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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时期的孙中山民生主义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2孙中山的思想学说有它的一贯性,又有它的阶段性。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便是这样。这两个因素,不能不驱使他的思想不断演进,从而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是在19世纪末年产生的。有的学者论证过:孙中山要到1903年起才具有明确的民主共和国思想。中国近代社会迫切需要的,是进行近代的民族民主革命,这是毫无疑义的。为什么孙中山接着又要提出一个民生主义来作为它的补充?

辛亥革命时期的孙中山民生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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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的思想学说有它的一贯性,又有它的阶段性。这种阶段性,不仅表现了他个人思想由浅入深、从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的发展过程,也是他所生活的大时代不断嬗变的反映。孙中山不是那种关在书斋中的学者,他的思想学说是用来解决中国所面对的实际问题的。既然现实的中国和世界正在剧烈地变动着,那么,力求“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的孙中山的思想学说也不断地随着演进是十分自然的事情。

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便是这样。

这种思想的出发点,是他在追求实现民族独立、民主和国家富强的目标时,发现原来被他看作学习榜样的西方国家内部存在着难以消除的深刻的社会矛盾,力图使这种苦难在未来的中国能得到避免。他热烈地同情着劳动者的贫困境遇,常把自己的这种思想称作社会主义,但这种思想的来源很庞杂,包括深深受到美国学者亨利·乔治的影响,同科学的社会主义并不是一回事,这些是前后一贯的。

孙中山生活在一个两个世纪之交的大变动的年代。在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后三十年间,两个剧烈变动着的重要因素一直支配着他的思想变化:一个是从世界范围看,当时西方国家正陷入深重的危机之中,社会革命运动不断汹涌高涨,直到出现俄国十月革命这样的巨大社会变革;另一个是中国的社会、经济政治状况这时正在迅猛地发展着,原来从没有遇到过的许多新问题提到他的面前。这两个因素,不能不驱使他的思想不断演进,从而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

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是在19世纪末年产生的。他自己作过一段大家都熟悉的追述:“伦敦脱险后,则暂留欧洲,以实行考察其政治风俗,并结交其朝野贤豪。两年之中,所见所闻,殊多心得。始知徒致国家富强、民权发达如欧洲列强者,犹未能登斯民于极乐之乡也。是以欧洲志士,犹有社会革命之运动也。予欲为一劳永逸之计,乃采取民生主义,以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时解决。此三民主义之主张所由完成也。”[1]

孙中山这段追述是符合实际的。他用民族、民权、民生这三大主义来概括他的主张,最早出现在1905年的《民报发刊词》上。但这些思想的实际形成自然要更早。在1894年的《檀香山兴中会章程》中,他第一次喊出了“振兴中华”这个口号。他的全部革命活动都以挽救民族危亡、争取中国的独立和富强为出发点。对这一点,人们似乎没有什么争议。而他的民权主义思想在什么时候产生,便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论证过:孙中山要到1903年起才具有明确的民主共和国思想。但近年来发现的一件日本档案已经清楚地作出回答。那是日本驻香港领事中川恒次郎在1895年春给日本政府的一个报告,里面写到孙中山曾向他表示:要“使两广独立为共和国”[2]。可见1895年广州起义以前,孙中山已决心为实现“民族”和“民权”的基本主张而奋斗。

中国近代社会迫切需要的,是进行近代的民族民主革命,这是毫无疑义的。为什么孙中山接着又要提出一个民生主义来作为它的补充?这是当时西方世界的社会矛盾正在日益激化这个残酷的事实给他思想上带来巨大震撼和冲击的结果。

广州起义失败后,流亡海外的孙中山在1896年6月来到美国。这是他第一次来到这个号称“新大陆”的国家。令他吃惊的是:那时美国的社会生产力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社会矛盾却异常尖锐,贫富悬殊的状况日益扩大,实行社会改革的呼声很高。亨利·乔治的《进步与贫困》在美国十分流行。这部著作写道:“现在这个世纪以生产财富能力的巨大增长为特征。”“在这个奇异时代开始的时候,人们自会期望也确实期望过,种种能节省劳力的发明一定会减轻工作的劳累和改进劳动者的生活条件;期望生产财富能力的巨大增加一定会使贫困成为过去的事情。”“事实是无数次的失望。”“承认这个事实也许不使人高兴,但最终它变得十分明显:作为这个世纪的特征并仍在加速发展的巨大生产能力,并无根除贫困或减轻被迫做苦工那些人负担的趋势,它只不过加深了富人与穷人的鸿沟,并使求生的斗争更加剧烈罢了。”[3]这种巨大失望带来的痛苦不仅折磨着亨利·乔治,也折磨着那个时代的许多人。接着,亨利·乔治提出了从“单一地价税”入手的一整套自成体系,似乎不需要经过革命变革就能重新分配财富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改革方案。这对不少人是很有吸引力的。在他的影响下,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社会运动已经形成。亨利·乔治曾被推举为纽约市长的候选人。据说,孙中山在美国的时候就读到了亨利·乔治的这部著作。[4]

