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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主义的矛盾和妥协:以滦制开与以开合滦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创办滦矿是由于英帝国主义霸占开平不还,交涉无进展,为了抵制开平以促进交涉达到收回开平的目的的。因清政府惧外、媚外,滦矿的股东只图赚钱,在英帝国主义的政治、经济压力下和利润的诱力下,与英帝国主义妥协,放弃以滦制开的战略,而成为以开合滦。经周学熙据理力争,使英帝国主义未能得逞。从合同草案的规定来看,它们名为联合,实际滦矿为开平所并。“以开合滦”至此告终。

帝国主义的矛盾和妥协:以滦制开与以开合滦

周学熙搞北洋实业继启新之后又创办了一个近代化的大企业——滦州矿务公司。创办滦矿是由于英帝国主义霸占开平不还,交涉无进展,为了抵制开平以促进交涉达到收回开平的目的的。因清政府惧外、媚外,滦矿的股东只图赚钱,在英帝国主义的政治、经济压力下和利润的诱力下,与英帝国主义妥协,放弃以滦制开的战略,而成为以开合滦。

①开办滦州矿务公司,“以滦制开”

一八七七年(光绪三年)直隶总督李鸿章招商局唐廷枢集商股一百二十万两设立开平矿务局。该局自开办后,经营颇有成效,是洋务派当时所办采煤事业中最有成绩的大矿。一八九二年(光绪十八年)唐廷枢病故,由江苏补用道张翼继任。一九〇〇年(光绪二十六年)八国联军入侵,开平为俄人所占。张翼指派天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Gastav Detring)为法律代理人兼为开平矿务局总代理人,授与他全权管理该局财产。德璀琳受张委托后,即与英商墨林公司代理人胡华订立契约将开平卖给墨林。胡华为了实现掠夺开平的目的,要张翼签订一个“移交约”,将开平移交给墨林公司。张不答应,于是胡华又立了一个副约,规定新公司股本英金一百万镑,中国股东每股得新股二十五股,每股一镑,计得三十七万五千镑,下余六十二万二千镑,由英商招募,原开平欠外之款,由墨林代偿。此外副约里还规定张翼享有旧股三千股,新股七万五千镑,并许张翼作为终身督办。于是利令智昏的张翼终于签了字。事实上后来旧债并未清偿,新股亦未实收,只是墨林交了五万镑现款,就把开平骗去,答应给张翼的好处也不履行。

开平被骗占的事直到一九〇二年才被发现。清政府命袁世凯派员办理收回开平产权的交涉,袁世凯即委派周学熙办理。由于英人非常狡诈,交涉毫无进展。一九〇六年间周学熙就想在开平周围开矿,以抵制开平使其就范。经勘查该地区煤质优良,煤层甚厚,开采后有利可图,于是他即作出计划建议开办公司进行开采。袁世凯同意周的建议,并委周进行筹办滦州官矿。英国人见滦矿在开平周围钻探、采掘,恐被所制,于是由英国公使出面向清政府外务部进行交涉并加恫吓。经周学熙据理力争,使英帝国主义未能得逞。一九〇七年九月,北洋滦州官矿有限公司(后改为滦州矿务公司)正式成立,资本二百万两,除拨北洋官股八十万两外,其商股部分由周学熙和盐商、并分派各县知事以及在滦矿有职务的人员分担。转年拟增资到五百万两,但实缴仅三百万两。开工后由于矿苗旺盛,虽用土法开采也出煤甚多,成本低,销路很好。转年又采购德国机器,各支矿均有铁路电话与总矿相连,规模日渐完备,成为近代化的企业。

②制“开”失败转而赎“开”

一九〇七年冬袁世凯卸直隶任后杨士骧继任,收回开平的交涉仍无进展。一九〇九年冬陈夔龙继任直督,准备用款赎回该矿。英方索款二百七十万镑,最后减至一百七十八万镑,期限三十年。陈夔龙奏请由大清银行发行债券,由于张翼始终主张责成开平履行副约,醇王为摄政王,听张的话,不准所请,饬令滦矿自己发行债券解决。英金一百七十八万镑按当时汇率约合一千七百八十万元,如此巨额债券,滦矿当然无力自发,所以赎“开”的办法也失败了。

