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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广东再度迎来葡萄牙使团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正德十二年,由皮莱资率领的第一个葡萄牙使团到达广州,受到友好接待,但最终却因葡萄牙海盗商人的恶行所累而成为阶下囚。其后,又有两个葡萄牙使团出使明朝,来到广东,也都没有完成使命。王应思阵亡,已缴获的敌船被焚毁。明世宗下令将战俘就地处死。这就是第二个葡萄牙来华使团的下场。随即联络驻澳门的中国官员商讨遣使事宜。

明代广东再度迎来葡萄牙使团

正德十二年(1517),由皮莱资(ToméPirez)率领的第一个葡萄牙使团到达广州,受到友好接待,但最终却因葡萄牙海盗商人的恶行所累而成为阶下囚。其后,又有两个葡萄牙使团出使明朝,来到广东,也都没有完成使命。

皮莱资使团不是由里斯本直接派出的,他本人之出任使节,也不是由葡王亲自任命。正德十六年(1521),葡王曼努埃尔(Dm.Manuel)才任命马尔丁·阿丰索·德·梅罗·科蒂尼奥(Martin Afonso de Melo Coutinho)为派往中国的使节。4月5日,科蒂尼奥率领4艘船由里斯本出发。葡王指示科蒂尼奥与中国缔结“修好条约”,使葡人获得占据屯门(今属香港)或其他适当地区并建筑城堡的权利,还任命科蒂尼奥成为该地区的首领,开辟市场,促进贸易。显而易见,所谓“修好条约”的实质,就是要在中国的领土上建立葡萄牙的殖民统治。

科蒂尼奥的船队到达葡萄牙在远东的殖民据点马六甲之后,他就知道了葡人在屯门的惨败。不过,他仍企图冒险一试,遂邀请从屯门逃回的葡人驾两船同行。嘉靖元年(1522)7月10日,科蒂尼奥率领6艘船共300余人,满载胡椒和其他货物,离开马六甲开往中国。

屯门一役之后,明朝水师对葡萄牙海盗商人严密防范,来即痛击,于是就在珠江口外爆发了一场恶战。

《明世宗实录》记:佛郎机(葡萄牙)国千余人,驾舟五艘,入寇新会县西草湾。备倭指挥柯荣、百户王应思出海阻截。转战至稍州,明军登上敌船,擒敌42人,斩首35级,解救被掠男妇10人,缴获敌船两艘。米儿丁甫思多减儿(“减”为“灭”之讹,即“马尔丁·阿丰索·德·梅罗”的异译,也就是科蒂尼奥)不甘失败,复率三舟反扑。王应思阵亡,已缴获的敌船被焚毁。残敌逃脱。明世宗下令将战俘就地处死。

葡方记载则说:科蒂尼奥的船队驶近中国海岸之时,还未作出任何说明,就遭到中国舰队的攻击。科蒂尼奥避免交战,命令舰队开向屯门。进港以后,派了一些人上岸,与中国人发生冲突,逃回船上。科蒂尼奥下令起航,但再次受到中国舰队的攻击,损失了两艘船才杀出海面。中国人也受到损失。葡人惨败,数十人被俘,其中一些因伤势严重而死,另一些因饥寒身亡,23人后来在1523年9月23日被处死。科蒂尼奥则在1522年10月底回到马六甲,1525年回到里斯本。

查明代至今新会县地域从无“西草湾”之名。但此名可见于万历九年刊行的《苍梧总督军门志》的全广海图,在紧靠澳门半岛以南的海域中。同刊于万历年间的郭棐《粤大记》海图在同一水域则有“西草澳”。明代这一带为香山县所辖。《粤大记》又记,当时驻香山的水师隶属于广海卫。而康熙《新会县志》卷3《事纪》记,今广海所属的新宁县(今名台山县)虽在弘治十二年(1493)已从新会县析出,但直到嘉靖年间,广海仍属新会。《明世宗实录》记为“新会县西草湾”,当是因为出战的水师隶属于新会县广海卫。

稍州,嘉庆《新安县志》卷2之舆图,在屯门之西南方向有“哨州”,道光阮元《广东通志》卷124海防图在同一方位有“筲州”,当即其地。今名“沙州”,为香港离岛之一。

综合中葡双方所记,可知科蒂尼奥船队在澳门海域遭明水师截击,东行至屯门,登陆受阻,撤出屯门澳时在沙州遭到毁灭性打击。这就是第二个葡萄牙来华使团的下场。不过既然其使华目的是在中国领土上建立殖民统治,得此结果也不算冤枉。(www.xing528.com)

