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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张居正家被查抄,惊人财富曝光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月初九,一道查抄张居正家的谕旨下发了。四月初九当天,刑部查抄了张居正家在京财产,得到黄金二千四百余两,白银十万七千七百余两,以及金器、银器、珍珠、玛瑙、宝石等物。奉旨前往荆州府查抄的带队官员四人,分别是太监张诚、左给事中杨廷相、锦衣卫官员曹应魁,以及那位怀疑湖广一半的财富都进了张家的刑部右侍郎丘橓。

明朝张居正家被查抄,惊人财富曝光

四月初九,一道查抄张居正家的谕旨下发了。四月初九当天,刑部查抄了张居正家在京财产,得到黄金二千四百余两,白银十万七千七百余两,以及金器、银器、珍珠玛瑙宝石等物。对于在封建时代做了几十年官、十余年为内阁大学士的张居正来说,这点财富极为正常。于是,皇帝把希望寄托在到湖广荆州府张居正老家的查抄上。奉旨前往荆州府查抄的带队官员四人,分别是太监张诚、左给事中杨廷相、锦衣卫官员曹应魁,以及那位怀疑湖广一半的财富都进了张家的刑部右侍郎丘橓。四月二十一日,虽然钦差大臣们还没有到达荆州,但湖广地方官员已经接到旨意,随即对张府进行查封。四月二十二日,荆州府知府、江陵县知县奉湖广巡按任养心之命,将张府封门,所有张府的人员都移居旧宅。混乱之中,“男女惊骇之状,惨不忍言”,而也有一些张府的家人趁机浑水摸鱼,盗窃财物之后逃跑。《明史·张居正传》还说:“荆州守令先期录人口,锢其门,子女多遁避空室中,比门启,饿死者十余辈。”意谓封门时有人躲在房子里不出,饿死其中。这段记载应该源自王世贞的《明嘉靖以来首辅传》——“荆州守令以御史意,先期录其人口出,而子女遁避他所者不及发,已锢其门,则饿死者十余曹,皆为犬所残食。”而且,王世贞说得更残忍,还说到饿死者的尸体被野狗竞相残食。清初谈迁的《国榷》,以及历来与张居正相关的一些传记于此均笃信不疑。然而,饿死十余人的事情应该不是事实,因为几个月后关于这一说法曾引起一场风波。万历十二年七月初,神宗命文书官宋坤到内阁口传旨说:“张诚等本说缢死的止是二人,如何说饥死的十余人,着出旨查问。”大学士申时行回话说:“该臣等前日因见诸大臣疏内曾有此言,亦尝试问,云是湖广抚按承差传说。彼时大臣欲仰祈圣恩宽宥罪孽,惟知模写其可怜之状,而未及诘问,其传言之由一时轻信讹传,实无所逭罪。”可见,即便在当时,九卿大臣在一同上奏的奏疏中也将饥死十余人当成事实,而其实他们也只是听说。申时行当时给皇帝的票拟是两套方案:一是“免查究”,二是“回话”。得到的万历皇帝的御批是:“张诚等疏云本内说缢死的止是二人,前日说饥死十余人的是何衙门?着回将话来。”显然,当时万历皇帝也想真正了解:到底张府在封门时究竟是不是死了十余人?当天,工科给事中杨毓阳就向皇帝承认,自己是“为风闻所误”。况且,如果饿死十余人是事实,张敬修自杀前那份声泪俱下的《绝命书》,既然都已经谈到“移居旧宅”的事情,怎么会遗漏如此重要的、足以唤起世人同情之心而且暴露那些抄家执行者残忍的细节呢?同月,李植的奏疏中也说,自己曾“询之楚人,以为并无此事”。可见,饥死十余人的说法只是谣传,而不是事实。但是,封门时阖府上下之惨,大概是可以想见的。据沈德符说,移居旧宅时,每个人都要被搜身,“其妇女自赵太夫人而下,始出宅门时,监搜者至揣及亵衣脐腹以下”,这已全然不顾官宦人家妇孺们的尊严了。

