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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世纪节水行动研究成果汇编-技术进步与节水管理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河南省城市节水办公室逐步划归水利部门,城市节水管理的职能也从城建部门转移到水利部门,而相应的制度并没有及时出台,导致出现节水技术管理缺位现象。

跨世纪节水行动研究成果汇编-技术进步与节水管理

节水技术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技术保障。实践证明,通过发展节水技术,可以有效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减少无效用水。在节水开展初期,主要通过加强管理来节水,但随着节水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依靠管理所带来的节水空间越来越小,必须依靠节水技术,改革落后的用水方式、生产工艺,提高水的利用效率,达到节水的目的。因此,在我国目前节水发展阶段,节水技术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发展节水技术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节水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推动,以技术服务体系为保障。

4.3.1 工业节水管理体制与制度

我国工业节水管理体制是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业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业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国工业节水规划;制定工业节水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建立和完善工业节水标准体系;制定并发布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目录,限期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目录;制定工业行业用水定额,经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设立节水产品标志,开展节水器具和产品的认证。地方和企业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的用水定额。

国家鼓励和支持工业节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节水有关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节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制定本地区工业节水规划,将其作为调整结构和工业布局的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和组织实施节水技术的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重大节水技术研究项目应当列入国家和地方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应当组织实施节水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重大节水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项目,应当列入国家和地方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和支持建立工业节水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向社会提供有关工业节水技术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工业重点用水企业并加强对重点用水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活动。

国家鼓励开展有关节水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和国际合作,组织宣传和普及节水知识。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工业节水的宣传、教育、推广、实施及监督。国家鼓励推广经过认证的节水器具和产品。

4.3.2 河南省工业节水技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工业用水主要包括冷却用水、热力和工艺用水、洗涤用水。其中工业冷却水用量占工业用水总量的80%左右,取水量占工业取水总量的30%~40%。火力发电、钢铁、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有色金属、食品与发酵等八个行业取水量约占全国工业总取水量的60%(含火力发电直流冷却用水)。河南省产业结构以火电、造纸、纺织、化工为代表的高耗水行业所占比重大,而且不少单位生产设备陈旧、用水工艺落后,用水管理较差,计量设施不健全,不能做到科学合理用水,生产水重复利用率在同行业中很低,万元产值取水量比较高,亟待进行节水技术改进,挖掘节水潜力。

目前河南省工业节水技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如下方面。

(1)工业节水政策不健全。河南省目前缺乏全面的工业节水发展规划、工业节水管理办法,工业用水定额不完善、工业节水标准体系不健全,给工业节水的全面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2)存在技术管理缺位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但从全省调研范围看,普遍存在着节水技术管理缺位现象。城市节水办归属城建部门时,城建部门作为城市节水的主管部门,负责节水技术的组织和验收工作。1988年国务院转发的建设部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节约用水设施的竣工验收。河南省城市节水办公室逐步划归水利部门,城市节水管理的职能也从城建部门转移到水利部门,而相应的制度并没有及时出台,导致出现节水技术管理缺位现象。

节水管理基础工作开展有一定困难。水平衡测试是衡量企业用水合理化水平的有效方法之一,并为用水定额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根据有关要求,计划用水企业要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3~5年)。但在调研中发现,由于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各地水平衡测试工作开展困难,除了郑州、洛阳安阳、周口等城市每年对部分企业进行水平衡测试外,其他城市几乎没有开展,许多企业长年没有进行过水平衡测试,甚至是一次也未进行过,因此也就无法知道自己的用水家底,更无从谈起如何挖掘节水潜力。

(3)计划用水作为工业节水的主要手段,定额管理工作跟不上。对生产用水,基本停留在凭经验确定用水指标的方法上,很难完全切合各用水单位的用水实际,以致经常出现一些单位的计划用水指标过紧或过宽的现象,直接影响用水考核和节奖超罚的正确执行。

(4)工业节水激励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水价机制尚未形成,水价的提高不能适时、适度、适地,也就不能够对工业节水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国家在工业节水方面的投入很少,主要靠企业自筹资金,随着工业节水的深入开展,用水重复利用率的不断提高,企业单方节水投资越来越大,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如果没有相关政策的支持和资金上的优惠,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的难度会越来越大。

4.3.3 工业节水技术管理建议

发展节水技术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节水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推动,以技术服务体系为保障。

(1)建立工业节水技术研究推广服务体系。国家层面重在研究政策、规划、制定法规开展工业节水研究与推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等法律,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水法》及其他促进节水技术发展的法规,加大推进节水技术进步的力度。在国家和地方编制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中,把节水技术进步放在重要位置。重点节水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应列入国家“十一五”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及“十一五”国家相关技术开发计划。(www.xing528.com)

