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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艺术观念中的徐渭的真率写情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将杜甫的诗文评价为“真率写情”,并大加赞赏,正反映了他文艺创作的评判标准和艺术观点。首先,徐渭认为“真率写情”的基础和最终目的都是“情”。其次,在肯定“情”的基础上,徐渭又对于“真率写情”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了所写之“情”的完美表达。徐渭认为古人所谓之诗的核心是“情”,所以会留下千古绝唱之诗。由这样的论述可见,徐渭所说的“真率写情”,所写必须是“真情”,只有“真情”之作才能感化人。

明末清初艺术观念中的徐渭的真率写情

徐渭(1521—1593),初字文清,后改字文长,号天池山人,或署田水月、田丹水、青藤居士等,绍兴山阴人。据《明史》卷二百八十八载:

徐渭,字文长,山阴人。十余岁仿扬雄《解嘲》作《释毁》,长,师同里季本。为诸生,有盛名。总督胡宗宪招至幕府,与歙余寅、鄞沈明臣同管书记……渭知兵,好奇计,宗宪擒徐海,诱王直,皆预其谋。藉宗宪势,颇横。及宗宪下狱,渭惧祸,遂发狂,引巨锥剖耳,深数寸,又以椎碎肾囊,皆不死。已,又击杀继妻,论死系狱,里人张元忭力救得免。乃游金陵,抵宣、辽,纵观诸边厄塞,善李成梁诸子……渭天才超轶,诗文绝出伦辈。善草书,工写花草竹石。尝自言:“吾书第一,诗次之,文次之,画又次之。”[2]

磊砢居居士在《四声猿跋》中称其:“旷代奇人也。行奇,遇奇,诗奇,文奇,画奇,书奇,而词曲为尤奇。”袁宏道在《徐文长传》中也说:“梅客生尝寄予书曰:‘文长吾老友。病奇于人,人奇于诗,诗奇于字,字奇于文,文奇于画。’予谓文长无之而不奇者也。”这些评论可见,徐渭不仅涉猎诗文、书画、戏曲等诸多艺术,而且都有着非凡创举,堪称旷世奇才。他拜季本、王畿(王龙谿)为师,而季、王又都是王阳明心学的代表者,因而徐渭思想也受心学波及,主张“主情”艺术观念,其观点我们以“真率写情”论之。

所谓“真率写情”,徐渭在其所著《青藤山人路史》中道:“工部佳处,人不易到,乃在真率写情,浑然天成。”将杜甫的诗文评价为“真率写情”,并大加赞赏,正反映了他文艺创作的评判标准和艺术观点。也就是说,徐渭认为写“情”是文艺创作的终极目的,但所写之“情”必须具备“真率”的基本特点,所以说“真率写情”互为你我,相互作用,集中体现了徐渭主情艺术观念。

首先,徐渭认为“真率写情”的基础和最终目的都是“情”。对于“情”在其《徐渭集·徐文长三集》卷十七,《论中·一》中有着精彩的论述:

语中之至者,必圣人而始无遗,此则难也。然习为中者,与不习为中者,甚且悖其中,皆不能处中而他之也,似易也,何者。之中也者,人之情也,故曰易也。语不为中,必二氏之圣而始尽。然习不为中者,未有果能不为中者也,此则非直不易也,难而难者也。何者?不为中,不之中,非人之情也。鱼处水而饮水,清浊不同,悉饮也,鱼之情也,故曰为中似犹易也;而不饮水者。非鱼之情也,故曰不为中,难而难者也。

此论就是徐渭所言“情”的基础,即“中也者,人之情也”,这实则可看作其对王阳明心学的进一步阐发。王阳明认为,“中”即“天理”,而“天理”又是和人“心”密切相关的。徐渭认为,人之“心”之“情”即是中,所以将“中”和“情”相结合,认为“中”即是人之“情”,这就是徐渭所言“情”的基础和理论来源。在此基础上,徐渭才展开对“情”的进一步论述,其在《徐渭集·补篇》中道:

人生坠地,便是情使。聚沙作战,拈叶止啼。情昉而已。迨终身涉境触事,夷拂悲愉,发为诗文骚赋,璀璨伟丽,令人读之喜而颐解,愤而眦裂,哀而鼻酸,恍若与其人即席挥麈,嬉笑悼唁于数千百载之上者,无他,摹情弥真,则动人弥易,传世亦弥远。而南北剧为甚。

