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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对异族的认识—古希腊与先秦夷狄观念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夏、商时代是否有所谓的华夷观念,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从现有材料可知,夏、商时代,以夏、商人群为核心形成的共同体尽管与春秋时期的华夏并不完全相同,但夏人、商人是后世华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后者有密切的关系,后世的华夏自我认同以及华夏与异族的区分意识,在这一时期应已经出现了雏形。一方面,统治集团中的姒姓、子姓等人群分别在夏、商两代居于最重要地位。

夏商对异族的认识—古希腊与先秦夷狄观念

夏、商时代是否有所谓的华夷观念,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一些学者依据《尚书·禹贡篇》、《竹书纪年》等文献中在描述夏代历史时,出现了多种“夷”,并将夏代与华夏相联系,由此断定,夏代“夷”已是各种异族的统称。68本书认为,直接将后世文献中的概念套用至这一时期还需更加谨慎。

首先,需对“夏”、“夷”等概念加以辨析。关于“夏”的含义,汉唐注释中不少人提到,“夏”与“大”相联系,如《尔雅·释诂》:“夏,大也。”69《尚书·舜典》孔颖达疏亦云:“夏,大也,中国有文章光华礼仪之大。”70也有人提出,“夏”与“雅”有联系,故可以作为华夏的代称,如王念孙在解释“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时即指出,“雅”读为夏,即“中国”之意,71这些研究将“夏”与美好的称呼相联系。近年来,还有学者从语音学角度入手,将其与外族语言作对比,以强化上述认识。72但这些讨论,不少是从后世的文献出发探讨“夏”之含义,而对西周之前是否存在“夏”字及如果存在其本意如何,尚需结合西周之前的文字加以讨论。目前,尚未发现公认属于夏代的文字,而商代卜辞中是否存在“夏”字也尚存争议。有学者认为,卜辞中存在“夏”字,如詹鄞鑫将卜辞中的两字与后世(春秋战国时期)的“华”、“夏”二字对比,认为它们在字形上一脉相承。同时,他认为二字就是指华山和大夏,其中大夏与华山一样,恰位于中土位置,因此与后来的华夏形成有密切联系。73按詹氏之理解,卜辞中已经出现了与后世的华夏有关的文字。不过,王国维先生将该字释为“夒”,卜辞中有“高祖夒”的说法,王氏认为此即古史中的帝喾,是商人先祖。74根据目前的研究,在卜辞中常常与某种祭祀活动相联系,也可能作为人名,或许也可以作为地名,但将其与固定的人群相联系似乎有一定困难,这也许可以说明,至少在卜辞中尚不具备后世的“夏”的含义。

而与“华夏”相对立的,则是华夏用于称呼周边人群的“蛮”、“夷”、“戎”、“狄”等不同的名称。在东汉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中,“蛮”、“夷”、“戎”、“狄”等字,与华夏之外的特定人群相联系,如“蛮,南蛮,蛇种”,75将南方之人视为蛇种,具有一定的歧视意识。且含义表现出华夏观念中,夷狄的布局与固定的方位相联系,存在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之分布意识,如“夷,东方之人也”,76“蛮,南蛮,蛇种”等,这是“华夷五方”观念的体现。不过,该材料只能证实汉代人的观念中“蛮、夷、戎、狄”四个字已经固定地与华夏观念中地位较低、受到歧视的人群结合在一起,但用于解释先秦文字之含义同样存在困难。此外,一些学者研究“夷狄”等文字时从《说文解字》入手,认为“夷”字反映了东夷人喜欢使用弓箭的习惯。77但是此种字义研究,仍建立在对小篆字形分析的基础上,而小篆与商周的文字仍有所不同。故对其词义的分析也应当追溯到更早时期。

学术界对卜辞中是否存在“蛮”、“夷”、“戎”、“狄”等字已有较多研究,且有学者对研究结果做出了分析,“蛮”、“狄”二字似乎并不存在于甲骨文中,而“戎”字则可能存在,卜辞中有“卜戎否……终十月三”,78该“戎”字似可作为方国的名称;戎字可能也有兵器之意,有学者对卜辞中“戎”字进行分析之后,认为该字用于方国的名称,可能与其尚武有关。79依据这些成果,从文字上证明商代存在夷狄观念可能有一定困难。

上述对卜辞中有关华夏、夷狄等词语的研究,表明后世的“夏”、“狄”等文字或是在卜辞中并未出现,或是并不具备后世的观念。不过,在现有的基础上,对此问题还可做进一步探讨。

