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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政策实施成果:落实双拥、妥善安置退伍士兵及伤残军人

时间:2023-09-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革”期间,优抚工作和政策受到破坏。对立军功的现役军人家属,在以上优待金的基础上分别按照一、二、三等功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奖金。2017年,开展优抚对象核查工作。妥善安置7名退伍士兵,为3名伤残军人办理乘车卡,选送4名优抚对象到省军医院疗养,为他们检查身体。2006年,全面落实双拥和优抚政策,开展拥军爱民活动,在“八一”前夕,乡民政为驻军75709部队送去价值近3000元的防暑降温物品。

优抚政策实施成果:落实双拥、妥善安置退伍士兵及伤残军人

(一)军属优待

20世纪50—60年代,农村军属优待金以年度加工分参加生产队分配,以及发动社员及组织社会团体定期给军属做好人好事,落实优待政策和从事优待工作。“文革”期间,优抚工作和政策受到破坏。1979年以后,军烈属优抚政策逐步恢复和落实,由大队小队以及工分分配和减少集体上交提留的办法,落实军属优待政策。1989年,全乡优抚费减免义务工和上交集体统筹费,解决军属优待金,落实优待政策。1987年,窑湾乡采取统筹平衡负担军烈属和伤残复员军人优待金的办法,以村为单位,按劳按人均5元优待费标准上交乡财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按各村劳均收入百分之百或三分之二测算,发放给各村军属和复员军人。对立军功的现役军人家属,在以上优待金的基础上分别按照一、二、三等功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奖金。1988年,乡政府对现役军人立功受奖标准分别提升到600元、400元、300元。

1991年,贯彻落实《宜昌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暂行办法》,窑湾乡政府对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金,由政府统一收缴“五统”费来落实,全乡总劳力4500人,每人计提5元优抚统筹,全年提优抚统筹费2.25万元,军人家属户均落实优待金728元。

1992年,窑湾乡成立基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帮助军烈属做好人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军烈属服务,全乡现役军人家属35户,按照75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优待金2.63万元。1993年,全乡有军属33户,按照每年1280 元/户的标准,发放优待金4.22万元。

2002年,辖区内有复退军人23人,发放优待抚恤金、伤残经费1.15万元。现役军人16人,优待金兑现标准按上一年人均3861元落实到位,非农户口7人,优待标准按500元落实到位,落实16人的优待金3.82万元。

2003年,全乡兑现16 名现役军人优待金3.28万元,完成8名复退军人的安置工作。开始对优抚救济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方式,于每月10日前到本人存储账户。

2004—2006年,建立基层双拥服务小组,对优抚对象实行包户服务。按市政府70号令之规定,对于辖区非农指标退伍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发放156元,全乡兑现17户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其中农业户口7人,每人按上年人均3942元的标准兑现,非农户口8人,按500元的标准发放优待金,兑现率100%。

2007年,为全乡20名义务兵家属兑现优待金。农业户口5人,按上一年人均分配标准4882元全部兑现,非农户口15人,每人按照500元的标准兑现,全年兑现优待金3.49万元,兑现率100%。当年选送2名残疾军人到省疗养院疗养。

2008—2009年,为46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兑现金额达10.39万元,全部落实,兑现率100%。

2010年,为20 名义务兵家属兑现当年的优抚费,兑现率100%。

2011年春节之际,为新入伍的7名军人家属送光荣牌和慰问金,落实8名退伍士兵待安置生活费。选送4名优抚对象到省军医院疗养。

2013年,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义务兵属于农村户口的以9348元/(人·年)为基数标准,义务兵属于城市户口的以10255元/(人·年)为基数标准,全乡有义务兵30人,西陵区民政局将优待金直接支付到义务兵本人储蓄卡。整理完善优抚对象资料,收录采集42名优抚对象的电子档案。2014年,再次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2016年,优待金标准提高为农业户口12990 元/(人·年)和城市户口13638元/(人·年)的标准。2017年,开展优抚对象核查工作。

