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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历史与基本信息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曾用名“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于1956年定名为上海音乐学院。(一)基本信息(二)办学历史上海音乐学院始称“国立音乐院”,创建于1927年11月27日,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由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创办。1956年,中央音乐学院升格为“上海音乐学院”并沿用至今。

上海音乐学院历史与基本信息

上海音乐学院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高等专业音乐(艺术)院校,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院前身是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办的“国立音乐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首任院长为蔡元培先生。1929年9月更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曾用名“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于1956年定名为上海音乐学院。

自1949年至1984年,作曲家、音乐理论家、音乐教育家贺绿汀担任院长(后任名誉院长),为上海音乐学院的建设及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基本信息

(二)办学历史

上海音乐学院始称“国立音乐院”,创建于1927年11月27日,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由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创办。

1929年,国立音乐院改建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

1937年,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更名为私立上海音乐院。

1942年,私立上海音乐院更名为音乐院。

1945年,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私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临时大学合并组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

1949年,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改建为国立音乐院(上海分院);福建音乐专科学校并入中央音乐学院(上海分院)。国立音乐院(上海分院)改建为中央音乐学院(上海分院)。

1950年,中央音乐学院(上海分院)更名为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音乐系)并入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

1956年,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升格为“上海音乐学院”并沿用至今。

2017年9月,入选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2018年3月,入选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计划。6月,获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首批入选项目。

(三)教学建设

学校拥有全国最早建立的硕士、博士、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教学、科研体系,截至2015年4月,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上海市高峰学科、高原学科3个。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国家重点学科:音乐学(二级学科)。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

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影视学。

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

上海高校一流学科(A类):音乐与舞蹈学。(www.xing528.com)

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

上海市重点学科:作曲与音乐设计、音乐文化史

上海市Ⅰ类高峰学科:音乐舞蹈学。

上海市Ⅰ类高原学科: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

(四)招生计划

上海音乐学院2017年、2018年招生计划

续表

续表

(五)录取原则

(1)音乐表演专业(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除外)复试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前5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标准(乐理60分、视唱练耳50分)降低政策。降分额依据专业排名确定,两科目最高可共降50分(音乐戏剧表演方向可降25分),每一名次降分额扣减2分。

(2)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限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的专业成绩为校考各科目加权成绩。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无校考科目单科成绩合格要求,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外的考生仍须符合各校考科目单科成绩合格要求。

(3)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学院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其自划线说明预计于7月初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布。

(4)部分专业对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有成绩合格要求(以150分满分计),具体如下:音乐学专业不低于60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低于50分。上述各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前5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高考外语成绩合格标准低政策。降分额依据排名确定,最高可降20分,每一名次降分额扣减1分。

(5)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6)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计算机音乐方向、多媒体艺术设计方向、音乐与传媒方向)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90%和1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9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1000

(7)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80%和2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8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20%)×1000

(六)录取数据

上海音乐学院2017年、2018年文化分数要求

注:①该文化控制线为四川省参考。
②该校公布为录取名单,无专业成绩分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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