首先,“夷”字仍需引起重视。从字形看,“夷”在甲骨文中作“”,李济先生特别指出,这个字能体现出华夏族对于东夷的歧视。80而李学勤先生对卜辞中的“夷”的含义作了较为细致的研究,指出该字有广、狭两重含义。从狭义角度而言,卜辞中“夷”曾多次作为方国名称出现,所谓的“夷方”即“人方”,81这是商人东方的一个方国,在殷墟卜辞的一至五期均有出现。它与商曾有敌对关系,如帝辛时期,曾征伐夷方,据学者考证,始自帝辛十祀九月,终于十一祀五月,历时250天。82从广义而言,“夷”又可作为某些方国的统称,卜辞中出现了“东夷”、“西淮夷”、“东北夷”等名称,83这些不同的人群都被冠以“夷”的称呼。从此意义上看,商人可能已用“夷”来称呼某些存在联系,但又具有区别的人群,该词已经具有了一定概括性的人群指示含义。此外,卜辞中除“蛮”、“夷”、“戎”、“狄”之外,尚存在其他概括性指示他者的词汇,“羌”应是其中一例。卜辞中不乏与“羌方”有关的记载,它应是商人西方的一个方国,“羌方”与商人曾长期保持对立,但是,卜辞中提到“羌”时,涉及的地域很广,李学勤先生认为,“羌”亦有广狭二义,与狭义的羌方不同,广义的“羌”是商人对西方民族的统称。84 从这一意义上而言,“羌”与“夷”有共同之处。它虽尚不具备后来较宽泛的“夷狄”含义,但商人已经能够从自身立场出发,寻求一类人群的特点,用某个名称对其统一称呼。

此外,文字与观念并非完全吻合,有时可能落后于观念的发展。即使卜辞中不存在“华夏”、“夷狄”等字样,或可能存在却与后世含义不同。这一点也不能证明西周之前不存在与华夏或他者有关的观念。依据目前所了解的资料,在缺乏出土文字材料证明的情况下,研究夏代的民族观念虽有一定障碍,不过,我们根据史料及考古发现可以作一些推测,夏、商两代的民族观念应有某些类似性和连续性。因此,此处将两代的民族观念作一并研究。从现有材料可知,夏、商时代,以夏、商人群为核心形成的共同体尽管与春秋时期的华夏并不完全相同,但夏人、商人是后世华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后者有密切的关系,后世的华夏自我认同以及华夏与异族的区分意识,在这一时期应已经出现了雏形。(www.xing528.com)

一方面,统治集团中的姒姓、子姓等人群分别在夏、商两代居于最重要地位。王权在他们的王族内部继承,而其他同姓贵族同样居于社会上层,王朝的重要职务主要由他们担任,他们掌握着行政、军事等特权。依据卜辞材料,即使是普通的商人,尽管被排斥在以商王为核心的统治集团之外,但由于与商王族存在一定血缘关系,也享有某些程度的自由,他们是生产和军事活动的主要力量。85在早期人类社会,从事军事活动(包括分享战利品)亦属于一种特权。因此,姒姓、子姓人群,特别是其中的贵族,在夏、商时期的社会中拥有特殊地位,居于较高的位置。

另一方面,夏、商时期,姒姓、子姓人群虽占重要地位,但他们的特权并非绝对,为了维护统治,夏、商中央政权需要妥善处理与其他方国的关系,因此,他们也认可其他姓氏的人群参与政权之中。在此过程中,由于联系密切,某些异姓人群可能与姒姓、子姓人群产生了认同感。伊尹家族在商代地位显赫,《左传》等先秦文献对伊尹均有记载,如《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载:“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 杜预注:“大甲,汤孙也,荒淫失度。伊尹放之桐宫三年,改悔而复之,而无恨心。”86伊尹可以放逐且辅佐太甲,无论此事是否为真,均显示后世记忆中他在商代地位崇高。这一点得到卜辞的证实,卜辞中有“伊尹五示”,学者认为,这说明他曾接受商人祭祀,87而中国古代有“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的传统,伊尹为姒姓的有莘氏,却有资格接受商人的祭祀,可见他与子姓商人的关系特殊,已经被看作了商人共同体的成员。伊尹的例子表明,不同姓人群间的血缘差异有时并不影响异姓在商代受到重视,不影响他们与王族的密切关系。类似的盟友还有一些,这些盟友在商代后期往往归于沉寂,也有学者提出,有可能他们与子姓商人完全融合了。88由于资料有限,夏代民族观念不是很清楚,但《墨子》中“群封诸君”的说法表明,后世认为在夏代存在与姒姓关系密切的人群,他们中的一部分应该是异姓人群。