可见,徐渭说“人生坠地,便是情使”,认为人生来便是带着“情”而呱呱坠地的,这是不可回避的自然现象。但人会因“身涉境触事”,而有感于诗文骚赋,产生喜怒哀乐等不同的情感表达。所以他说“摹情弥真,则动人弥易,传世亦弥远”。这种对“情”的重视,是贯穿于徐渭所有艺术之中的。如又在《徐渭集·徐文长三集》卷十六,《奉师季先生书》中议论乐府民歌时说:

乐府盖取民俗之谣,正与古国风一类。今之南北东西虽殊方,而妇女儿童、耕夫舟子,塞曲征吟、市歌巷引,若所谓竹枝词,无不皆然。此真天机自动,触物发声,以启其下段欲写之情。默会亦自有妙处,决不可以意义说者。

他说乐府民谣虽然因地域缘故有着很大差异,但却都能反映人民生活和世态常情,徐渭称之为“真天机自动”,所以他称这些民间俗曲能与《国风》相媲美,其原因都是在于它们能作“欲写之情”。可见,不论艺术形式如何改变,“情”却始终是艺术表现的核心。如其又在《南词叙录》中评论戏曲《琵琶记》说:

或言“《琵琶记》高处在《庆寿》《成婚》《弹琴》《赏月》诸大套”,此犹有规模可寻。惟《食糠》《尝药》《筑坟》《写真》诸作,从人心流出,严沧浪言:“水中之月,空中之影’,最不可到”。[3]

由此论再次看到徐渭所激赏的并非如《庆寿》《成婚》《弹琴》《赏月》一类具备格套规律的戏曲作品。因为这些大套作品,都是按照一定的模式法则来表达的。而《食糠》《尝药》《筑坟》《写真》这些作品,则更像“水中之月,空中之影”,虽然没有太多规矩,但它们却是“从人心流出”。徐渭所言“从人心流出”在此即是人之真情的表达。“从人心流出”即是徐渭所说的“真率写情”。

其次,在肯定“情”的基础上,徐渭又对于“真率写情”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了所写之“情”的完美表达。如他在《徐渭集·徐文长三集》卷十九,《肖甫诗序》中强调道:

古人之诗本乎情,非设以为之者也,是以有诗而无诗人。迨于后世,则有诗矣,气(迄)诗之目多至不可胜应,而诗之格亦多至不可胜品,然其于诗,类皆本无是情,而设情以为之。夫设情以为之者,其趋在于干诗之名,干诗之名,其势必至于袭诗之格而剿其华词。审如是,则诗之实亡矣,是之谓有诗人而无诗。

徐渭认为古人所谓之诗的核心是“情”,所以会留下千古绝唱之诗。而后世者,虽然都以诗人自居,然而受到各种模式制约,并非由情而发,只是按照作诗的固定程式而为之,这样的诗只是抄袭和卖弄华丽词藻而已,缺乏情感,所以他感叹“有诗人而无诗”。由这样的论述可见,徐渭所说的“真率写情”,所写必须是“真情”,只有“真情”之作才能感化人。因而其在《徐渭集·徐文长三集》卷十六,《答许口北》中称这类作品为“可兴、可观、可群、可怨……读之果能如冷水浇背,陡然一惊,便是兴观群怨之品”。(www.xing528.com)

为了能保证“真率写情”,使作品能有“兴观群怨”的艺术效果,徐渭又接受唐顺之的影响而进一步阐发“贵本色”之论。[4]这就是他在《西厢序》中的精彩议论:

世事莫不有本色,有相色。本色犹俗言正身也;相色,替身也。替身者,即书评中“婢作夫人,终觉羞涩”之谓也。婢作夫人者,欲涂抹成主母而多插带,反掩其素之谓也。故余于此本中贱相色,贵本色。众人啧啧者,我呴呴也。岂惟剧者,凡作者莫不如此。嗟哉,吾谁与语!众人所忽,余独详;众人所旨,余独唾。嗟哉,吾谁与语![5]

在此论中徐渭提出“本色”和“相色”这一对立概念。他认为“本色”即是人之正身,而“相色”则是替身。或者说“本色”所展现的是“真情”,而“相色”则是“假情”,并且认为在任何艺术中都莫不如此,因而极力主张艺术创作要具“本色”。所以他又在《徐渭集·徐文长三集》卷二十,《书草玄堂稿后》中颇为生动地形容了在生活中“相色”与“本色”的关系,认为“相色”只是一种假象或假设之情,而“本色”则是人之真情。其曰:

