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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可撤销或变更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且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修复后的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3)因建筑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筑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建筑工程合同可撤销或变更

合同的撤销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且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3)因建筑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筑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是指对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前提下,因为当事人的协商或者法定原因而将合同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情形。根据施工合同实践,这种变更可能是:

1)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数量上的改变。

2)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质量或者其他特性需要改变。

3)合同约定的工程的技术规格(诸如标高、位置或尺寸)需要改变。(www.xing528.com)

4)合同项下任何工作的删减。

5)工期的改变。

6)工作/工序的改变或者施工方法的改变。

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一般主要是在合同主体不变的情况下(主体的变动称为合同的转让),对合同内容进行三个方面的变动:

1)标的条款变更 主要包括标的本身,标的数量、质量、型号、规格以及标的其他方面的条款内容发生变更。

2)履行条款变更 主要包括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和所附条件等条款内容的变更。

3)合同责任条款变更 主要是担保、违约责任形式、合同救济方式或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内容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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