亨利·乔治这本著作的书名就很能引起人们的兴趣。这点破了一种人人可以看见却未必都已清楚地意识到的奇特现象:一方面是巨大的物质进步,另一方面又集结着令人战栗的贫困。“进步”和“贫困”这两个看起来相互矛盾的事物却是共生的,并且伴随在一起发展着,形成强烈的反差。“贫困与进步的这种形影相随是我们时代的难解之谜”,这是人们难以回避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生活的直接产物。小亨利·乔治在《进步与贫困》二十五周年纪念版本的序言中,生动地描绘了出身贫寒的亨利·乔治从经济比较落后的美国西部来到繁华的纽约后受到的强烈刺激:“这个年轻记者常常沉默不语地在街头散步,散步时眼见巨大财富的种种表现使他不胜惊讶。就是在这个城市,不是他曾梦想到的任何地方,私人财产之大比得上寓言中蒙特·克林斯托的富豪。但是同是在这个城市,在王侯般豪华的住宅旁边,可以见到贫穷和堕落、匮乏和耻辱,这种情形使来自空旷西部的青年心中懊丧。为什么在这块财富能使人人富足并富足有余的土地上会存在如此不平等的情况呢?为什么堆积如山的财富会与如此严重和可耻的匮乏联结在一起?”“这是事物发展联序的有意安排吗?不,他不信这一套。”“在他找到如何纠正这种现象的办法之前,他决不休息。”[5]这是亨利·乔治写作这本书的最初动因。现在,同样的事实正触目惊心地展现在同样出身贫寒、从经济落后的中国来到繁华的纽约的孙中山的面前。这些尖锐而又全新的问题,同样使孙中山既感到“惊讶”,又感到“懊丧”,引起他的深思。在孙中山直接观察到西方社会的现实以前,这些问题在他脑里本来是并不存在的。

孙中山在美国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三个月,还包括横渡大陆的劳顿的旅途生活。新看到的事实给了他强烈的刺激,但毕竟还没有来得及形成系统的想法。9月底,他又远渡大西洋,来到英国的首都伦敦。他在这里停留了整整八个月。19世纪末年的西欧,在世界上依然保持着优势的地位,经济上是如此,政治上和军事上也都如此。维多利亚女王统治下的英国更处在首屈一指的地位。从这里观察西方社会,自然比其他地方格外真切。在伦敦孙中山看到了什么呢?他看到:伦敦是繁华的,但社会矛盾已异常尖锐。他到伦敦的第一天,就遇上了交通运输工人的罢工,这给他留下印象。在他被清朝使馆囚禁十三天释放后,大部分时光是在大英博物院里读书和写作,并同流亡在伦敦的一些外国社会活动家交往,其中包括好几个自称社会主义者的人在内。有这样集中的时间来了解西方社会的实际情况,广泛阅读西方社会科学书籍,在孙中山还是第一次,使他的思想有可能出现新的突破。可是,当他到达英国时,正值恩格斯去世后不久,欧洲的社会主义运动内部思想相当混乱。亨利·乔治到过英国五次,进行旅行演说,他的学说在英国也很流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土地改进同盟”,这对孙中山也很有吸引力。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正是在这种特定的历史氛围中产生和形成的。

孙中山真诚地把他的民生主义看作就是社会主义。还在1903年,他给友人的信中写道:“所询社会主义,乃弟所极思不能须臾忘者。弟所主张在于平均地权,此为吾国今日可以切实施行之事。”“欧美今日之不平均,他时必有大冲突,以趋剂于平均,可断言也。然则今日吾国言改革,何故不为贫富不均计,而留此一重罪业,以待他日更衍惨境乎?”[6]

1905年,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尽管许多人并不理解,甚至提出反对意见,孙中山还是坚持把“平均地权”列入了中国同盟会的纲领之中。第二年,他和黄兴章太炎等制定《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对“平均地权”的含义作了阐释:“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肇造社会的国家,俾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一夫不获其所。敢有垄断以制国民之生命者,与众弃之!”[7]

可以清楚地看出,孙中山热烈地同情社会主义,渴望能清除“贫富不均”的“罪业”,但他解决问题的办法,他所提倡的“平均地权”,大体上是接受了亨利·乔治的“单一地价税”(又称“单一地租税”)的主张。

亨利·乔治曾经用火辣辣的、富有煽动力的语言揭露出西方社会中贫富悬殊的病状,却开错了治病的药方。他认为,病因只能从财富分配的规律中找到,而社会创造的财富是在土地、劳力和资本三者之间分配的,一方多了,另两方就少了。“如果产量增加,劳动者所得未增,资本家所得未增,推论必然是地主得到全部增加量。事实与这个推论相符。”“地租吞噬了全部增益,而贫困伴随着进步。”[8]在这里,“资本家所得未增”这个前提就同事实并不相符,亨利·乔治完全看不到资本所有者通过对剩余价值的占有来对劳动者实行的剥削,而用地租在财富分配中的膨胀来掩盖了其他一切,把它夸大到背离事实的地步。这种事实同推论并不相符的情况,刚从资本不发达的中国来到英美的孙中山是难以辨明的。

亨利·乔治正是以上述推论为根据,提出了“单一地价税”的主张,要求“取消除地价税外的全部税收”。他认为:土地价值不表示生产的报酬,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占有土地者个人创造的,而是由社会发展创造的,因此社会可以把它全部拿过来。他解释道:“向制造业征税,后果是抑制制造;向技术改良征税,后果是减少改良;向商业征税,后果是阻止交易;向资本征税,后果是赶跑资本。但以税收取走全部土地价值,惟一后果将是促进工业发展,向资本开放新的机会和增加财富生产。”[9]

