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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费-建设工程计价与应用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用地费是指建设单位为获得建设用地而支付的费用。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建设用地费-建设工程计价与应用

建设用地费是指建设单位为获得建设用地而支付的费用。其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二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指建设单位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所支付的费用。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1公顷=10 000 m2)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5)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6)依照前面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www.xing528.com)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国家是城市土地的唯一所有者,并分层次、有偿、有限期地出让城市土地。第一层次是城市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用地者,该层次由城市政府垄断经营。出让对象可以是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外商。第二层次及以下层次的转让则发生在使用者之间。

(2)城市土地的出让可采用协议、招标、公开拍卖等方式。

(3)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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