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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研究型大学与中小学视角的教育改革研究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C-S”协同发展的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主要包括成立专家组、开展现场评估、复评和确定评估结果等主要操作步骤。督导评估意见应明确指出学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督导评估机构审核评估报告,确定参评单位的等次。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薄弱三类。被确定为复评的单位自然进入“薄弱”类等级。同时综合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校长工作实绩的基本内容和主要依据。

基于研究型大学与中小学视角的教育改革研究

“C-S”协同发展的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主要包括成立专家组、开展现场评估、复评和确定评估结果等主要操作步骤。

(一)成立专家组

综合督导评估成立小学、初级中学、高中3个专家组。每组专家原则不重复。专家组组长须由县(市、区)外专家担任,并负责主持该组督导评估工作。每组由5~7个专家组成,其中5位成员的专家组至少3位为本区域外的专家;7位成员组成的专家组至少5位为本区域外的专家。专家组还需要配备一定的学科听课检查人员,听课检查人员将课堂情况反馈给专家组。

(二)现场督导评估

现场督导评估由专家组长主持,而不是督导评估机构的行政管理人员主持。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审阅《学校评估申请书》、听取校长报告和代表性(学校特色发展)成果报告、深入课堂听课、了解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成绩,考察日常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召开座谈会和进行个别访谈、调查等。代表性成果是指督导评估期限内在学校特色建设和教育教学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果。校长报告应当对督导评估期限内学校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介绍学校的定位、优势和特色、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日常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设想、存在的问题等。专家组在小组现场考察结束后,根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学校进行评价,并研究提出书面督导评估意见。督导评估意见应明确指出学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www.xing528.com)

(三)复评

对每一组现场督导评估排序后30%的单位(比例设置根据实情确定)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提出复评单位名单。复评一般在现场督导评估的一个学期之后进行。复评专家组不少于7人,其中参加了现场督导评估的专家不少于50%。复评内容主要包括:专家组听取校长报告,审阅督导评估材料和现场督导评估的书面意见,重点查看整改情况。

(四)确定督导评估结果

现场督导评估结束后,专家组形成督导评估报告。督导评估报告要在对评估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材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督导评估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督导评估机构审核评估报告,确定参评单位的等次。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薄弱三类。被确定为复评的单位自然进入“薄弱”类等级。连续两次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学校可通过主管部门申请免参加一次评估,其结果视为“良好”;连续三次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学校可申请免参加一次评估,其结果视为“优秀”。同时综合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校长工作实绩的基本内容和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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