难怪马克思要这样评论亨利·乔治的学说:“他的基本信条是:如果把地租交给国家,那就一切都好了。”“这不过是工业资本家仇视土地所有者的一种公开表现而已,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土地所有者是整个资产阶级生产过程中一个无用的累赘。”[10]这个评论是中肯的。

土地问题,在近代中国同在欧美不一样。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着绝对多数的国家。中国近代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要消除农村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孙中山早年是农家子弟,对这一点自然有着切身的感受。当19世纪、20世纪之交,他就多次同别人谈论过这个问题。梁启超讲起孙中山对他说过:“今之耕者,率贡其所获之半于租主而未有已,农之所以困也。土地国有后,必能耕者而后授以田,直纳若干之租于国,而无复有一层地主从中朘削之,则农民可以大苏。”[11]章太炎也记下过孙中山的一篇议论:“孙文曰:兼并不塞而言定赋,则其治末已。”“夫贫富门绝者,革命之媒。”“后王之法,不躬耕者,无得有露田、场圃、池沼。”“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耕土。故贡彻不设,不劳收受而田自均。”[12]这里讲的“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耕土”,也就是耕者有其田的意思。

奇怪的是,孙中山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这些主张,当时都只在口头上说说,后人只是从听到他这样说的人所作的转述中才知道,而没有见诸他自己的文字或公开发表的讲话中。他所公开宣传的“单一地价税”那套主张,重点是在城市的土地问题上。他在《民报》周年纪念大会的演说中谈土地问题时,说道:“社会问题,隐患在将来。”举了伦敦、香港、上海这些大城市中地价如何飞涨等作为实例来说明问题,却没有谈当前中国农村土地问题的极端严重性。这是什么原因呢?

看来,孙中山当时所思考的问题包含着两个层面:现实的和未来的。对中国的现实,他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推翻那卖国的、专制的、极端腐败的清朝政府,创立一个主权属于全体国民的民主共和国。一旦这个目标得到实现,中国的其他病状不难逐步消除。对未来,孙中山把由工业发达而臻于富强的西方国家视为中国的榜样,对它们抱有殷切的期望。但他比同时代其他醉心学习西方的人高明的地方在于,他已发现西方社会并不是极乐世界,也存在种种悲惨的阴暗面,担心这种惨剧在未来的中国重演,力图加以避免。

在西方社会中,工商业集中的大城市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城市问题更加受到孙中山的重视。那时在西方许多国家中,随着城市的日趋繁华,随着社会财富的急剧增长,一个惹人注目的现象便是城市土地价格的飞涨,一夜之间暴富的地产经营者比比皆是。这些不需花费劳动而坐获巨利者的暴富,同大量劳动者的贫困形成鲜明的对照,特别能引起人们的不平和愤慨。在中国的一些通商大都会,这些现象也已开始出现。孙中山后来在《民生主义》的讲演中也说到过:“近来欧美经济的潮流侵入中国,最先所受的影响就是土地。许多人把土地当作赌具,做投机事业,俗语说是炒地皮。原来有许多地皮毫不值钱,要到了十年、二十年之后才可以值高价钱的。但是因为有投机的人从中操纵,便把那块地价预先抬高。这种地价的昂贵,更是不平均。”[13]

美国唐德刚教授在一篇论文的补注中有一段很中肯的评论:“孙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权思想,最先显然是受亨利·乔治之影响。目的是对付都市经济急速发展中的‘炒地皮’商人。中山目击在五口通商后,上海地价涨出万倍,而伦敦尤过之。笔者按:今日中国台北、中国香港、新加坡及北美洲大都市之华裔富商多半为地产商,据美国新闻界统计,今日华人富商拥资在美金一千万以上者,香港一地即达两千五百人之多,亦泰半为地产商。孙逸仙——青年华侨也,遍游海外,为救国筹款,往往贫无立锥,当身为同盟会总理之时,犹不得不在华侨餐馆打工,以图一饱,而接触之巨贾则洋钱乱滚,此怵目惊心之现象,使孙氏深服亨利·乔治之言,而有照价纳税,涨价归公,土地国有,‘外国有种单税法,最为可采’,等等之言论。”“民生主义”之精义亦见乎此。[14]

亨利·乔治的议论虽然肤浅、不全面,而且是夸张的,却有强烈的煽动性,能被不少人接受,同样也引起孙中山的共鸣。这同当时社会上流行的这种特殊心态有着密切的关系。年轻的、充满热情而缺乏足够理论准备的孙中山采取这种态度,是丝毫不足怪的。

亨利·乔治的学说,对年轻的孙中山的思想带来了先入为主的深远影响,但它毕竟是对未来的设想,人们更关注的终究是现实问题。参加同盟会的众多革命党人,主要是受到孙中山提出的推翻清朝政府、创立民主共和国的主张的吸引,奔集到他的旗下来,真正注意(更不用说了解)他的“平均地权”主张的人大概是很少很少的。

1911年席卷全国的革命浪潮,推倒了清朝政府的统治,结束了支配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民主共和国在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诞生了。胜利到来得这样快,是革命党人没有预料到的。孙中山当时也说道:“不料以极短之时期,而能建立如此之大事业。”[15]它给了人们巨大的鼓舞,也造成一种错觉,似乎随后的各项建设工作同样会顺利地得到实现。

