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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医疗卫生与社会保障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城市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作为城市史的重要研究内容,近些年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梁庚尧较早地分析了南宋城市公共卫生问题的形成及其原因、政府的应对措施、公共卫生问题对环境与社会所造成的部分影响。城市公共卫生问题的产生,与当时城市人口大量增加有密切关联。而城市卫生环境恶化之后,疫病容易流行,应是其所以会出现并且延续的部分原因。

城市医疗卫生与社会保障的研究成果

城市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作为城市史的重要研究内容,近些年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梁庚尧较早地分析了南宋城市公共卫生问题的形成及其原因、政府的应对措施、公共卫生问题对环境与社会所造成的部分影响。氏著《南宋城市的公共卫生》[90]指出,宋代城市的繁荣,造成一些问题,政府和城市居民都必须面对的公共卫生问题。城市公共卫生问题的产生,与当时城市人口大量增加有密切关联。作者认为,城市公共卫生问题,自北宋中期以后逐渐引起注意,到南宋时期尤其明显,见于多处城市。问题的造成,有相当成分与部门民众缺乏环境卫生观念有关,也牵涉到政府和居民贪图经济利益。问题既已逐渐严重,政府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尽管政府措施所发挥的效果有一定的限度,但有比较长远的影响。惠民药局、养济院、义冢等公共卫生与社会福利设施在城市中普遍设立,是宋代以迄明清城市的一大特点,宋代(尤其是南宋)则是其奠基的时期。而城市卫生环境恶化之后,疫病容易流行,应是其所以会出现并且延续的部分原因。

于赓哲则考察了中国中古时期的城市卫生状况,提出在中国古代对疾病成因的理解中,抽象的“气”始终是一条主线,中国古人认为气弥漫天地间,可以躲避,可以通过增强个人体质和修养加以抵御,但却缺乏整体化的卫生概念。中国古代维护群体健康的手段多种多样,但有不少属于无心插柳柳成荫。例如对粪肥的使用维护了城市卫生,坊市制和宽大的街道限制了某些疾病的传播等。实践经验也可以帮助人们通过城镇改造规避病源。但医家和宗教思想家常将医疗和健康看作是个人事务,士大夫有关健康的观念则从属于他们的儒家教条。可以说种种卫护健康的措施从未上升为公共事务。作者认为,用西方式的术语和思维来审读中国历史是找不到“卫生”的,因为它散落在各个角落,从不同维度起到一定的卫护健康的作用,但是从来没有任何人、任何思想将它们整合起来,直到近代西学东渐为止。[91]

李华瑞《宋代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稳定》[92]分析了宋代社会保障的对象、社会保障的基本制度和措施、社会保障实施的特点和社会保障的效应,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城市社会保障。

陈国灿则通过系列论文专门探讨了宋代城市的社会救助。氏著《南宋时期江浙城市的贫困救助》[93]提出,南宋时期,随着市民贫困化现象的不断加剧,江浙城市的贫困救助日趋活跃,其救助对象包括贫民、穷民、流民等不同社会群体,救助内容涉及赈饥、救寒、助医、助葬等诸多方面,救助方式包括有偿赈济、无偿赈济、集中收养等。从中可以看出,传统社会救助开始突破原来的荒政模式,由临时性的灾荒救助转向日常性的生活救助,而且城市越来越成为官方救助的重点。作者认为,南宋时期江浙城市的贫困救助是很完备和不稳定的,许多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

氏著《论南宋城市的官方救助体制》[94]指出,南宋时期,随着市民贫困化现象的不断加剧,城市社会救助问题进一步引起官方的重视,其救助类型有面向贫民和穷民的预防性救助、面向灾荒民众的补救性救助、面向特定群体的补偿性救助,救助机构有综合性和专门性之分,救助形式和方法有无偿、有偿、放免、收养、资助等。与传统荒政的既有模式相比,南宋城市的官方救助具有对象的广泛性、内容的多样性、行为的规范性等特点,但就其体制而言是不成熟的,存在着诸多不足和局限。(www.xing528.com)

