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排水工程是接纳和输送由建筑物排出的污、废水以及雨(雪)水,将其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天然水体的市政工程。
1.城市排水体制
1)合流制排水体制
合流制排水体制,又分为简单合流制和截留式合流制排水体制。
(1)简单合流制:把生活、工业污废水和雨(雪)水在同一排水管道里汇集和排除。其优点是街道下只有一条排水管道,因而管网建设简单、经济,能起到简单的排水作用。这种排水方法往往是把污废水、雨(雪)水就近排放,直接排入河道、湖泊等水体,因而对水体的污染严重,不是环境友好型的排水工程,只在小城市和乡镇里采用,但不是发展方向。
(2)截流式合流制:设置截流管渠,把各小区域里排出的污废水截流、汇集到截流管渠里,合流后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这种排水体制,在小区域的排水干管与截流管相交处设置雨水溢流井,不降雨水时,污水流入处理厂进行处理;降雨时,管中流量增大,当管内流量超过一定限度时,超出的流量将通过溢流井溢人河道、湖泊等水体。
2)分流制排水体制
分流制排水体制是指污水、废水与雨水分别排除的排水体制,又可分为完全分流制和不完全分流制两类。
(1)完全分流制:将生活污废水与工业污废水合流用一个管渠排除,而雨水用另一个管渠排除,或者将污水、废水和雨水分别用三个管渠来排除。显然,完全分流制的造价要高于截留式合流制,但可以显著地减少对水体的污染,是城市排水体制的发展方向。
(2)不完全分流制:将小流量雨水截流到污水排除系统,而大流量雨水与污废水分别排除。对于有些城市因地面污染较重,冲洗街道、广场后的水和初雨产生的径流的水质很差,接近于污水,若直接排放,则会对水体产生污染,因此应将这部分水截流到污水管渠中,这样可以将污水对水体的污染程度降到最低。显然,这是一种不完全的分流制。
2.城市排水系统
城市排水系统,由排水管渠、污水处理厂和最终处理设施组成。
1)排水管渠(https://www.xing528.com)
排水管渠布满整个排水区域,主体是管道和渠道,管段之间由检查井、窨井和倒虹管连接。有时,对低管段和高管段之间还要设置泵站连接,此外还有出水口。排水管道应依地势情况以长度最短顺坡设置。
2)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包括沉淀池、沉沙池、曝气池、生物滤池、澄清池等设施,以及泵站、化验室、污泥脱水机房等建筑。其任务是处理城市排出的污水,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的一般目标是去除悬浮物和改善耗氧性,有时还进行消毒和进一步的处理。
污水处理厂的复杂程度随处理要求和水量而异。厂址一般应设于污水能靠自重流入厂内的地势较低处,并位于城镇水体下游,与居民区有一定隔离带,且在主导风向的下方,不能被洪水浸淹。
3)最终处理设施
最终处理设施是要解决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水的处置问题,它视不同的排水对象,设有水泵或其他提水机械,将经过处理厂处理过,并满足规定排放要求的水,排入水体或供其他用水户使用。
3.排水系统的设计
近年来,由于水资源不足和水源水质的恶化日益加剧,因此加强对水的重复和循环利用是一项迫切和有现实意义的事情,中水利用便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因此,在进行排水系统的设计时,除考虑排水体制的选择、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和数量的确定外,还要考虑中水应用系统的建立。
目前我国城市排水系统的设计有许多不足,其突出表现是排除降雨洪水的能力不足。近几年来,我国有许多大中城市由于排水系统设计和建设的缺陷,往往是一场暴雨过后,街道一片汪洋(见图7-5),积水最深处超过1m,造成车辆被淹、交通瘫痪、室内进水和财产受损。例如,2017年夏季,北京、郑州、武汉、长沙和南京等大城市,多次暴雨过后,城市局部地区一片汪洋,甚至出现了人被街道雨洪吸入下水道而死亡的惨剧。

图7-5 城市内涝
建筑内部排水系统、居住小区排水系统和城市排水系统,各部分要设计合理、布局得当、相互衔接、协同工作,才能组成完整的市政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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