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广西通志.交通志:审计成果

广西通志.交通志:审计成果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审计工作计划安排,自治区航务管理局加强了对航养费、船检费、港务费征收,解缴环节管理工作的审计,纠正部分征费单位对区内短途运输自行减征的做法,避免了交通规费流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航务管理局、各地市交通局根据自治区交通厅的安排,开展对救灾和扶贫资金的审计调查,经过跟踪检查,没有发现违纪现象。

广西通志.交通志:审计成果

自治区交通厅审计处(内审处)承担全区交通行业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政府投资的交通建设项目以及自治区交通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厅管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及审计结果的应用工作。

“八五”计划期间(1991—1995)

“八五”计划期间,自治区交通厅审计处坚持“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原则,发扬“严格、公正、廉洁、奉献”的精神,开展各类型审计达2318项,查出和纠正违纪金额1980.3万元、账实差错金额1280.5万元、损失浪费金额652.1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额400.5万元。为维护国家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区交通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1993年底和1994年初,自治区交通厅被国家审计署授予“审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同时被交通部和国家审计署评为先进集体,全区交通系统有8个单位和9人被自治区审计局授予“全区内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财务收支审计 “八五”计划期间,主要做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审计内容,在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不仅限于只对账务的审查,而且要延伸到被审单位的管理制度和经济效益层面。二是严格审计执法,纠正大量的错账,对挤占虚列成本费用、截留收入、偷漏国家税收等问题按规定作出严肃处理,严格财经纪律,堵塞财务漏洞,仅1995年就纠正违纪金额343.5万元、账实差错220.5万元。三是规范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全区公路养护系统采取自审和联合审计的方式,每年审计覆盖率达80%以上。并能根据公路养护工作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审计表格,形成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和决定等方面的规范化,既提高工作效率,又保证审计质量。1995年,全区交通系统完成财务收支项目163项。

专项资金审计 各项交通专项资金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加强对各项交通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审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交通内审机构的重要任务。每年年初以指令性计划下达各行业管理局和地市交通局,规定实施当年审计的内容和时间范围,定期上报审计报告。先后进行对公路运管费、公路养路费、公路通行费、农拖养路费、养河费的审计,对车购费,公路、航运货运建设资金的审计。在审计方法上,采取内部联合和内外联合的方式进行,内部联审较之各单位内审机构审计查出的问题,更能依法客观公正处理;内外联审即是内审和国家审计机关的联合审计,能把内审熟悉本行业情况和外审超脱独立性强的优势结合起来,对解决一些部门的扯皮问题更能发挥作用。如1993年自治区交通内审机构与自治区审计局联合开展对全区78个单位的养路费进行审计,发现有历年拖欠、抗缴养路费的“钉子户”,如驾驶培训中心、公交公司等单位,该次审计共查漏补收养路费200多万元,提高了这些部门按章缴费的法规意识,增强了政策观念。自治区航务管理局加强对航务规费和航务专项资金投资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在对“三费”的审计中,查漏补收108万元,核减投资31.6万元。

1995年,自治区交通厅审计处对汽车养路费和农拖养路费进行审计,查出漏缴公路养路费144万元,纠正虚列和挪用养路资金135万元;各地市交通局在开展对农拖养路费的审计中,着重对截留、瞒报、拖欠等问题进行审计,仅玉林地区交通局就查纠了截留、瞒报规费100.7万元,拖欠规费113.39万元。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审计工作计划安排,自治区航务管理局加强了对航养费、船检费、港务费征收,解缴环节管理工作的审计,纠正部分征费单位对区内短途运输自行减征的做法,避免了交通规费流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航务管理局、各地市交通局根据自治区交通厅的安排,开展对救灾和扶贫资金的审计调查,经过跟踪检查,没有发现违纪现象。

对交通专项资金的审计。由于力量集中,审计覆盖率较高,能比较全面地反映整个行业的管理问题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为交通行业各级领导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 自治区交通厅直属及各地市交通局内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先审计,后兑现”“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完成承包经营责任审计78项、任期目标终结审计96项。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实事求是地评价各单位在承包期间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的主要业绩。在审计评议报告中,对单位负责人在经营管理方面的业绩和存在问题作客观公正的评价。针对部分单位在经济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如重产值、轻管理,经营行为短期化,有的承包指标、任期目标定得不合理等,审计人员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的重视和采纳。同时,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为政府有关部门奖惩、兑现承包合同和考核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

1995年,全区交通系统完成承包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审计20项、任期目标(负责人离任)审计16项。其中,交通企业较多的梧州柳州市交通局审计机构每年都认真履行审计鉴证职能,完成对所属企业单位任期目标指标的考核、审鉴工作。