在孙中山看来,一个全新的阶段已经到来,首要的问题已经解决,需要提出新的任务。他的注意力集中到民生主义这个问题上来。他在宣布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的同一天,向南京的同盟会会员作了一篇告别讲演:“今日满清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俱达到,惟有民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16]

今后“所当致力”的民生主义是什么呢?孙中山强调的重点已放在“采用国家社会主义政策”以发展生产上来。这篇告别讲演中,他作了这样的阐述:对一个国家来说,“能开发其生产力则富,不能开发其生产力则贫。从前为清政府所制,欲开发而不能。今日共和告成,措施自由,产业勃兴,盖可预卜。然不可不防一种流弊,则资本家将从此以出是也”。“如有一工厂,佣工数百人,人可生二百元之利,而工资所得不过五元,养家糊口,犹恐不足,以此不平,遂激为罢工之事,此生产增加所不可免之阶级。故一面图国家富强,一面当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此防弊之政策,无外社会主义。本会政纲中,所以采用国家社会主义政策,亦即此事。”[17]

为什么孙中山对民生主义所强调的重点同以往有明显的差异?原因还是从客观性的变化中寻找。本来,民生主义在孙中山的学说体系中,提出的是未来所要注意的问题,只是一种大致的甚至有些模糊的设想;现在,成了摆在他面前需要立刻“着手”去“致力”的现实问题了。这两者之间,有不小的区别。面对着国家迫切需要大规模发展实业和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正进入垄断阶段这两个新情况,孙中山对民生主义内容的阐释随着也发生了变化。显然在他看来,民国成立后最迫切要做的事是发展实业以图国家富强,而要发展实业就无法回避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关系问题。西方各国资本家垄断的流弊和社会矛盾日趋激化这一事实,使时刻关心世界大势的孙中山越来越感到忧心忡忡。他不可能停留在接受亨利·乔治“资本家所得未增”这种不符合事实的结论上,而是希望中国在工业化刚刚起步的时候,就能预先设法防备“资本家垄断之流弊”,做到两全其美。因此,尽管他仍常谈到“平均地权”的问题,但重点已转向提倡“国家社会主义政策”上来,主要依靠国家的力量来发展实业。他说过:“准国家社会主义,公有即为国有,国为民国,国有何异于民有!国家以所生之利,举便民之事,我民即共享其利。”[18]他想用这种办法,在“图国家富强”的同时,又可以“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这可以说是已开了后来提出“节制资本”的先河,给他的民生主义思想增添了新的内容。

当然,这并不是说孙中山已放弃或搁置他原来热衷的“平均地权”的主张。在实际活动中,他曾想在同盟会控制下的广东省试行“平均地权”的办法。由胡汉民、朱执信主持,经省议会议决,实行土地抽税法:先更换地契,确定契税抽值标准,然后照价纳税。但这种试验并没有取得什么实际效果。

孙中山本人的活动重点已转移到发展实业,特别是修筑铁路上。他把修筑铁路看作民国立国的根本,是民国存亡的大问题。他说:“今日修筑铁路,实为目前唯一之急务,民国之生死存亡,系于此举。”[19]“我国铁道应提倡归为公有,则公家于铁道一项,每年顿增六万万之收入。再以之兴办生产事业,利仍归公,则大公司大资本尽为公有之社会事业,可免为少数资本家所垄断专制矣。”[20]这年9月,他在北京接受袁世凯的委任,担任全国铁路总督办,准备在十年内修成二十万里铁路,然后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收归国有。从北京到太原时,他在山西同盟会欢迎会的讲演中说:“今日所急则在民生一层,从前不暇讲此,今则不可再缓。因现在世界上机器发明,资本家可不劳而代千万人之力,以致全国财货尽归其手。”“吾辈因不甘一种民族压制,故有民族革命。因不甘政治不平等,故有民权革命。今坐视资本家压制平民而不为之所,岂得谓之平等乎?”[21]

谈论民生主义时,孙中山对亨利·乔治仍推崇备至,继续盛赞他的“厘定地价之高下,为一定准则,地主本之纳税,而国家得随时对照其原价收买”的“平均地价”的主张。他对美国记者说过:“贵国的单税论者亨利·乔治的学说,将成为我们改革纲领的基础。作为维持政府的惟一手段的土地税来说,是一项极为公正、合理和均平分配的税制,我们将据此拟定新的制度。几百年来为满清利益征收的苛捐杂税表明,中国的任何税制都是不公正的。征收合理的土地单一税,将为中国跻身于文明国家行列,在发展政治、经济过程中提供一切必需的资金。我们决心采纳亨利·乔治的全部学说,包括一切天然实利归民族政府所有。不允许私人通过控制人民生活与幸福所必需的物质和公用事业,来对人民进行征税和剥削。采取上述各项改革措施,将是确凿无疑的。经过改革以后,一个勤劳的、热爱和平和繁荣昌盛的民族,必将茁壮成长起来。”[22]

