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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清、慕清与独身之追求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此类似的是女子不愿意出嫁。[22]守贞和不嫁都是女性追求独身生活。[25]无论是单个活动,是慕清,抑或是结盟、立教的集体行动,表明社会上存在着一些少女厌弃成亲,希望并争取独身生活,不能说这种状况已经形成某种风气,但可以认为在局部地区的某个时间内独身要求的苗头已显现出来,尤其是在清朝后期。

守清、慕清与独身之追求

本标题所述的事情,守清的贞女之外,似未被人广泛注意,其实倒是社会新现象。

前面讲到未婚妻(贞女)到死去的未婚夫家守寡,是为“守贞”,或曰“守清”,她们没有举行过婚礼,从未与未婚夫同房,去守贞,是守空房,实即过独身生活。与此类似的是女子不愿意出嫁。如乾嘉间钱塘武端姑,不愿出阁,父母自然不答应,不知她是故意还是不小心,从楼上摔下来,成了残废,自为庆幸嫁不出去了,遂在家帮助父母、弟弟料理家务。[22]守贞和不嫁都是女性追求独身生活。

不嫁,不能像武端姑那样因残疾而能实现,一些少女为此而奋斗,广东的女子金兰会即为此而出现。结拜异姓兄弟本来是男子的事情,可是道咸间广东顺德的未婚女子结义为干姐妹,矢志不婚,父母逼嫁,就逃到义姐妹家里躲藏;不得已出阁的,回娘家后赖着不走,若强迫去夫家就投河、上吊。后来地方政府强力干涉,责令其父兄严行管制,才改变这一风气[23]光绪时奉天产生闺女不嫁教,参加者居住盛京西关紫霞宫,系年轻姑娘,她们信佛扶乩,然而不是尼姑、道姑,也不是秘密结社成员,而是打定主意不嫁人,有的人已订婚也坚决推掉。自谋生计,立教为谋生,以实现不嫁的目的。[24]不嫁的另一种方式是慕清,即未字闺女誓死不出阁,碍于家长的逼嫁,答应找一个未婚的已故男子作为名义上的丈夫,并到“夫家”生活。据说此类事出于广东的许姓少女,她的小姑也走了这条路。[25]

无论是单个活动,是慕清,抑或是结盟、立教的集体行动,表明社会上存在着一些少女厌弃成亲,希望并争取独身生活,不能说这种状况已经形成某种风气,但可以认为在局部地区的某个时间内独身要求的苗头已显现出来,尤其是在清朝后期。(www.xing528.com)

人之需要婚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会产生独身的愿望和行为呢?前面讲到的许氏女慕清,行前对父母说的一番话,颇足供我们分析。她因双亲不允许她不嫁人,向二老说:姐姐嫁给了不顺心的丈夫,生活痛苦,父母亦为她担心,如果我再遇到这样的男人,不是让你们更难过吗?况且我身子瘦弱,不能担当繁巨的家务劳作,嫁出去,怕公婆不高兴,我就受罪了。不如爹妈给我找个死人做名义上的丈夫,我就可以安心地生活,二老也不用为我发愁;倘若不答应这个要求,女儿就出家当尼姑,那样名声反倒不好,而慕清的做法被人视为节烈行动。她的父母无法可想,恰好有个未婚的陈姓男子死亡,就将她“嫁”过去了。她说了两条不嫁的理由:第一是嫁不到好丈夫,一辈子心里别扭,活得没意思,也就是说丈夫要可心,夫妻关系要和好,生活才能幸福,但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择婚条件下好男人不易求得。第二是家庭人际关系要协调,而这先决条件是自家要四德具备,要能做家务,会主中馈,会孝敬翁姑,会和睦妯娌,这些要求不是每一个儿媳妇都能做得好的,因而婆媳关系、姑嫂关系的不和谐是常见现象。人人都知道这种事,若再考虑到自己性格、能力、身体的状况,有的未婚女子先有了这种惧怕,就不敢结婚了。许氏女只讲了两条,其实尚有第三个原因,即灾难降临造成的家庭生活的不幸,诸如男人的早逝或外出不归,不育,特别是不生男孩,家庭经济状况的极度恶劣,等等,这些不幸的社会现实也有降临自己身上的可能,想到如此可怕的生活,对婚姻也会觉得索然无味了。

家长的包办婚姻门当户对的婚配原则,三从四德的要求,不是哪一家、哪一个人的事情,而是社会的婚姻制度。所以女子的独身要求,是家庭生活不如意的现实教育了她们,是婚姻制度的不合理迫使她们采取的抗争手段。

一些女子的独身愿望,在清代社会不被人们理解,被看作是怪事,当政者和家长反对,社会舆论持批评态度,将独身的要求给扼杀了,而婚姻制度则没有变化,所以独身社会问题的产生依然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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