尾灯在确定帧数差内移动的距离。

利用监控视频进行车速鉴定是一项新手段,相信车速鉴定工作者在实践中还能创造出更多车速计算的方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