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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规划与设计:村庄住宅设计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12-2-5L形建筑立面图来源:广元万源片区城市设计.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分院,2006.12.2.4.4住宅立面设计住宅外墙材料立足于就地取材,因材设计、统一协调;色彩应与地方环境协调,并体现乡土气息,突出地方特色。

乡村规划与设计:村庄住宅设计

12.2.4.1 村庄住宅设计原则

(1)乡村住宅设计应满足居民空间需求,不仅需要生活空间满足生活需求,还需要生产空间满足生产需求。乡村建筑设计应考虑家庭结构和工作性质,乡村居民家庭结构多元化,存在多代同房的情况,乡村居民包括农业种植户、养殖户、商业户、企业职工户等。乡村建筑设计应该满足居民对不同功能空间的需求,如一般农业种植户常兼营家庭养殖的副业,住宅除生活空间外还需配置家畜养殖、粮食晾晒及储藏等空间;而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企业职工户,一般只需要包括卧室、厨房、卫生间等的基本功能空间和包括书房、车库等的附加空间(图12-2-4)。

(2)住宅建设应根据主导产业特点选择相应的建筑类型。以第一产业为主的村庄以独院式住宅、联排住宅为主;以第二、三产业为主的村庄应积极引导建设多层公寓式住宅,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旅游型村庄应考虑旅游接待需求。

图12-2-4 L形建筑三层平面图

来源:广元万源片区城市设计.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分院,2006.

(3)住宅建筑风貌设计应在优秀传统做法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优化,创造出简洁、大方的符合乡村特点、体现地方特色建筑形象的建筑。乡村建筑设计应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传统风貌的建筑,并使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乡村住宅设计应考虑舒适实用性,尊重村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特点,考虑村民的经济承受能力,遵循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原则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住宅设计同时应注重加强引导卫生、舒适、节约的生活方式

12.2.4.2 村庄住宅建设的要求(www.xing528.com)

宅基地按一户一宅建设。《四川幸福美丽新村编制办法》关于人均宅基地面积指标的规定是平原地区人均不得超过50m2,超过5人/户按5人计;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人均宅基地不得超过45m2;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不得超过60m2。规划过程中,具体人均宅基地面积按各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12.2.4.3 住宅平面设计

住宅平面功能应尊重当地传统风俗习惯,方便农民生活,为住户提供适宜的室内外生活空间。各功能空间应合理布局,减少干扰,同时应分区明确,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净污分离。

图12-2-5 L形建筑立面图

来源:广元万源片区城市设计.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分院,2006.

12.2.4.4 住宅立面设计

住宅外墙材料立足于就地取材,因材设计、统一协调;色彩应与地方环境协调,并体现乡土气息,突出地方特色(图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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