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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安全生产规程及应急处理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该规定明确了铁路局安全管理办公室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的具体机构和人员组成,明确了安全监管办主任、副主任及各职能部门履行铁路安全监督管理所负责的安全监督检查、行政许可、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职能。

高铁安全生产规程及应急处理

(一)《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是我国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是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各种规程、规范、规则、细则、标准和办法的基本依据。《技规》的编制对铁路的基本建设、运输生产和安全管理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技规》包括技术设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对工作人员的要求等4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技术设备方面的内容包括线路桥隧、信联闭、调度指挥设备、信息系统、站场、机车车辆以及供电、供水设备等;行车组织方面的内容包括行车组织的基本要求、编组列车、调车工作、行车闭塞法、列车运行等。

(二)《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为了维护铁路旅客运输的正常秩序,保护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以下简称《客规》)。2010年进行了部分内容的修改。《客规》共6章127条,对旅客运输组织、行李包裹运输、特定运输及旅客运输事故处理进行了相关规定。

(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为及时准确地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07年9月1日起施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以下简称《事规》)。《事规》共8章95条,对事故等级、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责任判定和损失认定、事故统计、分析及处罚规则进行了相关规定。

(四)《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包括救援报告、紧急处置、救援响应、现场救援、善后处理以及相应的处罚规定等几方面内容。该规则的制定旨在指导和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最大限度地救援生命、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秩序。(www.xing528.com)

(五)《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规定》

为贯彻《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确保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依法履行职责,制定《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规定》,于2007年9月1日起实施,内容共15条。该规定明确了铁路局安全管理办公室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的具体机构和人员组成,明确了安全监管办主任、副主任及各职能部门履行铁路安全监督管理所负责的安全监督检查、行政许可、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职能。

(六)《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是为强化电气化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确保电气化铁路运输安全和人身安全而制定的。

拓展与提高

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其是在《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总结实践经验,适应铁路运输和建设发展对立法的迫切需求,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对有关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规定。一是增加规定对存在安全性缺陷的铁路机车车辆及其他专用设备实行召回制度,由设备制造者负责召回缺陷产品并消除缺陷;二是适应电气化铁路发展对用电安全保障的需要,增加了对铁路运输用电保障以及防止超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危及电力接触网安全的规定;三是增加了禁止干扰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保障铁路无线电指挥调度系统安全畅通的相关规定;四是增加了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的有关规定;五是增加了危及铁路安全的禁止性规定,如禁止违规操纵列车紧急制动设备,禁止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禁止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方式强占列车等;六是增加了对铁路监管部门的职责规定,要求铁路监管部门对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企业执行本条例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建立企业违法行为记录和公告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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