要不断依靠科技进步研制、开发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大力推广现有节水新工艺新产品,包括引进消化国外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重点节水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应纳入重点科学研究计划。鼓励成立节水高新技术研究中心,组织节水技术交流。加强节水有关的重大科学问题与宏观战略的前期综合研究,建立节水技术跟踪、分类、评价信息系统。定期发布“淘汰落后的高耗水工艺和设备(产品)目录”和“鼓励使用的节水工艺和设备(产品)目录”;发布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用以推动用水器具生产企业及现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技术改造。

加强基础工作,强化信息服务。组织修订重点行业工业用水定额,制定节水型工业企业导则,强化工业节水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积极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自动监控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指导工业节水。

(2)实施节水示范工程,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建立工业节水激励机制。实施节水示范工程,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借鉴国内外节能管理经验,以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激励,鼓励企业建立自愿节水行为。

1)示范试点,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组织国家工业节水园区示范和节水型工业企业示范;

2)建立稳定的工业节水投入和激励机制,根据“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从水资源费、超计划加价水费等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设立“节水专项资金”。

3)通过财政补助、减免有关事业性收费等政策,用于工业节水关键技术示范推广、技术改造贴息等。对国家重点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进口设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目录的,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国家重点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进口设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科学制定节水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奖励政策。对企业采取节水措施后节省下来的用水指标,实行政府有偿收回或依据市场原则,在政府监管下,允许有偿转让。

(3)加快工业节水制度建设,强化三同时制度和节水项目论证制度。随着河南省节水管理体制的逐步理顺,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调整有关工业节水管理制度,使之与河南省的节水管理体制相协调,明确管理主体,并协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制定河南省的工业节水管理办法、节水型企业导则实施细则、建立工业节水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工业用水定额等,为河南省工业节水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明确管理主体,要严格执行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节水措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取用水单位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各地要结合取水许可年审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取用水单位“四到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坚决予以查处。

强化节水设施和节水器具、设备生产质量的监管,逐步开展省级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的认证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清理整顿节水器具的生产及流通市场,扩大节水产品的市场份额。加强法规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制定《工业节水管理办法》,开展节能监测和执法监督。

(4)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工业布局。根据河南省水资源条件和行业用水特点,合理调整河南省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优化配置水资源。加强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管理,严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项目,禁止引进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已存在的高耗水、高污染工业项目,应综合考察当地水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形式,对那些工艺落后、用水浪费、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应限期治理或关停并转。鼓励发展微电子电器等科技含量高、耗水量小的节水型工业,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和服务业,使河南省逐步走上节水型产业发展模式。

(5)加强工业企业用水节水统计分析制度,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工作、依靠定额管理,提高计划用水管理水平。大型工业企业应当建立以主要领导人负责的内部用水管理制度,将用水计划逐级分解到各车间、班组,形成厂、车间、班组的三级管理网络,制定工业节水计划和节水规章制度,完善三级计量设施,做好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如实报送企业的取水量,定期校对计量器具、仪表的准确性。

继续加强工业用水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根据河南省新颁布的《用水定额》,对工业企业用水重新核定后下达用水计划,超计划用水部分征收加价水费。加强企业用水考核,在全省实行统一的用水考核制度,实行年度考核,避免按月或按季度考核等情况出现,增加企业负担。同时随着工业节水技术的发展,节水管理部门要对用水定额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以保持定额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对企业用水切实起到约束和促进作用。

分析河南省水平衡测试工作开展困难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资金问题。河南省相当一部分企业效益不好、经济不景气,尤其是对于用水规模较小的企业,进行水平衡测试所带来的节水收益很小,企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积极性不高。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工作,要对用水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年用水量应达到10万m3)每3~5年进行一次,或在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进行复测,并将结果报送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年取水量未达到10万m3的企业,应当按时完成用水调查工作,并将结果报送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制定单位节水规划、用水定额、用水计划的依据。

4.3.4 农业节水管理

农业节水一直是水利部门工作的重点,在县级水利工作中,农水、水保作了大量工作。协调问题主要是水利部门内部协调管理,也包括与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环保部门、国土部门等共同的协调管理。

农业节水发展应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地区小城镇建设以及生态建设相协调;同时依据水资源条件,按不同水平年分地区实行用水的总量控制。重点是灌区的节水改造,按节水目标规划发展,同时加强节水目标规划的管理和协调,使水土条件较好的局部地区农业用水有所增加。基本对策有:以节水增产为目标对灌区进行技术改造;因地制宜加快发展节水灌溉工程;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推广节水灌溉制度;平田整地开展田间工程改造;大力推广节水农业技术;积极发展节水综合技术等。

在区域农业节水管理中,重点强调效益原则,技术方面重点强调因地制宜、土洋结合、行之有效、农民欢迎。强调应把减少渠道输水损失与减少田间灌水损失相结合,先进节水技术与常规节水技术相结合,工程节水措施与管理节水措施相结合,水利节水措施与农艺节水措施相结合,农民节水积极性与政府宏观扶持引导相结合。同时农业节水灌溉要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适应,并注意改善生产条件与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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