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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区立体过街设施空间设计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立体过街设施是指专供行人和自行车跨越道路用的地下通道和桥梁等,包括过街地道和过街天桥。定义与范围立体过街设施宜与周边建筑、街道空间有机衔接。立体过街设施不宜占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空间,若因条件受限,立体过街设施占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时,应保证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有效通行宽度。立体过街设施出入口处应预留人流集散空间设计示意图2.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新建人行天桥和连廊应设置垂直升降电梯,并保证24小时开放使用。

深圳福田区立体过街设施空间设计

立体过街设施是指专供行人和自行车跨越道路用的地下通道和桥梁等,包括过街地道和过街天桥。

定义与范围

立体过街设施宜与周边建筑、街道空间有机衔接。

立体过街设施不宜占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空间,若因条件受限,立体过街设施占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时,应保证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有效通行宽度。

自行车过街设施宜结合行人立体过街设施统一布局,行人立体过街应为自行车设置专用坡道或结合无障碍设计满足自行车过街需求。

设计原则

1.出入口设置

设计指引

(1)立体过街设施的出入口宜优先设置于道路外侧的绿化带或沿线建筑退红线空间,鼓励结合建筑一体化设计。

立体过街设施结合路侧绿化带设计示意图(一)

立体过街设施结合路侧绿化带设计示意图(二)

立体过街设施出入口设置于路侧绿化带内和结合建筑设计的实例

(2)立体过街设施的出入口设置于道路内侧时,原有人行道、自行车道空间宜相应拓宽,保障不小于路段人行道、自行车道宽度。(www.xing528.com)

改建情况下街道空间无法拓展,设置立体过街设施出入口后,人行道、自行车道宽度合计不得小于3m。

立体过街设施出入口设置于道路内侧(占用行道树)设计示意图

立体过街设施出入口设置于道路内侧(不占用行道树)设计示意图

(3)立体过街设施出入口处应预留人流集散空间。

立体过街设施出入口处应预留人流集散空间设计示意图

2.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

新建人行天桥和连廊应设置垂直升降电梯,并保证24小时开放使用。人行天桥和大型连廊在人流密集区应设置自动扶梯。

立体过街设施垂直电梯和自行扶梯实例

3.自行车推行坡道

立体过街设施应设置自行车推行坡道。沿梯道中部设置的自行车推行坡道,其宽度宜不小于60cm;自行车推行坡道沿梯道两边设置时,自行车推道上宜设直径5~10cm的半圆形凹槽,以方便自行车推行,凹槽与两侧的栏杆或其他障碍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4m。

自行车推行坡道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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