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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武帝颁布《泰始律令》:实现法律改革

时间:2026-01-26 理论教育 蝴蝶 版权反馈
【摘要】:在针对星气、谶纬之学的禁令出台翌月,朝廷颁布了泰始律令。丙寅当日,晋武帝临席,裴楷诵读,正式对外公布该律令。泰始律令集迄止当时种种法律体系之大成,就此而言,它是魏明帝时代陈群所纂《魏律》的延伸。如上所见,在咸熙元年开始的礼仪、法律、官制改订中,法律相关的部分在泰始四年以泰始律令的形态完成了。

泰始三年(267)十二月,朝廷下诏禁“星气、谶纬之学”。所谓星气,即观察天文、气象的占卜术,属于占星术的一种。谶纬的“谶”指图谶,即《河图》《洛书》这类预言书;“纬”指纬书,与儒学经书是“经”与“纬”的关系。各部经书都有相对应的纬书,对经书中原本没有的神秘要素加以补充。纬书出现于西汉末年,新朝的王莽与东汉的光武帝刘秀利用纬书构建政权的合法性。汉魏革命之际,纬书也被加以利用。司马氏篡夺曹魏王朝时也用到了纬书,例如九锡本就是《礼含文嘉》(对应经书中的《礼记》)中的说法。虽然是间接关联,但终究还是利用了纬书的相关内容。如上所见,纬书、占书是革命理论的源头所在,对于现政权而言是极度危险的。晋武帝在西晋初期禁止这些书籍,直接目的大概正在于此。不过,此次禁书并没有使得星气、谶纬之学断绝。其后的整个六朝时代,朝廷曾数度下令禁止。隋炀帝时,经过彻底禁止,终于将这一学说废止。

在针对星气、谶纬之学的禁令出台翌月,朝廷颁布了泰始律令。而如果将两者关联起来思索,朝廷禁止星气、谶纬之学可能不仅仅是认为这些学说比较危险,而另有不同层面的考量。

自曹魏咸熙元年(264)五月以来,以郑冲为顾问,车骑将军贾充为负责人,包括司徒荀图示、中书监荀勖、中军将军羊祜、中护军王业、廷尉杜友、守河南尹杜领、散骑常侍裴楷、颍川太守周雄、齐相郭颀、骑都尉成公绥、尚书郎柳轨、吏部令史荣邵在内十四位成员,历经大约三年半的时间,终于在泰始四年(268)正月丙寅完成了泰始律令。其文本应该在上一年就已完成并上呈给了晋武帝。丙寅当日,晋武帝临席,裴楷诵读,正式对外公布该律令。泰始律令将作为刑法的《律》与行政命令的《令》作了清楚的区分,其原本有《律》二十篇、六百二十一条、二万七千六百八十七字,平均每条四十五字。《律》《令》合计有六十卷,二千九百二十六条,十二万六千三百字。此外,还另编了《晋故事》三十卷。但现在只能看到一些佚文。又,当时将新的律法中死罪条目单独择出,抄写张贴于亭(警察局)、传(官方驿站)。泰始律令集迄止当时种种法律体系之大成,就此而言,它是魏明帝时代陈群所纂《魏律》的延伸。之后六朝时代的法律,特别是北朝的法律,都以泰始律令为蓝本不断加以修订,一直关联到隋唐时代的律令。如果我们将律令视为隋唐时代的政体——律令制的根基,那么律令就是律令制的本质所在。自然,这一点也存在于泰始律令中[14] 。(https://www.xing528.com)

如上所见,在咸熙元年(284)开始的礼仪、法律、官制改订中,法律相关的部分在泰始四年以泰始律令的形态完成了。至于其他两方面,在礼仪上,以荀图示为首,羊祜、任恺、庾峻、应贞、孔颢共同完成了一百六十五编、十五余万字的《晋礼》,泰始五年(269)以后开始施行。裴秀主持官制改革的情况虽具体不详,不过可知其目标是改组此前管辖范围不明晰的部门,将尚书台细化为三十六曹,如同汉代九卿那样,各自分担一个方向。不过,裴秀还未及上奏,便于泰始七年(271)病殁,没能实现彻底的官制改革。

接下来,让我们将目光从新生的晋王朝的对内政策转向对外政策。其中最大的悬案,便是平定孙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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