氏著《论宋代江南城市的社会救助》[95]提出,两宋时期,江南地区逐渐形成了面向城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其中,官方救助主要有预防性、补救性、补偿性三种,救助对象包括普遍贫困居民和特殊穷困群体,救助方式有赈济、赈贷、收养、放免、资助等。民间救助主要有社区救助和同业救助,施行救助主体包括士人、工商富室和僧道人员,救助内容主要集中于饥寒救济。相对传统荒政和乡村救助,宋代江南城市的社会救助有着诸多新特点,呈现朝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趋势。作者认为,通过对江南地区城市社会救助的考察和分析,不难看出,入宋以后,传统社会救助开始发生一系列引人注目的变化。这种变化表面上看是以城市为中心的新型救助体系的逐渐确立,由此形成城乡两种救助体制并存的格局,实质乃是传统荒政向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一个初始形态。从更广阔的历史视野来看,尽管此期的城市社会救助并未达到成熟和完备的程度,却从一个侧面透视出中国古代都市文明的发展和市民意识的不断增强,这是此期社会变革的一个重要反映。

氏著《论宋代城市流浪人员的官方救助》[96]指出,入宋以后,随着城市社会贫富分化的不断加剧,流浪人员问题日益突出,宋朝官方逐渐建立起相应的救助体制。其救助内容及方式主要有济和养两方面,前者重在饥寒、养病等方面的救济,后者则是集中收容和济养。从实际情况来看,宋廷颁布的相关政策与条令在北宋中后期实施效果相对较好,南渡后逐渐流于形式;地方自主性救助在南宋时日显活跃,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缺乏稳定性等局限。宋朝官方对城市流浪人员救助的制度化趋向,既反映了城市发展和转型所带来的影响,也是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的某种初步尝试。

氏著《民生为重:宋代城市的官方医疗救助》[97]指出,随着城市发展和市民贫富分化的不断加剧,宋代官方医疗救助日趋活跃,逐渐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救助体制,并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具体形态。宋政府面向城市的医疗救助主要有疾病救治、医药救助和疾疫防治三方面,其救助对象以穷民和贫民为主,在特定情况下也包括普通市民、流动人员等诸多社会群体。作者认为,与前代相比,宋代城市的官方医疗救助具有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特点。不过,宋代城市的官方医疗救助虽表现出社会保障的某些特征,但就其本质而言,仍属于传统“仁政”思想指导下的“恩赐”行为。对于赵宋统治者来说,无论是面向城市的社会救助,还是针对乡村的赈灾救荒,都不过是用以体现“仁政”的方式而已,目的在于更好地争取民心,稳固统治。从这个角度讲,宋廷对城市医疗救助的重视,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同样,由于各级官员主要出于“与民为仁”的为官意识和处世观念来参与各种救助活动,故不少城市的官方医疗救助往往表现为有关官员的个人行为,致使救助措施时断时续,救助内容反复多变,救助机构时兴时废。陈国灿在中国古代社会救助史的发展进程中,揭示了宋代城市官方医疗救助的意义,强调宋代是一个重要的发展和转型期,其突出表现之一是官方救助的重点由乡村扩大到城市,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开始超越传统荒政的既有模式,呈现出向日常性社会保障体制发展的趋势。

氏著《宋代城市的社会救助》[98]认为,宋代城市社会救助是在官方的推动和主导下兴起的,是宋政府面对城市转型和社会变革所作出的一种反应。民间救助是宋代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随着市民阶层的发展壮大和市民社会意识的不断增强而兴起的。从表面上看,宋代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不过是官方主导、官民结合的传统救助模式由乡村向城市的移植。但实际上,城市和乡村对社会救助有着不同的需求,城市救助活动既有别于此前历史上的传统形态,也与乡村民间救助存在很大的差异。相对于传统荒政和民间宗族互助,宋代城市社会救助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救助对象的开放性和广泛性;二是救助活动的日常性和系统性;三是救助行为的组织性和规范性。

陈国灿的研究特点在于,作者不仅把握社会救助的制度与措施,而且聚焦社会救助的典型区域和特殊人群,能够从社会变革的视角揭示城市社会救助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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