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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乘务安全与应急处理:动车组列车餐饮的保障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餐饮服务运营商在站内作业时,必须遵守车站相关管理规定,服从车站工作人员指挥,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发生上述安全事故时,按照《动车组餐饮服务授权经营合同》的规定,明确责任,及时处理。隔餐剩余食品必须销毁,不得销售。动车组列车餐车内使用的电器,不能超过列车规定的额定功率。微波炉内无食物时,不得使微波炉工作,以免损坏设备。微波炉炉门或门封损坏以及设备出现异常时,需及时与车辆乘务员反映情况,不得继续使用。

高铁乘务安全与应急处理:动车组列车餐饮的保障

(一)餐饮安全管理

(1)餐饮服务运营商在采购、加工、存储、配送、销售、回收过程中,必须确保餐饮质量卫生安全;在配送、销售、回收过程中,应避免造成旅客人身伤害。

(2)餐饮服务运营商在站内作业时,必须遵守车站相关管理规定,服从车站工作人员指挥,确保铁路行车安全。

(3)餐饮服务运营商在站内和列车上进行食品加热、加工作业时,应规范操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上述安全事故时,按照《动车组餐饮服务授权经营合同》的规定,明确责任,及时处理。

(二)食品安全要求

1.食品安全“四控一规范”

(1)控冷热藏温度。热配餐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60℃,冷藏温度不高于10℃,再加热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

(2)控生产日期标识。配餐食品必须标注到日、时、分。

(3)控保质期限。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

(4)控剩余配餐食品。隔餐剩余食品必须销毁,不得销售。

(5)“一规范”:规范作业程序,确保食品定位存放、加热时间充分、操作符合卫生要求,严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过期和变质食品销售。

2.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电器设备安全

1.餐车电器设备安全

(1)电气化厨房设备的安全操作,直接影响到人身安全、设备的可靠性及使用寿命,因此,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操作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上岗操作。

(2)随车机械师应对电气化厨房设备进行定时巡视,发现使用人员未按安全操作规定使用设备时,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餐车电气化厨房设备在使用操作前,应确认电源控制柜技术状态,确认各设备开关在正常位、指示灯显示正常后,方准操作使用。

(4)运用中和列车入库停留,在无人操作设备时,应及时将各设备开关放置在关闭或零挡位,切断电源控制柜总电源,锁闭电源柜,做到人走断电,防止发生意外。

(5)电气化厨房设备必须在明显位置粘贴操作说明和安全操作规程

(6)动车组列车餐车内使用的电器,不能超过列车规定的额定功率。餐饮公司不得擅自增大用电设备的功率而导致过载。

2.电茶炉安全操作规定

(1)电茶炉(见图4-4-1)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使用和看管。

(2)必须严格执行交接制度。接班人员需确认各部状态良好后,方准进入正常操作。

(3)操作时,首先确认电茶炉供水系统各截门、水阀状态良好,位置正确,电茶炉不缺水干烧。(www.xing528.com)

(4)正常情况下,应将控制开关放置在正常使用位,同时严密监视电茶炉水位。当水位过低或听到报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5)发生设备故障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并及时向车辆乘务员反映情况,不得擅自拆卸电茶炉配件和打开控制箱。经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准继续使用。

(6)应经常保持电茶炉清洁,严禁用水冲刷炉体。不得在茶炉上堆(存)放各种杂物。需保持排水系统清洁通畅。

图4-4-1

3.微波炉安全操作

(1)烹调时不得使用金属网架及其他金属和带金、银边的器皿。仅可使用陶瓷、耐热玻璃、耐热塑料等器皿。

(2)烹调前应先放入转盘支承及玻璃转盘,再将盛好食物的器皿放在玻璃转盘上进行烹调。

(3)不得直接加热装在密封容器内的液体和其他食物,以免发生爆炸。使用保鲜纸遮盖食物烹调时,需将保鲜纸一角摺上,使蒸汽可以逸出。

(4)当食物在塑料、纸或其他可燃材料制成的简易容器中加热或烹调时,应随时注意,防止起火。

(5)烹调少量食物时,要多观察,防止过热起火。不得用微波炉煎、炸食物。微波炉内无食物时,不得使微波炉工作,以免损坏设备。

(6)从微波炉内拿出食物和器皿时,应当使用锅夹或戴上隔热手套,以免高温烫伤

(7)烹调过程中发生冒烟或起火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不得立即打开炉门,避免遇空气加大火势。

(8)微波炉内禁止加热不符合微波炉烹饪要求的食品。不得加热和存放任何物品。

(9)微波炉炉门或门封损坏以及设备出现异常时,需及时与车辆乘务员反映情况,不得继续使用。(见图4-4-2)

图4-4-2

4.电冰箱安全操作规程

(1)电冰箱(见图4-4-3)必须由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

(2)必须严格执行交接制度。接班人员需确认各部状态良好后,方准进行正常操作。

(3)应避免频繁启动电冰箱,每两次启动冰箱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min,使用中避免长时间开启冰箱门。

(4)箱内存放物品,应在内腔四周留出不少于3cm的空隙。存放物品时,应轻拿轻放,轻开轻关。

(5)冰箱不得冷藏过热物品。需存放过热物品时,应先在箱外自然冷却达到室温后,方准放入箱内。

(6)蒸发器若冰层较厚,不得用敲击方法解开冰块,必须停机,待冰块完全融化后,再启动使用。

(7)应定期清除冰箱内污物,保持冰箱排水孔畅通。

(8)发生设备故障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并及时通知车辆乘务员,不得擅自拆卸冰箱配件和打开控制箱。经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准继续使用。

图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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