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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婚俗与古风-梅州好故事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常见的婚嫁形式有大行嫁、 童养媳、 等郎妹三种。双方同意后, 就要互告男女生辰八字。 讲聘金、 彩礼, 也称“开红婚帖”。 定亲,也叫“大扎”, 即再次正式把婚事确定下来。新中国成立以来, 特别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 梅州各地的婚姻习俗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童养媳、 等郎妹等畸形婚姻早已消失, 而大行嫁的礼俗,也融入了许许多多新时代的元素, 越来越新潮了。

梅州婚俗与古风-梅州好故事

传统的客家婚嫁习俗基本上保留了“遵父母之命, 凭媒妁之言” 的中原遗风, 遵循了两三千年之前的《仪礼·士婚礼》 中的纳采、 问名、 纳吉、 纳征、 请期、 亲迎六礼。 常见的婚嫁形式有大行嫁、 童养媳、 等郎妹三种。

1. 大行嫁

“大行嫁” 俗谓“人家女”, 指成年初婚婚礼。 大行嫁的习俗较为繁琐,主要程序如下:

(1) 说媒。 客家人特别重视宗族门风和思想教化, 讲究媒妁之言, 强调明媒正娶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 过去客家男女青年, 16 岁以后就可托媒人说媒、 介绍婚事。 一般是由男家父母托媒去女家说, 也有女家请媒人先访男家的。 这个即是六礼中的纳采。 (2) 看妹子。 男女两家通过媒人说合, 如双方都有意, 就约定时间“看妹子”。 (3) 写庚帖。 双方同意后, 就要互告男女生辰八字。 回去后, 各请算命先生来“合八字”。 如八字合得来, 不会相冲相克, 就写出庚帖, 各置于香案之上, 如三天内无不祥之兆, 这门亲事就定下来(如八字不合, 男方要把女方的庚帖送还女家)。 (4) 看男家, 即女方到男方去看家庭。 时间有的在“大扎” 前, 有的在“大扎” 后, 女方去的人除女孩子及其父母亲外, 姑嫂、 姐妹等都要去, 大大小小十几人, 不带礼品, 哪怕只是带一点, 男家也不敢接。 (5) 讲聘金、 彩礼, 也称“开红婚帖”。 聘金尾数不能整数, 要有几个“9” 字, 图其谐音“久” 的吉利。 由男方父母, 宗亲和媒人一起到女家, 将男方要送给女家的财礼开具出来。 双方会讨价还价,最后协商敲定。 红单开完后, 男女双方交换信物如戒指、 手帕等。 (6) 定亲,也叫“大扎”, 即再次正式把婚事确定下来。 男青年及其父母等要去女家, 送去猪头、 鱼、 肉等, 女方父母、 哥嫂、 叔伯、 外祖父母等都要出场。 吃完中饭后, 女孩子要出来见面, 称男家父母为爸妈, 两家父母相称亲家、 亲家母。(7) 送菜和抬嫁妆, 新娘过门前一两天, 男家要请宗亲将红单规定的聘礼和鱼、 肉、 禽、 面条等物, 由十多人送到女家, 回来时就把妆奁、 家具等带回男家。 客家社会虽有重男轻女的观念, 但是大多数家庭并不存在“嫁出去的女, 泼出去的水” 的想法, 表现在嫁女时, 多隆重其礼, 只要能力可及, 嫁女与娶媳妇一样庄重。 (8) 迎亲, 也叫接亲或过门。 婚期前一天, 男家要去十多人到女家接亲。 女家在中午或晚上, 要设宴请客。 有的地方新娘动身一般是在半夜子时或卯时, 越走天越亮, 象征走向光明; 再是晚上出门, 也不会碰到抬棺材等不吉利的事。 新娘到达男家, 如还不到所规定的入门时辰,就要在大门口坪上或在门外旁边房子等候。 到了入门时辰, 新娘要“踢轿门”, 由男方的伴娘将新娘牵出轿, 然后在大门口“过火堆”, 新娘从用杉树枝烧起的火堆上跨过, 才进大门。 特别有意思的是, 在这一天新娘如果在窄路上与县官相遇, 不必回避, 不必下轿。 相反地, 县官倒要下轿让路。 民间向来有“县官朝朝大, 新娘一朝大” 的说法。 (9) 拜堂。 最后是亲戚见面,要给新娘红包。 中午婚宴礼节甚为隆重, 除供给客人饮食外, 都要让客人带点回家, 让家里人分享, 甚至让邻居分享, 所以过去城里请酒要大盘大碗,让客人带些回去。

婚后新娘第一次回娘家叫做“回门”, 回门也叫“转门”。 一般是婚后第三天或第五天, 由女方派新娘的姐妹等女眷来请新郎新娘一起去做客, 媒人及新郎姐妹也同去, 吃罢午宴, 当天回来。 送满月——结婚后一个月, 新娘娘家要来送满月, 同时送来小鸡、 蔬菜、 种子、 谷种、 豆子等, 示意五谷丰登, 财丁兴旺。 至此, 婚礼才算全部完成。

2. 童养媳(www.xing528.com)

旧时, 有些家庭在有了子嗣以后, 抱养人家(多为贫穷人家) 的女儿作为童养媳, 待其长至适龄期与本家儿子结婚。 童养媳结婚往往比一般人早,十五六岁结婚者不少。 仪式也比较简单, 一般不请客, 不拜堂, 除夕日吃过面碗鸡便同房, 俗称“合卺” 或“圆房”。 过去产生童养媳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家庭贫穷再加上重男轻女的思想, 于是早早地将女孩子送给人家;二是男家家里穷, 怕将来娶媳妇困难, 于是便早早地给儿子找好了媳妇。 如果遇上比较开明的家庭, 也有让童养媳出嫁的。

3. 等郎妹

等郎妹是旧社会的产物。 一些婚后期待生男孩的妇人, 先行抱养别人的幼女, 等待自己生子, 长大后配为夫妻。 倘若男家没有生男孩, 等不到郎,等郎妹长大了, 或是招郎, 或是外嫁, 由男家做主。 倘若男家很久以后才生有男孩, 那就是“十八女子三岁郎”。 更惨的是, 如果“三岁郎” 夭折了, 有的等郎妹竟被迫与公鸡拜堂行婚礼, 从此守寡一辈子。 有一首在梅州流行甚广甚至家喻户晓的山歌唱出了等郎妹的悲惨人生: “十八妹子三岁郎, 夜夜要我抱上床。 睡到半夜思想起, 不知是儿还是郎。 隔壁叔婆你爱知, 等得郎大妹老哩, 等得花开花又谢, 等得月圆日落西。 十八娇娇三岁郎, 半夜想起痛心肠。 等到郎大妹又老, 等到花开叶又黄。”

新中国成立以来, 特别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 梅州各地的婚姻习俗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 童养媳、 等郎妹等畸形婚姻早已消失, 而大行嫁的礼俗,也融入了许许多多新时代的元素, 越来越新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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