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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公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时间:2023-09-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程项目在施工时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减少甚至消除事故隐患,尽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财产损失。③施工人员技术水平较低或违反操作规程。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应查明其原因,明确责任并作出处理,同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公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项目的施工往往会存在高空、露天、爆破等危险作业,因此安全生产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施工安全的好与坏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和发展。安全生产是指生产过程处于避免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其他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工程项目在施工时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减少甚至消除事故隐患,尽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财产损失。

1)安全控制的方针与目标

(1)安全控制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安全控制的方针。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求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包括管理者、操作人员以及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的人员都必须树立安全的观念,不能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牺牲安全。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2)安全控制的目标

安全控制是以减少或消除不安全行为为目标,以减少或消除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为目标,以改善生产环境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实现安全管理为目标。安全控制的目标旨在减少或消除生产中不安全的因素(如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

2)影响施工安全的主要因素

①对安全施工的宣传力度不到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意识不够。

②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或虽然健全但落实不到位。

③施工人员技术水平较低或违反操作规程

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实不到位。

3)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1)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广泛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则及要求,学习安全操作规范,使每个施工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技能上实行规范化操作。并且要体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施工人员时刻保持安全意识,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按照综合治理、从严治理、标准化管理、管施工必须管安全、一票否决等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强化安全领导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从组织上落实安全工作。

(3)实行安全责任制

建立和完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集思广益,勇于揭露问题、处理问题,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实施安全检查

随时检查施工人员对安全施工的重视程度,检查安全施工管理是否到位,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等。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应查明其原因,明确责任并作出处理,同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www.xing528.com)

(5)安全技术措施应满足的要求

①对易燃、易爆、强腐蚀等危险品,要严格执行保存与发放制度。对其来源、用途、用量做好详细的记录,确保不发生意外。

②现场防火设施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距离和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但也要避免设置不必要的防火设施。

③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要求,架设前应对架设的位置、高度进行设计,避免对其他工程的施工造成影响。注意用电安全,非专业电气操作人员不得触动电气设备。

④各种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操作、安装,并经常对其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安全事故。

⑤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提高夜间施工的安全意识,避免因人员夜间精力不足而造成事故。严禁在大风、大雨等不利天气的夜间施工。

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a.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b.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c.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d.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e.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f.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g.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

h.爆破工程。

i.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j.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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