五月初三,丘橓抵达荆州府。入城之日,他给张居正的母亲送了些米和肉,还写了一封信给张居正的儿子。信中说:“皇上此举,不忍罪旧臣之婴孺,而但姑示薄罚,以罄竭汝家之赀产。诸公子想皆震摄于圣怒之严重,或尚未知感激于圣恩之浩荡也。塞翁失马,安知非福?楚国亡猿,须妨流祸!故曲逆裸体以得生,季伦恋财以取灭,在在古有明镜焉。倘使汝辈无立锥之地,且并一锥而亦无之,则财与祸而俱去,身与家而举安矣!幸无私一钱,以惹人言,岂怕饿死而反干天诛哉?”一句话,“无私一钱”才是要害。丘橓果然严酷,上来便是正经的威胁,要张府倾家荡产以避祸。其实,在离京前,赵锦、于慎行等人都曾致信丘橓,要他在允许的范围内对张府手下留情,适当地留给张居正的老母亲一些家产。于慎行所言颇为中肯。他认为张居正是一个“以盖世之功自豪”的人,所以“不甘为污鄙”,下三烂的敛财之举不是张居正的性格,推断“其所入又有限”。然而,丘橓似乎并无对张家手下留情之念。两天之后的五月初五,恰是农历的端午节,张居正之子张敬修、张懋修、张嗣修等被拘押,对张府财产清点正式进行,得“黄金万两、白金十余万两”。跟严嵩不一样,张居正虽然也接受别人的礼物,但只接受最亲近的一些官员的礼物,最后抄家所得的财产,亦诚如清初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所说,连严嵩的二十分之一都不到。当然,这个数字远远低于皇帝及丘橓等人的估计,他们认定要在张府至少抄出二百万两白银。于是,丘橓等人就说张府在之前已经转移财产。五月初七,丘橓等对张居正诸子用刑,要他们承认把银两转移到曾省吾、王篆、傅作舟等家,数目分别是十五万两、十万两和五万两。康熙《荆州府志》记载:“刑部侍郎丘橓等至荆,方酷暑,暴诸子烈日中,掠治惨烈,因讽以诬所不快,且旁摭荆大姓。”几位自少养尊处优的公子,被搁在太阳底下暴晒和拷打,遭到前所未有的侮辱。五月十日,不堪忍受的张居正长子张敬修萌生了死的念头。他写下了血书。在血书中,他说:“祖宗祭祀与祖母、老母粥,有诸弟在,足以承奉,吾死可决矣。而吾母素受辛苦,吾妻素亦贤淑,次室尚是稚子,俱有烈妇风,闻予之死,料不能自保。尤可痛者,吾有六岁孤儿,茕茕在抱,知亦不能存活也。”虽然萌生了一死了之的想法,但念及母妻以及六岁幼子,张敬修又不能不为留恋,其心可怜。五月十二日,张敬修再受刑,自知抵刑不过,于夜晚自缢身亡。其所遗血书最末说:“丘侍郎、任抚按,活阎王!你也有父母妻子之念,……何忍陷人如此酷烈!”张敬修一死,妻子高氏自缢,被家人解救,“一日忽就婢手夺茶匕刺其目,血流被面,左目遂枯”,以刺瞎自己一只眼睛的行为表示对丈夫的追随。张敬修的幼弟张懋修“冤愤投井,不死,不食者累日,又不死,遂脱屣一切,日抱其父奏对尺牍诸手迹,每有感触,则呜咽哭不成声”。今日读这些文字,亦觉无限凄惨,而斯时斯地张府之惨,大概万倍!(www.xing528.com)

张敬修之死,震惊朝野。作为故相张居正之子,又曾中进士,官礼部主事,张敬修既出身于官宦之家,自己也是衣冠人物,而竟至于不抵刑讯而死,是有伤“国体”的。在他死后,其绝命书也传闻朝野之间。申时行在稍后写给丘橓的信中说,查抄张居正家虽然是皇帝旨意,无可挽回,做臣下的奉命行事,应“于无可奈何之中而求有可少宽之路”,像拷讯之类的事情,落到张府家奴身上就可以了,而张府诸公子都是读书人,却受到如此刑讯,令人不忍。他还说:“昨见传来遗帖,行道之人,皆为陨涕。”就是丘橓自己也承认:“(张)敬修一死,无论庶僚,即三相九卿,无不陨涕。”因此,张敬修以他的死换来了张府的一丝生机。六月十三日,宦官张诚向皇帝汇报抄家情况的奏疏到京。万历帝下旨,将“原给诰命及特降谕札都追缴。石兽等物,并应拆牌坊,变价解京”。七月初六日,宦官张诚另一道题本到京,汇报落实五月二十八日拨付“空宅一所、田十顷”的情况,万历皇帝再下旨:“家产既抄,眷属准保放。”但是,皇帝不忘又加了一句:“曾省吾等受寄银两,其查审追解以闻。”之后,抄家事继续进行,除了向张嗣修等人继续追查那些被家奴们盗窃走的财物外,就是进一步向湖广当地与张居正家有关联的士绅进行“追赃”。到九月二十七日抄家事最终了结之时,共从曾省吾、王篆、傅作舟三家追得白银十二万二千两,从王极、唐应运等人处追得十三万五千两,合计二十五万七千两。这很难说是“赃款”,更多是在强大专制压力下破家以偿。然而,一时之间,荆湖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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