(二)国家抚恤

1991年,发放优待抚恤金1.55万元,其中,伤残抚恤4人,抚恤金1580元;军烈属抚恤5人,抚恤金1290元;复退军人定补69人,定补金额1.27万元。

1993年,在“八一”前夕,对辖区的长期生病的复员军人、烈属、现役军人家属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2万余元。全乡安置复退军人5人,按照“哪里来哪里去”的规定,在各村调剂责任田进行安置。2002年,对4名复退士兵进行安置,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贴费1800元。2003年,乡民政为烈属向自金整修房子投资5000元。

2004年,帮助后坪村易行奎落实评残等级,易行奎在部队因公受伤,复员被安置在二轻局工作,因改制而下岗,生活困难,受伤后的后遗症逐渐凸显,当时没有评残,乡民政办知道后通过调查和上报,易行奎被市民政局认定为二等甲因公等级的伤残军人,每月解决生活补助费和治病困难补助费375 元,医药费据实报销。

2006年,将2名伤残军人送往省荣军疗养院疗养。2007年为辖区9名优抚对象办理医保,将4名优抚对象送优抚医院治病,费用累计1.2万元。(www.xing528.com)

2008—2009年,召开烈军属、复退军人座谈会,走访长期生病和家庭困难的优抚对象,分别给他们每人送去800元的慰问金和节日祝福

2010年,为45个优抚对象送春联走访和春节物资。妥善安置7名退伍士兵,为3名伤残军人办理乘车卡,选送4名优抚对象到省军医院疗养,为他们检查身体。2013年,整理完善优抚对象资料,收录采集42名优抚对象的电子档案。

(三)驻军慰问

从2002年开始,每年的春节和“八一”建军节,乡民政部门会同乡武装部等部门开展慰问驻军的活动。2002年为武警们送去肥猪、草鱼大白菜等物资。2003年,为驻军75169部队、“六一”部队开展军民共建、送温暖活动,分别给部队送去2000 多元的慰问物资,并与75169部队进行联欢,共同表演一台精彩的文艺节目。2004 年给45709 部队送去1000多元的慰问物资。

2006年,全面落实双拥和优抚政策,开展拥军爱民活动,在“八一”前夕,乡民政为驻军75709部队送去价值近3000元的防暑降温物品。2007年,乡政府为75169部队送去价值3000多元的1台大彩电,满足部队文化生活需要,在春节之际为部队送去1000多元的年货慰问品。

2008年,乡政府为驻军75169 部队送去价值3000多元的防暑降温物品。春节前夕,送去大米和食油,并进行座谈和交流,把人民群众的拥军之情送到部队。

图18-1 拥军慰问

2009年,乡党委和政府带领民政、武装等部门在春节前夕慰问驻军75709部队,召开烈军属复转退伍军人座谈会,开展走访慰问送年货、春联、大米、食油和慰问金活动。

2010年,开展经常性双拥活动,乡党委政府组成慰问团,在春节、“八一”期间为驻军75709部队送去3000多元的慰问物品,在“八一”期间分别召开烈军属复退军人座谈会,为双拥对象送米油及慰问现金,纪念建军89周年,组织开展部分复员军人与当地干部民兵打靶比武活动。

2011 年春节之际,党政领导在除夕之夜慰问75709部队官兵,送去3000多元的慰问金。

2012年,“八一”期间乡党委政府领导与相关部门慰问75709部队,给官兵们送去5000多元的慰问物资。

2015年,“八一”建军节期间,乡党委班子成员和民政办一起慰问驻军75709部队,给部队官兵送去3000元的防暑降温物资。

2016年,乡民政与驻军部队共建军民鱼水情,在“八一”节,乡政府领导带领各部门负责人慰问75709部队,给部队送去价值3000元的慰问品,与部队官兵热情座谈。

2017年,“八一”建军节期间,乡党委班子和民政办慰问75709通讯营部队,给部队官兵送去消暑物资,合计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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