话虽这样讲,但只要把孙中山这时的实际主张和亨利·乔治的学说比较一下,便会发现孙中山并没有像他所说的那样“采纳亨利·乔治的全部学说”。他所引述的“不允许私人通过控制人民生活与幸福所必需的物质和公用事业,来对人民进行征税和剥削”,亦不是亨利·乔治的主张。武昌起义一周年时,孙中山为英文《大陆报》所写的纪念文章中说:“余所以主张民生主义制度者,盖欲用一种制度,使国民对于国事发生直接之兴趣,愿全国人民皆享受其生产之结果。余更愿国家对于直接管辖之税源,得到其所产利益之全部。凡铁路、电车、电灯、瓦斯、自来水、运河、森林各业,均应收归国有。”他还在这篇文章中说:地价税“并不作单税征收”[23]。这些说法,已经大大超出亨利·乔治学说的范围,有些地方甚至同这种学说大相径庭。孙中山自己说过,他这时着力提倡:“现今德国即用此等政策。”[24]这实际上是俾斯麦所推行的国家资本主义政策,而和亨利·乔治的学说有所不同。他在民生主义中所关注的,已不只是单一的“平均地权”,而是土地和资本两大问题了,虽然他自己还没有作出这样的明确概括。

随着他把资本问题越来越放在民生主义学说的重要地位上,他也开始越来越多地谈到马克思,甚至把他同亨利·乔治放在相提并论的地位。在给《大陆报》写了那篇文章后几天,孙中山应中国社会党的约请,连着三天作关于社会主义的长篇讲演。他谈到社会主义的各种流派后说:“厥后有德国麦克司(即马克思——引者注)者出,苦心孤诣,研究资本问题,垂三十年之久,著为《资本论》一书,发阐真理,不遗余力,而无条理之学说,遂成为有统系之学理。研究社会主义者,咸知所本,不复专迎合一般粗浅激烈之言论矣。”他把马克思和亨利·乔治作了比较,说:“亨氏与麦氏二家之说,表面上似稍有不同之点,实则互相发明,当并存者也。”“综二氏之学说,一则土地归为公有,一则资本归为公有。”“有是亨氏之土地公有,麦氏之资本公有,其学说得社会主义之真髓。”“故收回土地、公有资本之二说,为谋国是者所赞许,而劳动应得相当酬报之说,又为全世界学者所赞同也。”[25]

孙中山在这里说得很明白,他所讲的社会主义(他的民生主义),已不再只是接受了亨利·乔治的学说,也已受到马克思的影响。他认为:“土地公有”的思想来自亨利·乔治,“资本公有”的思想来自马克思,两者都得了“社会主义之真髓”,是“互相发明,当并存者也”。尽管他对马克思的学说还没有准确的理解,但那种倾慕之情表现得很明显。

他在这篇讲演中说:“鄙人对于社会主义,实欢迎其利国福民之神圣,本社会之真理,集种种生产之物产,归为公有,而收其利。实行社会主义之日,即我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分业操作,各得其所。我中华民国之国家,一变而为社会主义之国家矣。”[26]尽管他对社会主义也没有准确的理解,但那种倾慕之情就表达得更为淋漓尽致了。

孙中山追求祖国的独立、繁荣和富强,追求人类在民族、政治、经济等方面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希望能“平其不平”,这是前后一贯的。但他的具体主张,往往根据各个时期面对的实际问题,博采众说,把它们糅合在一起,因时因事而变化。这样做的时候,他的论证未必严密,有时甚至不在乎逻辑上是否有自相矛盾的地方,这种例子在他一生中是很多很多的。

正当孙中山兴高采烈地为刚出世的共和国从事种种设计的时候,像晴天霹雳一样,发生了袁世凯派人刺杀宋教仁的事件。残酷的现实,一下子切断了孙中山原有的思路。它说明:中国社会中的旧势力是强大的,他们会不惜采取任何手段来阻挠社会的进步,如果不采取革命的手段把这些恶势力铲除掉,国家的建设是谈不上的。这以后的几年内,孙中山在极端艰难的环境中,义无反顾地先后发动“二次革命”、反对袁世凯称帝的斗争和两次护法运动。这些在愈挫愈奋中进行的顽强斗争,占去了他绝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尽管他仍常谈到民生主义,从来没有把这面旗帜放下过,但在不短的一段时间内毕竟不可能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这方面了。

但无论国际还是国内的大环境,仍在不可阻挡地急剧变动着。在这个过程中相继发生的几件大事,使孙中山对中国社会问题的症结所在和解决办法逐步有了新的认识。

一件大事是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取得成功,使他看到社会主义学说在这个联邦大国正变为现实,看到工人和农民是这场社会大变革的力量源泉。他在1919年留下的一篇手稿中写道:“夫世界古今何为而有革命,乃所以破除人类之不平等也。”“民生主义者,即社会主义也。贫富不济,豪强侵夺,自古有之,然不若欧美今日之甚也。”“此问题在欧美今日,愈演愈烈,循此而往,至发生社会之大革命不止也。俄国已发其端,德国又见告矣,英、美诸国将恐不免也。”[27]这件事对他的吸引也越来越大。第二年11月,第二次护法运动开始时,他刚回广东,就在讲演中说:“此次俄国革命后,实行社会主义。俄国遂酿成一种良好风气,而此种风气传及欧洲,欧洲各国,竟莫能抵抗。”[28]他甚至认为俄国正在实行的就是民生主义。1921年3月,他说:“俄国底劳农政府,或曰苏维埃政府,乃注重民生主义。”[29]同年6月,他说:“中国宜以俄为鉴,早日于土地、资本二者加意经营,使革命频仍之痛苦消灭于无形。”[30]

另一件大事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战后最初几年,中国的民族资本取得比较大的发展,国内的劳资关系问题也日益暴露,这是和民国刚成立时不同的。孙中山注意到这个状况。他说:“所谓要实行民生主义,缘因于贫富不均。何以说贫富不均?古代虽有贫富阶级之分,然无如今日之甚。”[31]