始女子之来嫁于婿家也,朱之粉之,倩之颦之,步不敢越裾,语不敢见齿,不如是,则以为非女子之态也。迨数十年,长子孙而近妪姥,于是黜朱粉,罢倩颦;横步之所加,莫非问耕织于奴婢,横口之所语,莫非呼鸡豕于圈槽;甚至龋齿而笑,篷首而搔,盖回视向之所谓态者,真赧然以为妆缀取怜,矫真饰伪之物。而娣姒者犹望其宛宛婴婴也,不亦可叹也哉?渭之学为诗也,矜于昔而颓且放于今也,颇有类于是,其为娣姒哂也多矣。

用妇人娣姒的日常生活作比喻,来说明“妆缀取怜,矫真饰伪”都是假设之情,而老来之后再观自己这些做作之态都不是真情。所以,徐渭为了能“真率写情”而提出“贱相色,贵本色”的艺术观点,实际上是对“真率写情”的具体要求。

最后,徐渭的“真率写情”论,并非是抛弃“理”而一味“写情”的。在徐渭的艺术作品和言论中,我们始终能看到徐渭的“真率写情”论所具有的“情理合一”特征。如前所述“真率”即有对理的肯定与认可之意,而“写情”也并非不注重理,这一观点在徐渭的思想中也常有体现,如在《徐文长佚稿》卷十四《草玄堂稿序》中就有明确论述:

或问于予曰:“诗可以尽儒乎?”予曰:“古则然,今则否。”曰:“然则儒可以尽诗乎?”予曰:“今则否,古则然。”“请益?”予曰:“古者儒与诗一,是故谈理则为儒,谐声则为诗;今者儒与诗二,是故谈理者未必谐声,谐声者未必得于理。盖自汉魏以来,至于唐之初晚,而其轨自别于古儒者之所谓诗矣。”曰:“然则孰优乎?”曰:“理优。”谓理可以兼诗,徒轨于诗者,未可以言理也。予为是说久矣,暨之玉仲郦君,始见予于蓟门邸中,则以理,《卫道》诸篇是也;既而见也,则以诗,此稿是也。予两取而揆之,君非不足予诗者,而顾独有余于理……予先为彼说以答或人,既为此说以质于君,君呀然曰:“吾师某某也,而私淑于新建之教者,公其知我哉!”予亦呀然,相视而笑。

徐渭认为,古之儒者作诗和论理是兼修合一的,而今之世人则将此视为两门学问分开而学,所以论理者不作诗,作诗者不论理。在此两者中徐渭认为更应注意“理优”,他说“理可以兼诗”而“徒轨于诗者,未可以言理也”。可见,徐渭对“理”的重视。所以他在《徐渭集·徐文长三集》卷十九中认为“今之有诗人而无诗”,其原因也是和“理”有关,他说:

审如是,则诗之实亡矣。是之谓有诗人而无诗。有穷理者起救之,以为词有限而理无穷,格之华词有限而理之生议无穷也,于是其为诗悉出乎理而主乎议。而性畅者其词亮,性郁者其词沈,理深而议高者人难知,理通而议平者人易知。肖甫与吾结发而同师……始同师时,同学为干禄文字,既而分则同有事于词家,又既而合,则同有事于道。于是肖甫者为诗始入理而主议。

由此可见,徐渭认为“词有限而理无穷”,对理亦是尤为重视的。他所说“古人之诗本乎情”,而此情其实就是“情感”与“情理”的统一。“情”与“理”虽有对立,但将两者的完美结合相互关联、互为你我,才是徐渭“真率写情”论的终极目标与追求。从徐渭的诗中亦可见一斑:

精理通毫末,物情无遁藏。

平生江海心,游戏翰墨场。

实理拟虚味,老饕放笔狂。

……[6]

总之,徐渭的“真率写情”说,不仅主张“情”在艺术中的核心地位,更对“真率写情”的具体要求也作了论述。他倡导艺术要体现“本色”避免“相色”,艺术家所写之情应是“从人心流出”之真情的“真率”为之。并且认为要做到“情”与“理”的完美统一、互为作用,才是完成“兴观群怨”之作的必然保证。可见,徐渭的“真率写情”说不仅代表了徐渭个人的艺术观念,更体现出主情观念所具有的辩证和时代特征,其主张对明末艺术观念的普遍认同具有很大影响,是明末主情论的代表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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