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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中庸中和观念:中国文化通义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儒家的“中庸”“中和”观念对中国文化有巨大影响,可以说,它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也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可见,“中庸”“中和”的观念有较深的历史渊源。因此所谓“中庸”,首先又是“中”礼。礼以“制中”为用,所以又称“礼之用,和为贵”。“中庸”“中和”之说由孔子首倡,到战国中后期,孔门弟子大加发挥,遂出现《中庸》一书。由此可见,儒家是主张“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的。

儒家中庸中和观念:中国文化通义

儒家的“中庸”“中和”观念对中国文化有巨大影响,可以说,它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也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中庸思想的产生,有其历史渊源。《论语·尧曰》载:“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据说,这是帝尧禅位于舜时教训舜的话,其要点在“允执其中”四个字。这即是以“中道”为政教的准则。舜受尧命,唯中是用,故孔子称赞他:“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中庸》)其后,“舜亦以命禹”。禹后有汤,孟子称“汤执中,立贤无方”(《孟子·离娄下》)。至文、武、周公,《尚书·洪范》有“无偏无陂,尊王之义;无反无侧,王道正直”等语,其中的“无偏无陂”“无反无侧”即上述“执中”之意。《周礼·地官》说:“司徒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可见,“中庸”“中和”的观念有较深的历史渊源。

由上可知,“中道”观念由来久远,它由尧、舜、禹、汤、文、武、周公而一直传至孔子,成为中国文化的道统正传。因此,孔子把它作为“至德”倍加推崇,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孔子在《论语》中提出的“中庸”观念,既是思想方法,又作为道德行为的准则。在孔子看来,任何一个独立的德目,都有流于偏颇的可能,因此必须用“中庸”来调节,使之贯彻于任何道德条目之中。孔子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种品格甚至对立的品格相辅相成,才能得乎中庸之道。如“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这是说,人的质朴与文采只有配合得恰到好处,才不致使某一面发展过头,流为极端。一个文质中庸的人既不表现粗野,又不表现虚浮,而是文质相济,恰到好处。据《论语》所载,孔子本人即是“温而厉,威而不猛”和“温、良、恭、俭、让”的典型。

孔子的中庸之道,反对过犹不及,强调中和、和谐,用“叩其两端”来把握事物之对待,反对固执一端而失之于偏颇或片面。这些都是以是否符合“礼”为准则的。因此所谓“中庸”,首先又是“中”礼。孔子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礼记·仲尼燕居》记载孔子的话说:“敬而不中礼,谓之野;恭而不中礼,谓之给;勇而不中礼;谓之逆……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这是说,虔敬而不合乎礼就显呆板,谦恭而不合乎礼就叫巴结,勇敢而不合乎礼则流于乖逆,所以礼就是用来节制行为使之适中的。礼以“制中”为用,所以又称“礼之用,和为贵”。

“中庸”“中和”之说由孔子首倡,到战国中后期,孔门弟子大加发挥,遂出现《中庸》一书。《中庸》借孔子之言,全面阐发了儒家的中庸、中和思想,在它的第一章便开宗明义地指出:(www.xing528.com)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一章是《中庸》一书的纲领。它首先提出“中和”观念所以重要,即在于“性”“道”虽同,但气禀有异,所以表现在每一个人身上则会出现太过或不及的偏差,“是以君子之心,常存敬畏”,“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潜滋暗长于隐微之中”(《四书章句集注》),此之谓“慎独”。这就是说,人的喜怒哀乐的感情,在未发之前与已发之后,皆须达到既“中”又“和”的境界,没有一点偏向,没有一丝走作。人的心性修养能达此“中和”,使社会与天地万物相和谐,“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所以称“中”为“大本”,“和”为“达道”,把“中和”思想提升到本体的地位。

儒家教人,最反对走极端,《易经》中即有“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人道恶盈而好谦”等说法。《易传》亦常言“得中”“中道”“中行”“中节”“中正”“中德”等。此皆有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之意。这种中庸思想的流传,对中国人伦理道德、思想方法、行为方式都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其中尤为突出的是“以德报怨”之说。《中庸》记载孔子回答“子路问强”时说:“宽柔以教,不报无道”,“君子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朱熹的解释是:“宽柔以教,谓含容巽顺,以谓横逆之来,直受之而不报也”;“夫子以是告子路者,所以抑其血气之刚而进之以德义之勇也”(《四书章句集注》)。朱熹的解释极其符合儒家的旨意。因此,“中庸”“中和”的含义,在很大程度上是“抑其血气之刚”,使一个人的生理与道德理性合为一体,这样便使个体与社会同时得到“中和”“和谐”。一个人如果不抑制这种“血气之刚”,它所带来的后果,将是凭情感而无限的发泄,使内心的平衡遭到破坏,因此会出现走极端的现象。西方人往往为爱情发生决斗,即是未抑血气之刚而凭借情感发泄的结果。《礼记·表记》引孔子的话说:“以德报德,则民有所劝”;“以怨报怨,则民有所惩”;“以怨报德,则刑戮之民也”。由此可见,儒家是主张“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的。中国人没有决斗,尚文不尚武,克制感情的冲动,不走极端,等等,可以说皆是受中庸、中和思想的陶冶和影响。其“宽柔以教,不报无道”推广到人与人或国与国的关系上时,则表现出雍容、巽顺、和平气象与风度。其中雍容、巽顺等性格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流于调和折中,但中庸和平、宽厚温良则确实积淀为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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