1923年2月,在战胜陈炯明叛军后,孙中山重回广州,再次创建广东革命根据地。陈炯明和沈鸿英部的进攻相继被击退后,终于取得了一个比较稳定的环境,使他有可能进行国民党改组,正式实现国共合作,并对中国社会基本问题作进一步的再思考。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在广州举行它历史上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孙中山在主持制定大会的宣言中,对三民主义重新作了解释。孙中山对这次大会和它通过的宣言作了很高的评价:“我们这次在广州开会,是重新来研究国家的现状,重新来解释三民主义,重新来改组国民党的全体。”[32]“现在本党大会宣言已经表决,这是本党成立以来破天荒的举动。”“我们表决宣言之后,大家必须依宣言而进行,担负此项实行责任。”[33]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用明确的语言,对民生主义的内涵重新作了扼要的说明:“国民党之民生主义,其最要之原则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34]从中国同盟会中的“平均地权”,到中国国民党一大明确提出“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两大原则,相隔二十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进展。

《宣言》接着就对民生主义这两大原则作了具体的解释:“盖酿成经济组织之不平均者,莫大于土地权之为少数人所操纵。故当由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法。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此则平均地权之要旨也。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35]《宣言》在对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分别作出重新解释后,断然指出:“国民党之三民主义,其真释具如此。”[36]显然,在孙中山看来,对民生主义的真释也应该是如此。

孙中山这时的民生主义思想,同前一阶段相比,有哪些新的发展呢?

“节制资本”的思想在前一阶段虽已见端倪,但孙中山到这时才把它同“平均地权”并列,作为民生主义的两大原则提出来。可见资本问题在他思想上已占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这同中国社会生活实际状况的变化直接有关。在民国初年,中国资本主义企业的力量还很微弱,孙中山在提倡开发生产力时,主要想依靠国家的力量来发展实业,只是担心“资本家将从此以出”,所以提出“当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把“采用国家社会主义政策”看作“防弊之政策”。到20年代初,中国的资本主义企业已取得不小的发展,成了不可忽视的现实社会力量。这样,当孙中山谈到资本问题时,不只是考虑如何“防弊”,而要正面提出加以“节制”的问题了。还需要注意:《宣言》中所要“节制”的包括“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在内,而当时在中国的工矿企业中具有独占性质的主要是“外国人之企业”,因此,这个原则又鲜明地包含着反对帝国主义的意义。

“平均地权”的原则在这时最重要的发展是:孙中山公开地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张,把解决农村的土地问题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在国民党一大宣言中已有这样一段话:“中国以农立国,而全国各阶级所受痛苦,以农民为尤甚。国民党之主张,则以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并为整顿水利,移殖荒徼,以均地力。”[37]这年8月17日,孙中山在《民生主义》第三讲中明白地提出要实行“耕者有其田”。他说:“中国的人口,农民是占大多数,至少有八九成,但是他们由很辛苦勤劳得来的粮食,被地主夺去大半,自己得到手的几乎不能够自养,这是很不公平的。”“将来民生主义真是达到目的,农民问题真是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那才算是我们对于农民问题的最终结果。”[38]四天后,8月21日,他在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毕业礼的演说中再一次强调了“耕者有其田”的问题。从这里,还可以看出广东革命根据地农民运动的勃兴对他思想上产生的影响。他说:“国民党这次改组,要加入农民运动,就是要用农民来做基础。”“我们解决农民的痛苦,归结是要耕者有其田。这个意思,就是要农民得到自己劳苦的结果,要这种劳苦的结果不令别人夺去了。”“现在俄国改良农业政治之后,便推翻一般大地主,把全国的田土都分到一般农民,让耕者有其田。耕者有了田,只对于国家纳税,另外便没有地主来收租钱,这是一种最公平的办法。我们现在革命,要仿效俄国这种公平办法,也要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的革命;如果耕者没有田地,每年还是要纳田租,那还是不彻底的革命。”[39]

除了在“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这两大原则上的重要发展外,可以注意到:在前一阶段孙中山提倡“采用国家社会主义政策”时,主要是想靠现成的国家力量来实现他发展实业的理想。这时,在“国民革命”的大旗下,他已把实现这种理想的依靠力量更多地转到国民身上,尤其是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身上,认为要依靠这个巨大的力量来战胜帝国主义和军阀势力,建设新的国家,实现他的理想。国民党一大宣言中讲道:“国民革命之运动,必恃全国农夫、工人之参加,然后可以决胜,盖无可疑者。”“盖国民党现正从事于反抗帝国主义与军阀,反抗不利于农夫、工人之特殊阶级,以谋农夫、工人之解放。质言之,即为农夫、工人而奋斗,亦即农夫、工人为自身而奋斗也。”[40]

把这些综合起来考察,不难看到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在这个阶段和过去固然有一脉相承的地方,而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这两个大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确实抓住了当时中国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的症结所在。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这一点也作了很高的评价。他说:“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决不能还是旧的半封建社会。”[41]

国民党一大还没有结束,孙中山便在广州国立高等师范学校开始作《三民主义》的系列讲演。这个讲演前后延续了7个月,民生主义部分是从8月3日开始第一讲的。因为要对付商团叛乱和准备北伐,这部分只作了四讲,没有讲完。

