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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债权制度-通关精解400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债权是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选项D会产生无因管理之债,选项E,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产生合同之债。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通关精解400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单选题

1.【2018一级】关于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债的内容是债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B.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C.债权是权利人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D.债的客体具有相对性

2.【2018一级】某工程夜间施工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相邻小区居民的休息,小区居民与该工程施工企业谈判,要求其停止夜间施工,并给予赔偿。该施工企业与小区居民之间债发根据是( )。

A.侵权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合同

3.【2017一级】甲施工企业误将应支付给乙供应商贷款支付给了丙供应商。关于该笔贷款的返还,丙与甲间债的产生根据属于( )。

A.不当得利 B.侵权

C.合同 D.无因管理

4.【2017一级】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

A.所有人和建设单位 B.使用人和建设单位

C.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 D.管理人和施工企业

5.【2016一级】甲施工企业与乙公司订立钢材加工合同,后因供电局无故断电,乙公司无法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致使交货延迟,给甲施工企业造成了损失。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供电局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B.供电局与乙公司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C.乙公司可以要求供电局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D.乙公司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6.【2016一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企业误将应支付给甲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了乙材料供应商,关于该货款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法院确定归属

B.施工企业可以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不当得利

C.乙材料供应商应当返还给甲材料供应商

D.甲材料供应商可以依据买卖合同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

7.【2016一级】下列债中,属于当事人之间按照约定产生的债是( )。

A.侵权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合同之债

二、多选题

1.【2018二级】下列行为构成侵权之债的有( )。

A.建筑物上坠落物品造成他人伤害,难以确定责任人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及时颁发施工许可证

C.拆除屋顶广告时将住户窗户损坏

D.路人帮助把受伤工人送至医院

E.建设单位未将工程款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企业

2.【2017二级】债的产生根据有( )。(www.xing528.com)

A.合同 B.支付价款

C.侵权 D.不当得利

E.无因管理

3.【2016一级】关于工程建设中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监理单位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暂停施工构成侵权之债

B.投标人给招标人巨额贿赂骗取中标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C.劳务人员按照规定维修施工工具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D.施工中的建筑物上坠落的砖块造成他人损害构成侵权之债

E.施工企业向设备商租赁起重机械构成合同之债

第五节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选题

1.【答案】A

【解析】债的内容,是指债的主体双方间的权利与义务。A正确。债权是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C错。

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D错。

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B错。

2.【答案】A

【解析】施工噪声可能引起对附近居民的侵权。

3.【答案】A

【解析】对于丙而言,属于意外之财,损人利己,因此属于不当得利。

4.【答案】C

【解析】考察教材原文。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5.【答案】D

【解析】供电局断电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乙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甲企业的损失。乙公司可以再向供电局追偿,但是由于甲和供电局之间并没有任何约定和法定关系,所以不可以要求甲企业直接向供电局请求赔偿。因此只能选D。

6.【答案】B

【解析】本事例属于不当得利的典型例子。乙得到的货款就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一方有返还得利的义务,不需要法院进行确定。甲与乙没有任何关系,甲不得要求乙进行返还。因此选B。

7.【答案】D

【解析】有约定的情况就是存在合同,产生的债是合同之债。

二、多选题

1.【答案】AC

【解析】《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A正确。

选项B属于行政机关的过失,不构成侵权。选项C属于侵犯住户的财产权。选项D会产生无因管理之债,选项E,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产生合同之债。

2.【答案】ACDE

【解析】债的四种产生依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3.【答案】DE

【解析】选项A是监理单位的职责;选项B贿赂属于主观违法行为,不是意外发生的事件,不当得利一定是意外发生的;选项C是劳务人员的职责范围,不会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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