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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制度政策营造创新环境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不断出台各种新政策措施,以改善科研创新环境,推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在东湖高新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3551”人才计划的暂行办法》,得到海内外相关人士的关注和响应。研究制定了科技金融、产业发展、企业培育、平台建设等方面20余项政策。

高校制度政策营造创新环境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不断出台各种新政策措施,以改善科研创新环境,推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如在知识产权方面,实施标准制度和专利制度,设立标准及专利奖励基金,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占领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早在2003年,武汉市就被确定为国家重要技术标准试点城市,当时的东湖高新开发区也相应地被确定为国家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

图7-9 2007—2011年东湖高新区专利申请与授权量情况(单位:件)

在投融资方面,出台了《关于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暂行办法》,扶持和促进企业上市;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建立了华工创投、东湖创投、光谷创投、武大创新、创业者中心等7家风险投资机构,引进了汇丰控股公司、IDG创业投资基金、Intel等境外创业投资机构;完善了产权交易平台,成立中国(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全国首创非上市公司开展股权质押融资,开展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www.xing528.com)

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先后出台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暂行办法》、《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和《中国光谷创新奖暂行办法》、《关于推进科技人员创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中国光谷创新奖,鼓励科技成果的股权化、资本化。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在东湖高新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3551”人才计划的暂行办法》,得到海内外相关人士的关注和响应。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后,湖北省、武汉市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主动为示范区建设搞好协调服务,举全省、全市之力支持和服务示范区建设,形成了社会各界全面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的局面。示范区以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武汉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决定》为指导,与省市相关部门围绕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市场主体准入、鼓励企业投资、建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实施高级人才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政府采购、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方面,制定出台了20项相关配套政策,鼓励企业以及高校的广大师生、科研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积极投身示范区的创新创业。

支持迪源光电、光迅科技、江汉大学等30多家企业和高校开展股权激励及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试点。支持光纤接入联盟、地理信息系统联盟、物联网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承接国家重大项目。研究制定了科技金融、产业发展、企业培育、平台建设等方面20余项政策。启动建设全球公共采购服务区。“智慧城市”、“无线光谷”等示范项目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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