③“以开合滦”

开平之所以愿意接受债票,是由于开平已被滦矿包围,开平的蕴藏量已将耗尽,因此那时英外交部曾电饬其驻北京公使要他在与清政府交涉时不要因细故致使功败垂成。这说明如果不是张翼从中破坏,开平的主权可以收回。(www.xing528.com)

英人见赎“开”办法已成过去,为了把滦矿吞并过来,一面跌价倾销,煤价由每吨四元五角最低跌至一元八角,一面又托出人来要求滦矿股东同意两公司合并从而停止倾销获得厚利。在长期跌价赔累的压力下,滦矿股东为利所动同意进行商谈。周学熙原本主张以滦制开的,当然不能公然与开平合并,但又因不堪赔累下去,乃提出各自独立分产合销计划。经过一年的往返磋商,终于在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签订了“开滦矿务总局联合办理合同草案”。草案规定开平与滦矿的股本皆为英金一百万镑,又规定募集债票付给滦矿一百五十万两,缴还北洋官股五十万两。这就是英国人利诱的一张王牌。因为滦矿的股本仅三百万两,合英金不过三十万镑,现升值到一百万镑,合银一千万元,又得到债票一百五十万两,这是滦矿股东同意联合的原因之一。另外一个原因是由于辛亥革命,他们怕革命后失掉股权。而更重要的是关于盈余分配的问题,当时开平的净利已达二十四万镑,如果联合后,利润当更增多,滦矿将由赔累不堪为获得厚利,所以他们同意净利在英金三十万镑以内开平股东得百分之六十,滦矿股东得百分之四十,过此盈余之数,由两公司股东平分的办法。

从合同草案的规定来看,它们名为联合,实际滦矿为开平所并。因为合同的附件规定联合的头十年总理由开平举出,又规定如果开平与滦矿意见不一致不能作出决定时,由已发债券多的公司加一票表决权。开平发债券多,因而实际开平有最后决定权。

此外,合同草案还规定自签定之日起,十年后滦矿有权可将开平公司之全产由两方商定公道价值购回。但在附件又规定合同草案所规定各条除这一条规定外皆应永远遵守,这说明到期滦矿股东可以不购回开平。为什么要订这一条款呢?通过后来的事实证明了当初他们这样做就打好了到期可以不购回的埋伏了。这个合同草案与附件终于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签字,正式合同于同年六月一日在天津签字,经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批准发交农商部备案。“以开合滦”至此告终。

周学熙为了推卸与开平联合的责任,说“股东既愿与开平联合,总理为股东之公仆,更何敢过事执拗。”[7]又给直督上呈文说明两矿联合的始末以明心迹。但是日后的事实却把周学熙愿意联合的真面目给揭开了。

一九二二年,十年的期限到了。滦矿走了一个形式,提议收回,要开平派全权代表来华。英国人答复是可以协商,却又借口在协商时的各项依据必须详细研究,因而要为时甚多,企图拖延。由于滦矿股东并没有真想收回,所以就任其拖下去。周学熙这时是滦矿的正主任董事,他却并不反对拖下去。

周学熙与股东们之所以不想收回开平,是由于在帝国主义庇护下可以大赚其钱,否则没有高额利润,甚或赔钱。开滦由一九一二年到一九二一年的十年中,获利达六千八百零九万余元。[8]一九二二年按照合同规定应该收回开平时,正是军阀混战时期,华商的煤矿即使像中兴那样大矿也因交通梗阻几濒破产,而开滦却仗外人势力通过京奉路由秦皇岛装船,畅行无阻,独获高额利润。由一九二二年到一九二六年军阀混战的五年间获利达三千八百九十六万余元,比前十年增加百分之十一强。摆在周学熙和滦矿股东面前的是:收回有垮台的危险,不收回则利润滚滚而来。这两条道路何去何从,作为资本家来说,在唯利是图的反动本质决定下,选择不收回这条道路是无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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