要理解这部分讲演的内容,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历史背景:那时,国民党内有些人反对孙中山正在实行的国共合作,这涉及三民主义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关系。孙中山在讲演中对这个问题反复地作了说明。

粗看起来,孙中山对问题的说明似乎有些混乱,甚至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往往令人费解。例如,他有时说“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即是大同主义”,有时又称共产主义是“民生主义的好朋友”。在“就是”和“好朋友”这两个提法之间,自然存在着区别。又如,他有时说“实业革命以后,研究社会问题的人不下千百家,其中研究最透彻和最有心得的,就是大家所知道的马克思”,“至于马克思所著的书和所发明的学说,可说是集几千年来人类思想的大成”;有时又说“用马克思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是不可能的”。[42]前后的评价,似乎又有很大距离。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孙中山同其他思想家相比,有自己的特点:他能够提纲挈领地抓住中国近代社会生活中的基本问题,作出系统的说明,提出自己的学说和主张;他知识渊博,见多识广,具有宽阔远大的眼光,经常博采众说为我所用;他善于用生动、鲜明、富有鼓动力的语言,使他的思想容易被更多人接受,化为大众的行动;但他使用的概念有时并不严格,他进行的推理有时也未必严密。这些特点在许多地方常常表现出来。但前面所说的问题,不能只用这些特点来解释。

答案还得从孙中山自己的论述中寻找。其实,在这个讲演里,孙中山已对问题作出统一的说明。一段具有关键意义的话是:“我今天来分别共产主义和民生主义,可以说共产主义是民生的理想,民生主义是共产的实行;所以两种主义没有什么分别,要分别的还是在方法。”[43]这段话很值得我们反复玩味。依照这个思路来观察,许多疑团就可以迎刃而解。

为什么说“共产主义是民生的理想”?在孙中山看来:“因为机器的生产,故生出贫富极大的不平等。由于这种不平等,便发生民生主义。从前说民族主义是对外打不平的,民权主义是对内打不平的。民生主义是对谁去打不平呢?是对资本家打不平的。因为有了机器,生出了极大的资本家,国内无论什么事都被资本家垄断,富人无所不为,穷人找饭吃的方法都没有;故发明民生主义,为贫富的不平等,要把他们打到平等。”[44]他觉得,这和共产主义的理想没有根本的分别。在关于民生主义的讲演中,他说:“国民党员既是赞成三民主义,便不应该反对共产主义。因为三民主义中的民生主义,大目的就是要众人能够共产。不过我们所主张的共产,是共将来,不是共现在。”[45]在这个意识上,他可以说民生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好朋友,甚至可以说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

为什么他又要说“民生主义是共产的实行”?在他看来,“两种主义没有什么分别,要分别的还是在方法”。他这样解释:“我们讲到民生主义,虽然是很崇拜马克思的学问,但是不能用马克思的办法到中国来实行。这个理由很容易明白,就是俄国实行马克思的办法,革命以后行到今日,对于经济问题还是要改用新经济政策。俄国之所以改用新经济政策,就是由于他们的社会经济程度还比不上英国、美国那样的发达,还是不够实行马克思的办法。”“中国今是患贫,不是患不均。在不均的社会,当然可用马克思的办法,提倡阶级战争去打平他。但在中国实业尚未发达的时候,马克思的阶级战争、无产专政便用不着。所以我们今日师马克思之意则可,用马克思之法则不可。”[46]

孙中山当然和马克思不同。他对马克思主义看来也没有了解得很清楚。马克思主义什么时候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以“快刀斩乱麻”的“阶级战争、无产专政”的办法来对付资本家呢?列宁实行的新经济政策并没有离开马克思主义,而孙中山对新经济政策的评价很高,甚至说:“俄国政府的现行政策——新经济政策,其主要点与应在中国实行的我的《建国方略》却是如出一辙。”[47]孙中山把马克思称为“社会病理家”。“病理家”并不是什么贬义词,一个人得了病就得找医生,问题只在于对中国社会的病状作出怎样的估计罢了。对这个问题,本文不打算展开来讨论。这里只是想说明:孙中山对马克思的学说从来没有采取过敌视的态度;相反,一直抱有好感,至少是把它和自己的主张看成殊途同归的,也就是说,途虽有殊,其归相同。

《三民主义》讲演中所作的论述,并不就是孙中山民生主义思想的“晚年定论”。他自己在讲演中说过,民生主义“这种学理现在是没有定论的”。他仍在苦苦地思索着,追寻着。令人惋惜的是:在这个讲演后两个多月,他就启程北上,随即过早地去世了。去世时,他还不满五十九岁。不然,他的思想还会随时代的前进而继续前进的。

从孙中山提出民生主义思想到现在,整整一百年过去了。(www.xing528.com)

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先进分子,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为着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为着祖国走向繁荣富强和人民得到共同富裕,从来没有停过步,一直顽强地思考着、奋斗着,并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探索。这个探索的过程,还在继续下去。

在他们探索的众多问题中,有一个问题始终占着引人注目的地位。那就是:在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怎样避免出现贫富悬殊的两极分化现象。如果不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中国就不能摆脱贫穷落后的局面,也谈不上人民的共同富裕。在这方面,西方国家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但如果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过程中,不注意避免西方社会已经产生的种种弊端,采取适合实际情况的节制的措施,而听任贫富悬殊的两极分化现象蔓延,那么,对大多数人而言,“进步”带来的依然是“贫困”,而没有什么共同富裕可言。这在许多人看来是一种两难的选择,但又必须兼顾。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先进分子,都曾为此而苦思焦虑。

