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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1925年青岛工人大罢工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青岛日商纱厂工会成立以来,日本方面一直采取不承认立场。5月12日,大康纱厂工会就工人被日人殴打一事提出交涉,要求日本厂方赔礼道歉并赔偿费用。16日,大康纱厂工会以工会的名义张贴罢工胜利的布告,宣布复工。15日,隆兴纱厂工会成员以武力教训日本厂主的走狗和工会变节告密者,扣押施暴的日籍守卫人员,并因该厂新式机器生产效率高,提出增资要求,且组织全厂工人以怠工的方式进行斗争。

图解1925年青岛工人大罢工

青岛日商纱厂工人第一次同盟大罢工以日本厂主被迫在复工协议上签字,工人取得胜利而告终。工人复工后,在中共四方支部书记李慰农的领导下,纱厂工会成为党领导工人运动的主阵地,领导因罢工胜利而更加自信的纱厂工人对日本帝国主义和胶澳当局破坏工会的阴谋进行坚决斗争。纱厂工会在与日本厂主的斗争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坚决有力,在工人中的威信也越来越高。

复工不久,日本厂主开除司铭章、苏美一、李敬铨等51名工会骨干,但胶澳警察厅未敢将这些人驱离青岛。这些得到工人信赖的工会骨干依然在四方坚守阵地,组织工人继续与日本厂主斗争。

日本厂主被迫在复工协议上签字,完全出于复产以减少经济损失的考虑。但是,日本厂主本性未改,依然仗势欺人,工人遂以自发停工、怠工进行反抗。“前次之青岛日纱厂工潮,虽经调人多方调停,暂告平靖,但迩来仍继续发生罢工行动。延至二十三日,厂内仅有工人十分之八执业。”[1]日本厂主遂迁怒于工会,对尚未达到彻底扼杀工会的目的绝不甘心,千方百计地寻机反扑。

青岛日商纱厂工会成立以来,日本方面一直采取不承认立场。复工后,看到工会因罢工胜利而赢得工人信任,成为纱厂工人的主心骨,日本厂主认为这是心腹大患,必须尽快予以取缔。因此,日本驻青总领事馆和厂主将破坏工会作为镇压工人运动的首要大事。

日本方面认为:事态发展至此,原因在于胶澳当局“取缔不彻底”,不敢出手解散和镇压工会,导致工人连日怠工,并以工会名义不断提出新要求。见到不惜重金拉拢腐蚀意志薄弱者成立御用工会并未达到分化、削弱工会的效果,日本当局遂加大外交施压,迫使胶澳当局取缔工会,同时要求将被开除的工会骨干驱逐出青岛,以达清除工会领袖、最终摘掉工会牌子的目的。

围绕承认与取缔工会问题,日本厂主、胶澳当局与纱厂工人之间的斗争愈加激烈。

1925年5月11日,大康纱厂日籍监管人员长田殴打无辜中国工人金福谋。5月12日,大康纱厂工会就工人被日人殴打一事提出交涉,要求日本厂方赔礼道歉并赔偿费用。5月14日,工会又因日籍监管人员西村殴打工人王丕道组织工人退厂罢工,逼迫日本厂主履行不殴打工人的承诺。5月15日,日本厂主被迫接受条件。16日,大康纱厂工会以工会的名义张贴罢工胜利的布告,宣布复工。

青岛大康纱厂工会就日本监管人员长田殴打中国工人要求日本厂主予以处分的信(1925年5月12日,抄件)(www.xing528.com)

青岛大康纱厂工会就日本厂主违约欺压中国工人所提复工要求的信(1925年5月15日,抄件)

青岛大康纱厂工会发布的罢工胜利布告(1925年5月15日,抄件)

大康纱厂工会还主动出击,一方面借机施压,致函日本厂主要求其承认工会;一方面打击日商御用工会。工会组织上千名工人围攻日商御用工会设于纱厂宿舍的办公场所,愤怒的工人投掷瓦片、石头,痛击御用工会人员。从警方档案中可以看出,工人斗争气势如潮,对日本厂主和胶澳当局形成巨大的震慑。“窃查本月十五日下午五时,四方工人司铭章、刘勋等聚众决斗一案,业将双方肇事主要工人呈解钧厅训办在案。此案发生之始,该工人等聚众三千余人,情状异常汹涌,当经办事员孙衍顺带同官长警等奋勇救护,始获弭患无形。”[2]胶澳警察厅警察使用“情状异常汹涌”描述斗争现场,从一个侧面展现了工人斗争的坚决性。

与此同时,纱厂工人还以其他方式展开斗争。15日,隆兴纱厂工会成员以武力教训日本厂主的走狗和工会变节告密者,扣押施暴的日籍守卫人员,并因该厂新式机器生产效率高,提出增资要求,且组织全厂工人以怠工的方式进行斗争。

16日早7点,4名大康工人潜入内外棉纱厂,传达工会停止原动部运转的命令。日籍主任西田冈部闻讯后带人到现场殴打工人,企图阻止罢工,激起众怒,全厂工人全体停工,纱厂停止运转。内外棉纱厂工人对日本厂主肆意加大工作量予以坚决斗争,提出粗纺工人由1人看两台机器改为看1台,以往8人的作业因工人不堪其累要求再增加5人,要求厂方将夜餐由实物改为货币支付,并表明厂主如不答应要求将举行罢工;同时以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名义指挥厂内工人作业生产,试图夺取厂方的管理监督权。

经过第一次同盟大罢工的锻炼,青岛地方党组织和工会骨干的斗争艺术得到提高,李慰农领导下的四方党组织更加注重斗争的精准性和策略性。按照斗争方案,工会在复工后的斗争中更加坚定地提出承认工会的要求,旗帜鲜明地彰显工会的政治作用。“工人一面罢业,一面向厂主提出新条件,要求:(一)承认工会;(二)许工人有管理工场权;(三)增加工资等。”[3]不仅如此,日本厂主还发现,大康、内外棉、隆兴3厂工会统一行动,对日本厂主各有侧重地分别提出承认工会、监督工厂和提高工资3个条件,并企图“均沾其总和性的结果”;其中大康纱厂工会重点要求厂方承认工会,内外棉纱厂工会重点干涉职工的生产及工作场所安排,隆兴纱厂工会重点放在提高工资待遇方面。[4]看到工会“干部巩固的统治力和巧妙的作战计划”,日本方面对工会有组织、有分工、有协调地发动工人斗争非常震惊和恐惧,对工会痛下杀手以斩草除根的歹心愈发强烈。

青岛内外棉纱厂工会执行委员会管理工人生产的文件(1925年5月15日,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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