内控制度评审 通过对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进行测试评价,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建设性意见。经济效益审计多选择效益不好的企业进行,通过分析财务状况,查找影响效益的因素,帮助企业减少亏损或扭亏为盈。厅属企业内审和各地市交通局及各大运输企业内审在这方面大胆实践,进行有益探索,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普遍得到被审单位的欢迎,主动要求审计,如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梧州市交通局在对下属企业的审计中,都立足于帮助企业内部挖潜,为企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出谋献策,使一些企业扭亏为盈。1995年,共完成内控制度评审项目15项、经济效益审计项目20项。

审计基础工作 根据审计工作须“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在抓审计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工作的同时,还结合全区交通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广西交通内审工作暂行规定》《交通审计工作程序》《广西交通系统内审工作考评办法》《公路养路费使用审计规范》等,厅直行业主管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内审规范,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迈上“三化”轨道。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内审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加强对内审人员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的培训,以工作实效赢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1995年,在全区交通系统广泛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活动,并组织各单位审计负责人进行讨论,增强广大内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的信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出台后,自治区交通厅审计处印发宣传材料,结合“二五”普法活动,通过《广西交通报》等报刊进行宣传,并举办知识竞赛,组织内审人员学习讨论,使内审人员进一步认识到内审工作的重要性,为交通审计工作做到依法审计奠定扎实基础。1995年,全区交通系统内审机构参与清产核资以及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配合纪检监察以及检察机关查处经济案件,发挥审计查证职能,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九五”计划期间(1996—2000)

“九五”计划期间,自治区交通厅审计处改为派驻性质,定编5人,作为自治区审计厅派驻自治区交通厅的政府审计机构,根据审计厅的授权,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厅负责并报告工作。

交通审计概况 1996年,完成审计项目377项,其中财务收支审计137项、基本建设项目审计31项、交通专项资金审计62项、经济责任审计54项、专项审计调查20项、经济效益审计49项、内控制度评审24项。当年,审计共查出和纠正违纪金额2468万元,涉及有关经济案件的审计,建议给予行政处分8人。根据“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原则,通过调账方式处置存在问题,上缴主管部门78.3万元,增加企业留利44.7万元。

1997年,共对350个单位实施了审计,对66个单位进行审计调查。查出违纪金额9237.1万元、损失浪费金额4.4万元、国有资产流失金额1131.2万元;纠正违纪金额7508.2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额12.5万元。另外,完成专项审计调查项目31个,提交专题调查报告31份;对179个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生产经营成果等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各级交通内审机构对41个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对51个项目的经济效益审计;完成对19个基建项目的审计,纠正多列概算127万元。

1998年,完成对208个单位的审计,查处违纪金额1628.3万元,纠正违纪金额603.8万元。

1999年,完成审计项目474项,查处违纪金额1834.1万元,查纠应追还挪用资金192.12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额98.1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726万元。

2000年,国家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对广西1999年度至2000年1月—3月公路建设资金征收、管理和使用进行全面审计,同时,对柳州—王灵高速公路进行竣工审计以及对王灵—三岸高速公路进行项目审计;自治区审计厅对南宁—北海高速公路三岸—那布段进行竣工审计;国家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对全区公路项目1999年国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公路养路费审计 由于审计力量有限,公路养路费采取选择年度审计的方式进行。199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颁布实施的第2年。自治区各级公路养护单位内审机构根据交通部要求,开展公路养路费专项资金审计,全年完成公路养路费收支审计达83项,审计有效资金达6亿多元,审计覆盖率为90%,纠正违纪违规金额101.48万元。给管理层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15条,促进养路资金的管理。

1999年,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结合行业实际特点,制定《广西公路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实现了5个转变:一是审计目的从查错防弊向促进管理、提高效益方面转变;二是审计范围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向生产、经营、施工管理等方面审计转变;三是审计时效从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审计转变;四是审计内容从合规合法性向合法与效益并重为主的综合审计转变;五是审计方式从侧重项目审计向项目审计与审计调查并重转变。全年共完成审计88项,其中财务收支审计45项、经济效益审计33项、专项审计调查10项,被审计单位达88个,审计覆盖率达90%以上,完成审计金额6.34亿元,查纠违纪违规金额229.3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366条。

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审计 1996年,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对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征收使用的财政性预算外资金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进行全面审计。先后对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进行审计,授权各地市审计局安排对各地市县公路局、交通征费稽查所(处)共86个单位的审计。重点审查公路养路费和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和使用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此次审计查出漏征规费2383.9万元。

