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地方史纲:地方政治制度及护军制总览

中国地方史纲:地方政治制度及护军制总览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一方面,在地方行政机构中最普遍、最有特色的是护军制。护军制是十六国时期具有普遍性的军政合一的地方制度,地位略与郡相当,或在郡县之间,统于州镇,有如郡、军。后秦、夏国还实行“大营”和“以城统民”的军政合一的地方官制,以军统民,虽无军镇之名,但有军镇之实。在东北部地区的政权有前燕、后燕、北燕。诸州之下皆辖若干郡、县,东北地区的行政建置进一步完善,从而促进了东北地区的发展。

中国地方史纲:地方政治制度及护军制总览

(一)内地

十六国时期各国地方统辖方式通常实行胡汉分治。如前赵政权,在京城平阳周围分置不同机构以统辖胡族和汉人,实行民族分治政策,即以单于左、右辅管辖以匈奴族为主的所谓“六夷”部民(匈奴、鲜卑、羯、氐、羌、乌丸)20余万落,单于左、右辅各领10万落,每1万落置1都尉,共置20都尉。设左、右司隶统辖40余万户汉人,左、右司隶各领20余万户,每1万户置1内史,共43内史。此外,平阳内还有由16大将军统领的士兵3.2万,平阳近郊驻扎由大单于直接控制的精锐部队10万,平阳地区匈奴贵族军事专政色彩十分强烈。其他地区沿用原有的州、郡、县等设置,在军事战略地区设置军镇。重要的军镇,如长安、襄国等,或派宗亲军将、或委任归附的军阀担任州牧前去镇守。对于一般州、郡,则派遣别部将领或委任降官、降将为刺史、太守,代表匈奴贵族管理地方。[240]

十六国地方官制一方面承袭汉魏以来的州、郡、县制,及在京畿和附近地区设内史和司隶校尉等职官(夏国只设州而不设郡县,前赵设置司隶校尉)。另一方面,在地方行政机构中最普遍、最有特色的是护军制。

护军制是曹魏所创,用以统治内附的少数民族,起初为中央官职,后来逐渐演变为地方官职。十六国承袭魏晋之制,在中央设有护军将军、中护军等官职。前凉时期护军已经明显地方化了,常常在护军前面冠以地名,用于统治那些既非本族、又非汉人聚居的少数民族地区,如前秦的冯翊护军,统和戎、宁戎、鄜城、洛川、定阳5部,领屠各、上郡夫施、黑羌、白羌、高凉西羌、卢水白虏、支胡、粟特、卉水,杂户7000,夷类12种。护军多设置于各民族杂居和易发生战乱的地区。十六国中,至少有14国(前赵、后赵、前秦、后秦、西秦、前凉、后凉、南凉、北凉、西凉、前燕、后燕、北燕、夏)实行了护军制,占87.5%,遍布于关中、河西、西南、河北、东北广大地区,尤以关中、河西最为突出。[241]这一时期名称可考的护军有40余个,绝大多数在今陕西中部与甘肃地区。护军大抵以户落为单位,其名称大多以汉晋旧郡县为名,如安定护军、辽东护军等。

护军制是十六国时期具有普遍性的军政合一的地方制度,地位略与郡相当,或在郡县之间,统于州镇,有如郡、军。[242]护军的建置目前所见史籍极少,所置机构为军府,突出了以军治民、军政合一的特点。到了北魏后期,随着各少数民族华化日深,护军制逐渐取消,以郡县代之。

后秦、夏国还实行“大营”和“以城统民”的军政合一的地方官制,以军统民,虽无军镇之名,但有军镇之实。这是五胡十六国时期各国相互争战,争夺土地和劳动力,徙民治民,加强对地方军事控制的产物。[243](www.xing528.com)

此外,十六国时期尚存有侨州郡县制度,如前、后赵,前、后秦,成汉,北凉,前、后、南、北燕,西秦及夏等国皆见有侨州、郡、县之制,但这些州、郡、县大多既无土地,亦无人民,形同虚设,其目的当是“务广虚名”,备职方而立。[244]但其中也有特例,如前燕时期的冀阳郡、成周郡、营丘郡、唐国郡就分别是为安置冀州流民、豫州流民、青州流民、并州流民而立。

(二)边疆地区

十六国统治的中心地区基本在魏晋的北方郡县地区,其中建国于北方中心地区的有前赵、后赵、后秦、南燕等。在东北部地区的政权有前燕、后燕、北燕。在北部地区的政权有夏国。在西北部地区的政权有前凉、后凉、南凉、西秦、北凉、西凉、成汉。前秦则是十六国中唯一能统一北方的强大政权。苻坚统治时,前秦加强了与边境各族的联系。建元十七年(381),“大宛献汗血马,肃慎贡楛矢,天竺献火浣布,羌抑摩献羊,六角二口,四角八口,新罗国献美女,国在百济东,其人多美发,发长丈余。康居、于阗及海东诸国,凡六十有二王,皆遣使贡其方物”。[245]建元十八年(382)前秦平定西域后,设安西将军、西域校尉加强对西域的统治,如苻坚时任吕光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玉门以西诸军事、安西将军、西域校尉。建元十二年(376)灭前凉政权,设凉州刺史,领护西羌校尉,此外还置高昌太守。在北部边疆,“于汉鄣边故地,立尉、监行事”。[246]此外,还设有领护鲜卑中郎将、领护匈奴中郎将等。在西南边疆,西南夷也进贡方物于苻坚政权。建元九年(373),西南夷邛笮、夜郎等皆归之,于是置宁州刺史,领西蛮校尉、南巴校尉。总之,前秦时期,其东北、北部和西北边疆恢复到汉和西晋统一时所领有的地区,边疆行政建置亦大同小异。以“羁縻之道”抚育“荒外”,对“荒外”的少数民族釆取宽大、开明的“和戎”政策。对于那些早已设置郡县、汉夷杂居的边疆地区,前秦则沿旧例,设置郡县、校尉,派官置守,纳入全国统一行政管理系统之中。[247]

此外,十六国中凡地域与边疆民族地区接壤的政权,一般都继承了魏晋以来统辖边疆民族的制度和政策,如前凉政权,调整西北地区的州郡,设置西域长史府、西域校尉、西夷校尉统摄西域,在高昌地区完善郡县乡里等行政建置。[248]前燕政权,设护东夷校尉管理东北边疆少数民族。后赵政权,在辽西地区置营州,设征东将军、营州牧、镇令支管辖。后燕政权,在东北设平州。北燕,在东北设平、并、青三州。诸州之下皆辖若干郡、县,东北地区的行政建置进一步完善,从而促进了东北地区的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