在遭到多次正义惩罚之后,来华葡人“恭顺”起来了,终于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获广东当局默许寄居澳门,开展贸易。为谋求更大的商业利益,葡王塞巴斯蒂昂一世(Dm.Sebastianl)在1561年指示其新任命的印度总督弗朗西斯·科蒂尼奥(Francis Coutinho)派遣迪奥戈·佩雷拉(Diogo Pereira)为使节到中国。但弗朗西斯·科蒂尼奥到达其驻节地果阿时,得知迪奥戈·佩雷拉已出任澳门总督,遂在翌年改派戈依斯(Cil de Goys)为使节。

嘉靖四十二年(1563)7月29日,使团抵达澳门。随即联络驻澳门的中国官员商讨遣使事宜。其后,广州还派出更高级的官员来澳门查看使团的“贡礼”,表示满意。离开澳门前,他到迪奥戈·佩雷拉家中道别,获得盛宴款待,非常高兴,说回去后将如实呈报,相信使团可以得到接待。

实际情况却是大相径庭。《明世宗实录》嘉靖四十二年(1565)四月记:“有夷目哑喏喇归氏者浮海求贡,初称满刺加国,已复易辞称蒲丽都家(葡萄牙的最早音译),两广镇巡官以闻。下礼部议:南番国无所谓蒲丽都家者,或即佛郎机(明朝对葡萄牙的最初称谓)诡托也,请下镇巡官详审,若或诡托,即为谢绝……奏可。”所提到的“归氏”,显然就是戈依斯的异译。于是两广提督吴桂芳上《议阻澳夷进贡疏》说:“照得蒲丽都家国名,史传所不载,历查本朝并未入贡,恐系佛郎机国夷人,近年混冒满刺加(马六甲)名目,潜通互市,今又托名求贡,以为阻赖抽分之计……驯至近年,各国夷人据霸香山濠镜澳恭常都地方,私创茅屋营房,擅立礼拜番寺,或去或住,至长子孙……不下万人,据澳为家……臣等又访得正德末年,佛郎机番夷亦以进贡为名来广,虽名求贡,实拥大番船往来贸易……沿海被其荼毒。嘉靖初年,海道副使汪鋐用计破之,其患始绝……却其贡,则彼必肆为不道,或恣猖狂。然其发速而祸尚小。许其贡,则彼呼朋引类,日增月益,番舶抽分之法,必尽革而不行,沿海侵凌之患,将遂溃决而莫制。”朝廷接纳此议,拒绝使团上京。

其实,当时入据澳门的是葡萄牙人,也就是佛郎机或蒲丽都家,吴桂芳曾多次派人与他们打交道,当然很清楚,之所以故作疑似之词,是因为此前从未向朝廷请示汇报过,要留有推卸责任余地。朝廷也未必全无所知,有可能因为利之所在而装聋作哑。说到葡人过往的和将来潜在的“沿海侵凌之患”,虽是事实,但并非吴桂芳最担心的问题。此前总兵俞大猷曾向吴桂芳呈上驱逐澳门葡人、断绝后患的军事计划,从当时广东的实力衡量,非不可行,却被否决。另一方面,当时葡人既已“不下万人,据澳为家”,如果真的因为却其贡而激变,已足以“溃决”,而不是什么“祸尚小”了,不是正应该许其贡以“羁縻”吗?其实,吴桂芳之所以强烈反对其入贡,几乎完全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原来,当时来广东贸易的外国商船,都要经市舶司征税,这是广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按照明朝的规定,如果是“贡舶”,就可免税,这样一来,广东的财政损失就惨重了。

事既如此,戈依斯率领的使团就只好百无聊赖地留在澳门了。不仅如此,广东官员还放出话来,说这位使者寒酸,无足轻重,既无威仪,也不庄重。“朝贡”之事,就此不了了之。

1580年,葡萄牙被合并于西班牙,失去独立,直到1640年才复国。再过4年,崇祯皇帝就吊死在煤山上。这几十年间,葡萄牙就更不可能派出什么使团了。

(刊于《文史纵横》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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