孙中山在投身革命后不久,对中国的社会前景,他心目中一直高悬着两个目标:一个是“借机器以兴实业”,使中国走向繁荣富强,和世界列国并驾齐驱;另一个是实现社会公正,不至于造成贫富悬殊的局面。他所说“能开发其生产力则富,不能开发其生产力则贫”[48],是指前一个目标而言。他在《实业计划》中精心描绘的那幅宏伟的蓝图,是为实现这个目标而设计的。他主张:“一面是要图工商业的发达,一面是要图工人经济生活的安全幸福。”[49]他在《实业计划》结束处写道:“盖欲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而调和此人类进化之两种经济时,使之互相为用,以促将来世界之文明也。”[50]这些,都说明他极力想把这两个目标统一起来。他在《〈民报〉发刊词》所说“还视欧美,彼此瞠乎后也”[51],说明他想做到既学习西方又超越西方。20世纪初,孙中山就在思考着这些问题,真是难能可贵。对这个基本目标,他的思想是前后一贯的。

至于实现目标的具体途径,孙中山并不拘泥于定见,总是因时而进。这符合在实践中探索前进的认识过程。当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世界和中国的大背景都处在激烈的变动中。孙中山密切注视着国际国内大变动中出现的种种新因素,相应地调整自己的具体主张:开始时,接受亨利·乔治的“单一地价税”学说,主张“平均地权”;民国初年,开始注意土地和资本两大问题,把马克思和亨利·乔治相提并论,把自己在这方面的着重点转到“国家社会主义政策”上来;国民党一大后,倡导“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两大原则,把“平均地权”主要解释为“耕者有其田”,并称共产主义是民生主义的好朋友。从这样一个粗线条的轮廓式的勾勒中,可以大致看出他为实现自己的社会理想而苦苦追求的心路历程,也可以看出他的思想是随着时代前进而不断前进的。

鲁迅在《守常文集题记》中深情地说了这样几句话:“一,是他的理论在现在看起来,当然未必精当的;二,是虽然如此,他的遗文将永在,因为这是先驱者的遗产,革命史上的丰碑。”[52]

孙中山离开我们已经七十多年了。在这样长时间内,世界也好,中国也好,变化之大已非孙中山当年所能想象得到的。但是,前人的丰碑永远不可磨灭,先驱者在中国这块国土上作过的探索和尝试依然可以给我们留下有益的启示。

[*]原载《孙中山与中国近代化》,人民出版社1999年1月版。

[1]孙中山:《建国方略》,《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232页。

[2][日]狭间直树著,何培忠译:《中川恒次郎报告孙中山革命活动的信》,《历史档案》1986年第3期。

[3][美]亨利·乔治:《进步与贫困》,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1、13、15页。

[4]夏良才:《论孙中山与亨利·乔治》,《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6期。

[5][美]亨利·乔治:《进步与贫困》,第1、2页。

[6]孙中山:《复某友人函》,《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8页。

[7]孙中山:《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97页。

[8][美]亨利·乔治:《进步与贫困》,第191—192页。

[9][美]亨利·乔治:《进步与贫困》,第341、348页。

[10]《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381、382页。

[11]饮冰:《杂答某报》,《新民丛报》第86期。

[12]章炳麟:《訄书》,第119、120页。

[13]孙中山:《三民主义·民生主义》,《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87页。

[14]《孙中山和他的时代》中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367页。

[15]孙中山:《在南京参议院解职辞》,《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317页。

[16]孙中山:《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319页。

[17]孙中山:《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322、323页。

[18]孙中山:《在上海中国社会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21页。

[19]孙中山:《在北京报界欢迎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33页。

[20]孙中山:《在上海中国社会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21页。

[21]孙中山:《在山西同盟会欢迎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72、473页。

[22]夏良才:《论孙中山与亨利·乔治》,《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6期。

[23]孙中山:《中国之铁路计划与民生主义》,《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93页。

[24]孙中山:《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328页。

[25]孙中山:《在上海中国社会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06、514、515、518、520页。

[26]孙中山:《在上海中国社会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23页。

[27]孙中山:《三民主义》,《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185、191页。

[28]孙中山:《在广东省署察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430页。

[29]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475页。

[30]孙中山:《在广东省第五次教育大会上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561页。

[31]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477页。

[32]孙中山:《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词》,《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79页。

[33]孙中山:《对于中国国民党宣言旨趣之说明》,《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5页。

[34]《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0页。

[35]《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0页。

[36]《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2页。

[37]《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0页。

[38]孙中山:《三民主义·民生主义》,《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99页。

[39]孙中山:《在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毕业礼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10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55、556、558页。

[40]《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1页。

[41]《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78—679页。

[42]这部分许多引文出自《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35—427页。

[43]《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81页。

[44]孙中山:《对驻广州湘军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503页。

[45]《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89—390页。

[46]《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91—392页。

[47]孙中山:《与日本广州新闻社记者的谈话》,《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671页。

[48]孙中山:《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322页。

[49]孙中山:《与戴季陶的谈话》,《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69页。

[50]孙中山:《建国方略之二:实业计划》,《孙中山选集》,第369页。

[51]孙中山:《〈民报〉发刊词》,《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89页。

[52]《鲁迅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4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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