尽管夏、商政权在某些战争中也曾经被周围人群击败,如《史记》记载“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89传说中太康曾经丢失政权,东夷有穷氏后羿夺取政权。但在较长时间内他们的实力超出周边人群,而臣服于他们的方国也承认了这种现实。在此基础上,夏、商时代的政治共同体逐渐形成,夏人、商人对其他人群的优越感可能也在此时萌发。

尽管很难用后世史料中加之于这一时期的“四夷”等称呼来证明夏、商时代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夷狄观念,但可以推断这一时期的夏人、商人在形成自我认同意识之时,应当具备了一定的对周边人群的识别和歧视心理,这突出表现在他们对周边关系更为疏远的方国的态度上。商代尤为如此。考古中可见到商人的墓葬中殉葬现象较为普遍,其中不少是商人敌对方国的成员。在卜辞中,常可见商人用其他人群的成员乃至首领作为祭祀的牺牲品,且数量巨大,有学者据甲骨卜辞统计,商王祭祀用人牲1.4万人,其中仅武丁一代超过9000人。90除了祭祀之外,异族人群还被商人用于其他用处,考古发现的一些商代头骨上存有卜辞,说明敌对方国领袖在被杀害后,其头骨甚至可能被用来占卜91这种行为已不仅仅是人群间冲突的反映——不同人群的冲突在后世也经常发生,但此类现象并不多见;也是出于他们对共同体之外人群之特质的认识,即是否将其他人群视为与自己一样的人类。此类认识是由当时的社会发展阶段决定的。刘家和先生提出,人类精神的觉醒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二阶段,就是“人类经过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反省,达到关于自身内部结构的自觉”,而在文明的初期,杀俘虏、用人祭祀等现象,反映出人类精神尚未觉醒。92商代的认识水平正是如此,他们并不将自身之外的其他人群视为与己同样之人,故而对敌人采取非人的制裁措施。夏代虽缺乏出土文字记载,但是《左传》等书提到太康失国与少康复国的传说,有穷氏的寒浞使其子浇“灭斟灌及斟寻氏”,而少康在复国过程时,“灭浇于过,后杼灭豷于戈。有穷由是遂亡”。93无论是寒浞还是少康,在消灭敌对势力的过程中,均采取了灭族的策略,这种战争的残酷性可从一个侧面说明他们将敌对的外族看作与自己不同的人。

此外,夏、商时代,周人的观念是一个重要问题。以商代为例,周人与中央政权的关系相对疏远。可能在商人看来,周人与其他方国并无区别。不过,传统文献表明,至少在周人实力壮大之前的很长时间,他们承认商的天下共主地位。在周初文献中,周人自称为西土,而将商人称为“中国”,直到周人建国后仍将洛邑一带看作中心位置。94方向是个相对概念,一般而言,各民族往往视自身所生活的区域为中心位置,95周人自称为西土,却承认商人的“中央”位置,而相对的地理位置可能蕴含了双方之间等级的差异,也佐证先周时期周人曾服从商之统治。周人承认此差异,并将此固定下来,直到周人成为天下共主之后仍受此观念影响。政治上的服从虽不能完全等同于族群间的认同,但它建立了商、周之间的联系,并为周人灭商后不同人群间的历史文化认同的建立做了准备。

由于材料的限制,特别是早期文字资料的匮乏,我们不可能对夏、商时代的民族观念做出过多的讨论,但是至少从商代开始,其内部已经产生了一定的自我认同意识,并逐渐形成了对外部世界的区分。当然,它尚不足以与后世的夷狄观念相比,卜辞中出现了个别词汇,如“羌”等,可能指涉的地域范围较为广泛,包括了多个方国,但不少时候,商人提到周边人群的时候,还是把它们视为单独存在的、相互孤立的群体,以方国名称称呼,说明尽管商人已经认识到自身与其他人群的差异,但并没有能够形成与自身不同的、统一的其他人群之意识,因此,夏、商时期华夏对周边人群的认识尚停留在较低层次,夷狄观念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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