1997年,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组织各地市交通征费稽查处内审人员对12个征费稽查所的“两费三金”(公路养路费、运输管理费、客运基金、货运基金、车辆基金)的费源管理情况进行交叉审计。1999年,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开展对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等5项规费征收管理的审计。南宁、柳州、玉林、梧州征稽处费源审计面达到50%,完成审计项目70个。南宁地区、柳州地区、河池地区、钦州市交通局对各县交通局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主要审查农用拖拉机养路费、运管费、客运班线招(议)标费、航务规费等地市自行安排使用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公路通行费审计 1997年,驻自治区交通厅审计处与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计科对南宁—北海二级公路通行费进行审计。相继审计大沙田、大塘、钦州、北海4个收费站。审计结果:一是收费项目符合规定,能执行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现象;二是制定和执行较严格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账证账表一致;三是没有发现不合规票据收费现象;四是通行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原则,没有截留、挪用及坐支现象;五是经费使用符合开支范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www.xing528.com)

1998年,驻自治区交通厅审计处制定《通行费审计方案》下发各地市交通局和公路管理部门,要求对所管辖的车辆通行费收费站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交通部门管理的61个收费站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财政制度,均实行“收支两条线”原则。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收费站没有严格执行收费还贷规定,擅自外借通行费收入,累计金额达601.7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自治区交通厅分管公路通行费工作的领导主持召集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1999年,驻自治区交通厅审计处对全区普通二级以上公路各收费站(点)进行审计,重点安排对非交通部门管理的收费站的审计。当时,广西境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收费站(点)共有171个,其中经营性收费站(点)28个、非经营性收费站(点)143个,交通、公路部门管理的收费站123个,地方人民政府或部门管理的收费站48个。存在问题:部分收费站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有坐支和挪用通行费的违规现象,金额达1307万元,其中比较严重的有灵川一级公路收费站挪用190万元,陆川县绕城线收费站挪用117.3万元,玉林新玉公路有限公司挪用1000万元。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 1996年,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对中标承建施工的钦州—防城高速公路工程各合同标段以及黄屋屯大桥工程进行审计,对桂柳高速公路傍寨大桥和僚田立交桥进行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对钦州进港二级公路路面基层工程、南宁—北海二级公路合浦上洋砼路面工程以及峦城大桥工程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上述审计以效益为核心,审计总金额达3.47亿元,查处和纠正违纪金额258.82万元,直接促进增收5.27万元。

1998年,审计处与自治区交通基建管理局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对桂海高速公路的钦州—北海、王灵—邕宁、灵川—临桂段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采用“跟踪审核法”对各建设办借拨给各分指挥部支付的征地拆迁费及青苗补偿费用进行跟踪审核,纠正违规挪用征地费用105万元。

1999年,自治区交通厅审计处分别和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自治区交通基建管理局抽调审计人员,对金城江—宜州一级公路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钦州—北海高速公路、灵川—临桂高速公路、宜州—柳州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南宁—南间段高速公路的房建工程进行审计调查。此外,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内审机构还组织对容岑一级公路、陆盘二级公路、六寨—金城江二级公路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站场建设项目审计 1998年,自治区公路运输管理局选择东兴汽车客运站等8个投资金额较大的站场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查出并责成有关单位纠正违纪金额106万元,核减工程价款40万元。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从通报中吸取教训,要求各地市征费稽查处组织审计力量,对所属单位已完工的108个站房基建项目进行全面的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108个站房基建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9520.79万元,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为1.25亿元,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各建设项目均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资金来源正常合法,没有发现违规挪用规费投资现象。

1999年,为加强对客运站建设资金使用监督,促进提高投资效益,自治区公路运输管理局对列入当年投资计划的站场建设项目包括南宁市北大汽车客运站、南宁市货运西站、柳州市组织管理中心、柳州市集装箱中转站、柳城县汽车综合服务站、永福县汽车客货综合服务站和铁山港区南康客运站等进行审计,重点审查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情况。

客运班线招(议)标交通建设基金审计 1997年,自治区交通厅委托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和南宁广交审计师事务所对各地市运管处的公路客运班线招(议)标交通建设基金进行审计。主要是审查客运班线招(议)标交通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查玉林、梧州、桂林、柳州4个市以及贺州、柳州、桂林地区运管处,南宁广交审计师事务所负责审查北海、防城港、钦州、南宁4市以及南宁、百色、河池3个地区运管处。此次审计共纠正违纪金额120万元。

航务规费审计 1998年,驻自治区交通厅审计处和自治区航务管理局对北海、梧州港航监督处的航务规费征收解缴情况进行审计,经审计发现北海港监辖区规费代征单位欠缴规费51.45万元,下达审计决定后,追缴回欠缴规费12.32万元。1999年,驻自治区交通厅审计处与自治区航务管理局对贵港港航监督处的航务规费征收进行审计,自治区航务管理局还安排对桂林、防城、河池、钦州港港航监督处1998年征收规费进行专项审计,追回外借资金10万元。

