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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史纲:明前期与北元关系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朝和北元的关系有战有和,更有经济与文化的交流。明成祖对蒙古釆取抑强扶弱的政策,在处理与瓦剌和鞑靼的关系时,以封王通贡开设马市来笼络和控制蒙古各部,使其势力均衡,防止任何一方坐大,但并没有完全解决与蒙古之间的矛盾。明朝同北元之间的经济交往主要是通过朝贡和互市贸易两种形式进行,朝贡既是一种政治关系,也是一种经济关系,通过“贡品”和“赏赐”进行经济交流。贡使受到明朝的热情接待,明给予赏赐并授予官职。

中国地方史纲:明前期与北元关系

明朝和北元的关系有战有和,更有经济文化的交流。双方关系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明太祖、成祖两朝为了实现全国的统一,以釆取军事进攻为主;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变”成为双方关系的转折点,双方的形势发生变化,明朝由进攻转为全面防御,处于被动状态。

明初,北元政权仍保持着较强的势力,并想重新入主中原,恢复元朝的统治,明太祖则想消灭北元势力实现全国的统一,双方为争夺全中国的统治权展开了一系列的战争。洪武元年(1368)明军占领元都后,元顺帝打算依靠驻守在辽东地区的故元太尉纳哈出的20万蒙古军,陕西、甘肃一带的故元河南王扩廓帖木儿的10万军队,云南梁王统治下的10万左右蒙古军队,出击明朝,夺回大都,恢复元朝的统治。在洪武元年和洪武二年的秦晋之战,北元损失惨重,并丧失了山西和陕西,元顺帝从上都开平退至应昌。洪武三年(1370)的应昌之战和沈儿欲之战,北元再次受到重创。

元顺帝病死于应昌,太子爱猷识理达腊继位,称必力克图汗(昭宗)。在应昌之役前后,明太祖对蒙古釆取了招降、设立军事卫所、徙置蒙古军民、以诸子驻防北方重镇等政治措施,防卫和瓦解北元势力。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朱元璋徐达为征北大将军,进军和林,结果受挫而归。和林之战使北元士气大振。洪武八年(1375)扩廓帖木儿病死,随后北元的一些将帅或战死,或被俘,或被明朝招抚,北元的势力大为削弱。

洪武二十年(1387),明将冯胜等率军出征辽东,北元太尉纳哈出及20余万人降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蓝玉率15万大军深入蒙古腹地,与北元主力在捕鱼儿海(今内蒙古呼伦池)开战,北元大败,大汗脱古思帖木儿及其子天保奴等率10余骑逃脱,后被也速迭儿袭杀。洪武二十三年(1390)明朝收降了北元太尉乃儿不花、丞相咬住、知院阿鲁帖木儿。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朝占据了辽东、漠南大部、甘肃、云南、哈密等地区。明朝经过多次的战争削弱了北元的势力,蒙古余部“不敢近边者十余年”,[125]使其恢复对中原统治的梦想化为泡影。但经过多次的战争,明朝始终没能彻底消灭蒙古势力,于是形成了明朝与蒙古势力长期对峙的局面。

朱元璋死后,皇族内部为争夺皇位展开斗争。燕王朱棣发动了“靖难之变”,以武力夺得皇位。这时北元已分裂为东西两部,即瓦剌和鞑靼。明成祖利用瓦剌和鞑靼之间的矛盾,用封王和征讨两种手段,使两部互相牵制。瓦剌和鞑靼的贵族也各自利用明朝的军事力量打击对手。自永乐八年至永乐二十二年(1410~1424),明成祖5次率大军亲征漠北。永乐八年(1410),明成祖率领50万大军,败鞑靼部本雅失里汗和太师阿鲁台。永乐十二年(1414),明朝唯恐瓦剌坐大,出兵进攻瓦剌,大败瓦剌于土拉河(今土拉河)。瓦剌败后,阿鲁台又重新得势,并与明朝失和,于是明成祖于1422年、1423年和1424年3次率军亲征阿鲁台。因阿鲁台避战周旋,明军不得要领而还。明成祖对蒙古釆取抑强扶弱的政策,在处理与瓦剌和鞑靼的关系时,以封王通贡开设马市来笼络和控制蒙古各部,使其势力均衡,防止任何一方坐大,但并没有完全解决与蒙古之间的矛盾。明成祖死后,在明仁宗、明宣宗和明英宗初年,明朝采取修养生息的政策,东蒙古的阿鲁台势力衰弱,西蒙古的脱欢太师的势力逐渐强大,但脱欢这时主要是忙于统一内部的斗争,所以明蒙之间直接的军事冲突较少,处于相对和平的状态,朝贡和贸易活动不断。

