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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石解读辛亥秘档:中共的民主共和国与新民主主义共和国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36年8月,中共致函国民党,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从“国体”和“政体”两方面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设想。毛泽东后来对他所提出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继续有所说明。1949年6月,他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称为“人民民主专政”,声称对人民,实行民主;对反动派,实行独裁。但是,对于“国民国家”或“人民国家”来说,民主应该是主要方面,第一方面。

杨天石解读辛亥秘档:中共的民主共和国与新民主主义共和国

中共在建党时,对中国国情尚无清醒的认识,提出要以革命军队“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100]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认识到当时的中国革命只能是民主革命,因此,相应地提出了建立“真正民主共和国”的主张。其内容为:

1.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

2.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

3.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

4.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

5.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6.工人和农民,无论男女,在各级议会市议会有无限制的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罢工的绝对自由;

7.制定关于工人和农民以及妇女法律[101]

这个纲领要求“真正民主”,重视“民族自治”和工人、农民的利益,是一个比较彻底的民主主义国家纲领。正是在这一基础上,中共与国民党建立了统一战线,共同从事“国民革命”。但是,1927年国共统一战线破裂后,中共即继续致力于在中国建立“苏维埃”——“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工农民权独裁制”,提出“一切政权归工农兵士贫民代表会议”。[102]这样,资产阶级就和军阀、官僚、地主、豪绅、富农、僧侣一起被排斥到了“人民”之外,被剥夺了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的自由[103]。只是随着日本侵华危机的逐渐加深,中共才逐渐改变主张,“人民”的内涵再度扩大。(www.xing528.com)

1935年12月,中共在陕北提出,为了发展和壮大民族统一战线,愿将“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1936年8月,中共致函国民党,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1937年8月,中国共产党提出抗日救国纲领,主张召开国民大会,选举国防政府。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从“国体”和“政体”两方面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设想。

毛泽东所谓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他说:“中国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小资产阶级,乃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基本势力”,“他们必然要成为中华民主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和政权构成的基本部分,而无产阶级则是领导的力量”。根据这一理论,他提出:“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里所说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是一个相当宽广的概念,许多过去被视为敌人的阶级、集团、派别都可以包括在内了。他特别提出:“‘国民’这个词是可用的,但是,国民不包括反革命分子,不包括汉奸。”

毛泽东所谓政体,指的是政权的构成形式问题。他说:“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他特别提出:必须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普遍平等的选举制。他称这种制度为民主集中制

毛泽东认为,将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和民主集中制两者结合起来,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也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他说:“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104]因此,他尖锐地反对“由一党一派一个阶级来专政”[105],表示“既不赞成别的党派的一党专政,也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专政”[106]。他多次要求当时的各抗日政权实行三三制,即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107]。所谓“中间派”,毛泽东有时直指为“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108]。他甚至表示,政府机关可以允许不反共的国民党员参加,在民意机关中可以容许少数右派分子参加,切忌由中共包办一切[109]

在人民权利方面,毛泽东提出: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110]。他主张,要给别人以说话的机会,除了日寇汉奸和破坏抗战和团结的顽固派,其他任何人,都有说话的自由[111]

针对当时有人怀疑共产党得势之后,是否会学俄国,来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和一党制的疑问,毛泽东回答道:“在一个长时期中,将产生一个对于我们是完全必要和完全合理同时又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即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态和政权形态。”[112]后来,毛泽东曾将这一政府称为“民主联合政府”。

毛泽东后来对他所提出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继续有所说明。一是关于“人民大众”。他一方面明确地将民族资产阶级列为“人民大众”的组成部分,但同时声明,其主体是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一是关于工人阶级领导的实现形式。他表示工人阶级将通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于人民大众的国家及其政府的领导[113]。1949年6月,他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称为“人民民主专政”,声称对人民,实行民主;对反动派,实行独裁。

现代国家的职能当然既有民主方面,又有专政方面。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论较之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论显然要更全面一些。但是,对于“国民国家”或“人民国家”来说,民主应该是主要方面,第一方面。民主,意味着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意味着必须切实尊重并保障人民的各种权利。如果人民的权利得不到切实的保障,侈谈专政,其结果就会发展为专政无边,民主也就所剩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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