“十五”计划期间(2001—2005)

“十五”计划期间,共完成审计项目221项,其中,财务收支审计154项、经济责任审计50项、基本建设审计9项、其他审计8项;提出整改建议228条,纠正违规金额883.2万元,促进增收节支41.4万元,查出损失浪费524.9万元。促使全区交通企事业单位内部资金管理和各项经济活动健康、有序运行。

贯彻交通部12号令 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于2004年下发后,自治区交通厅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交通部第12号令,重视内审工作。并结合全区交通系统内部审计的实际,从机构和人员、内审职责与权限等方面细化规定,明确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规范审计工作的程序。对于加强全区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财务收支审计 自治区交通厅内审处组织开展全区交通征稽系统2003—2004年财务收支大检查,并对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11个征费稽查处及其所属65个征费稽查所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在规费征收、票据管理、基建项目管理以及奖惩机制等方面管理不善和隐患以及在经费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写成审计报告呈报厅领导,引起厅领导及相关管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

自治区航务管理局完成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5个,包括广西航务工程处沿海疏浚工程公司的财务收支审计,北海船舶检验处2004年的财务收支审计,梧州航道管理处2004年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梧州航务工程处2004年的财务收支审计,南宁航务工程处第四施工处的安徽沙河集水库穿越管道项目与柳州监狱自来水管道汲取水头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柳州航务工程处一至四分处,武宣、来宾、柳州航道段及修船厂2004年的财务收支审计,梧州航道处昭平航道段2003—2004年的财务收支审计,桂林航道处桂江客运服务部2004年的财务收支审计。

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对沿海高速公路管理处、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和桂柳高速公路管理处3个下属单位200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完成对桂林公路管理局2000—2004年的财务收支审计,自治区公路运输管理局完成对柳州万通交通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收支审计。

项目资金审计 2004年底至2005年3月,对全区列入国家计委、交通部和自治区本级2002—2004年度计划的县际、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和农村公路通达工程等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进行1次全面的审计检查,包括县际及农村公路的建设规划、投资计划安排、资金筹措使用与管理、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养护等方面。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完成对横县—灵山公路工程建设办、上林—马山公路工程建设办和新江—那马通达工程项目等7个项目的基本建设审计,自治区交通基建管理局对南宁—友谊关、平乐—钟山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及各分指挥部管理经费收支审计调查情况进行回访,自治区航务管理局对来宾港、北海水陆联运站2个水上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自治区交通厅直属的三层单位,完成对桂林、柳州、南宁、贵港4个船舶检验处,百色、桂林2个交通征费稽查处,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及广西西江航运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共8名离任的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自治区航务管理局对广西航务工程处南宁施工处原主任,柳州航道处对柳城航道段原段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对沿海高速公路管理处3位离任的所长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自治区公路运输管理局对武鸣县公路客运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专项资金审计 自治区航务管理局对北海船检处2004年水运规费征缴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南宁航务工程处第一施工处来宾港口工程以及南宁鸿航航运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运营及损益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广西航务工程处2002—2005年4月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对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及其所属的邕宁管理所的通行费征收进行专项审计,会同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高速公路沿线服务设施资产经营和管理规范,加强和规范系统内部国有资产管理。

配合专门审计 2005年,国家审计署及上级审计机关对广西交通系统进行多项审计或检查,包括国家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对河池(水任)—南宁公路进行的重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审计、自治区审计厅对河池(水任)—南宁公路和南宁—友谊关高等级公路外资利用情况进行审计、自治区审计厅对时任自治区交通厅厅长进行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等。在接受专门机关审计工作中,厅内审处业务人员积极配合、做好服务工作,并虚心学习国家审计机关先进的审计理念、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把握对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重点及审计工作程序等,开阔视野,不断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水平。

2005年12月10日—14日,交通部审计办主任樊启华带队来广西,对全区交通系统贯彻落实交通部12号令情况以及2005年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工作检查。樊启华先后到梧州、玉林、南宁、百色等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局进行审计检查,樊启华对自治区交通厅高度重视内审工作和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表示满意,并提出其后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加强广西交通系统内审工作具有实质性的指导意义。

综合审计业务 一是从2005年开始有部分单位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其中,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开展经济效益审计1项、自治区航务管理局开展承包经营效益审计4项。二是开展执行内部审计准则自查活动,按照自治区审计厅的部署,组织自治区交通厅直属单位开展执行内部审计准则自查活动,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内审工作未能很好开展,未按内部审计准则要求开展工作。三是做好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工作,随着内部审计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必须相应提高,自治区交通厅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先后组织全区交通系统的内审人员150多人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交通分会、广西内部审计师协会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组织厅直属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交通分会举办的2005年度交通审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