瓦剌部的脱欢、也先父子在统一瓦剌诸部的过程中势力急剧扩大,也先太师为求恢复大元一统天下,把矛头指向了明朝。正统十四年(1449),也先借口明朝限制其贡使人数、回赏不足,以及明朝失信拒绝与其子结姻等,率领蒙古诸部大举攻明。明英宗在太监王振的怂恿下率50万大军仓猝应战。八月二日明英宗到达大同,见形势不利,仓皇撤军。八月十五日退至土木堡(今河北怀来东),明军遭到也先军队的追击,“六军大溃,死伤数十万”。[126]明英宗被也先俘获,史称“土木之变”。也先挟明英宗直逼北京,兵临城下。明新任兵部尚书于谦坚决主战,立明英宗之弟朱祁玉为新君,诏令宗室诸王将领率兵勤王,并组织京师兵民进行抵御,也先不胜而归。经“土木之变”,明朝的元气大伤,明廷的大臣们主张息兵议和,也先为了保持同明朝的互市关系也主张议和。景泰元年(1450)秋,也先送还明英宗,双方恢复正常的通贡、互市关系。“土木之变”是明朝由盛转衰的转折点,明蒙之间的态势发生重大变化,明朝由洪武、永乐年间的进攻态势转入全面防御。(www.xing528.com)

这一时期明朝与北元也展开了经济交流。蒙古地区单一的游牧经济,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物质生活用品需要同汉族进行经济贸易才能得到满足,而明朝也需要蒙古地区的马匹和土特产。明朝同北元之间的经济交往主要是通过朝贡和互市贸易两种形式进行,朝贡既是一种政治关系,也是一种经济关系,通过“贡品”和“赏赐”进行经济交流。接受明廷封赐官职的蒙古贵族定期向明廷朝贡,纳一定数量的牲畜和物品,明廷对其贡品实行折价,付给他们以相应价值的彩缎、银币等物。[127]明朝利用这种经济上的利益,对入贡的贵族给予优厚的赏赐来笼络和羁縻蒙古贵族,或者以拒绝贡使、停止互市制裁敌对的蒙古贵族,以达到政治上的目的。[128]

从永乐初年起,朝贡互市逐渐繁荣起来。明廷规定蒙古入贡的贡道和贡期,一般每年一贡,贡使从本部出发经大同、宣府或甘肃到达北京。贡使受到明朝的热情接待,明给予赏赐并授予官职。据《明实录》所载作粗略统计,从永乐元年(1403)到隆庆四年(1570)的160余年间,蒙古贵族向明廷朝贡800余次。[129]入贡的物品主要以马驼、兽皮、畜牧产品为主,明朝回赐以布帛、钞币、金银、纸张、乐器以及农产品。贡使返还时,“金帛器服络绎载道”。[130]

永乐四年(1406),明朝在广宁(辽宁北宁)开设马市,供兀良哈三卫同明朝进行交换贸易。宣德四年(1429)阿鲁台向明廷遣使要求以马市易,明廷下令边臣“听其市易”。[131]脱欢太师和脱脱不花汗时(1422~1452)积极同明朝进行经济联系,多次派遣使臣向明廷贡驼马,并要求扩大朝贡贸易额和开设定期互市贸易。朝贡使臣在完成朝贡任务后,要求将私人所带的马匹等物品进行出售,明廷从之。随后大同又被正式定为双方互市贸易市场,促进了明蒙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也先太师时,蒙古和明朝的朝贡贸易和互市贸易获得了更进一步的发展。蒙古使臣“络绎乎道,驼马迭送于廷”。[132]明廷为了拉拢蒙古上层贵族和购得大量的马匹来充实边防,对与蒙古的通贡、互市釆取积极的态度。明朝允许蒙古各领主向明朝朝贡并按等级和贡品的数量给予相应的回赏。明廷对他们“进贡”的回赏往往高于贡品的价值,这样增加了明朝的财政开支,使明廷不堪负担。有时明朝对进贡次数和贡使人数加以限制,但蒙古方面为了在朝贡、互市中获利,反而增加进贡次数和贡使人员,由此也不断引发双方的矛盾。如也先汗时期派往明朝的使团人数不断增加,多者达到2000余人。为了冒领赏赐,往往虚报人数。明朝限制贡使人数,并削减赏赐,引起了也先汗的极大不满。这一时期除了朝贡贸易和互市贸易之外,为了满足蒙汉各民族的需要,在明廷的许可下,民间也进行私下贸易,称为民市或私市。在民市上,蒙古方面出售各种牲畜、兽皮、马鞍等手工业制品,汉人则提供粮食、布匹等各种日用品和食品。随着贸易额的扩大,在某些地区出现了交往更为频繁的月市。

明蒙之间以朝贡和互市的形式进行交往的同时,也进行着文化交流。通过朝贡、互市贸易蒙古从明朝获得书籍、乐器、药品佛经、纸张以及金银首饰等,如正统八年(1443),明朝赠给脱脱不花汗“花框鼓、鞭鼓各一面,琵琶、火拨思、胡琴等乐器”,[133]乐器的传入丰富了蒙古人民的文化生活。蒙古贡品中珍贵、精巧的艺术品也受到明朝统治者的喜爱。这一时期在蒙、汉、回等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一些蒙古著作译成汉文,如《蒙古秘史》及《甘珠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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