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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招生背景下高校专业分流研究:选择与引导成果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校专业分流范式”是指,高校专业分流系统成员所共同持有的关于专业分流理论与实践依托的理念、认知方式等。概而言之,高校专业分流的范式为“高校引导”耦合“学生选择”,这是高校专业分流的内在要求和本质体现。在高校专业分流中,高校是学生选择的引导者,学生是在高校引导下的选择主体,二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关系。

大类招生背景下高校专业分流研究:选择与引导成果

范式”原指词性的变化规则。1962年美国科学哲学史学家托马斯·库恩的著作《科学革命的机构》出版之后,“范式”及其相关理论进入人们视野,并得到广泛传播与应用。在库恩的著作中,他认为这一术语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形而上学范式,也叫作元范式,它可被视为一组信念和一种观察的方式;二是社会学范式,意指一个普遍认可的科学领域和一套制度;三是人工范式,亦称构造范式,它可被视为典型的问题和解答、一个语法规范或是一些工具设备[2]。后来,库恩再次对“范式”进行阐释,认为它类似“科学共同体”[3],即从事某一特定学科的科学共同体成员共有的基本的世界观。库恩的范式理论不仅对自然科学有重要引导作用,对人文社会科学同样也有借鉴作用。这一借鉴作用表现在范式理论所具有的独特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4]。如今,我们能够以共同体、共同概念、方式、命题对某一领域的本质特征及其转变进行探究。“范式”是一个极富解释力的概念,它与高校专业分流领域的沟通即形成“高校专业分流范式”概念与意义框架。“高校专业分流范式”是指,高校专业分流系统成员所共同持有的关于专业分流理论与实践依托的理念、认知方式等。可以说,高校专业分流范式是高校专业分流理论与实践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基础。

高校专业分流是高校专业分流的主体依据社会发展需求、高校资源、分流对象的意愿与条件,由分流机构实施的,对分流对象有目的、有计划的区分专业归属之活动。就其本质而言,高校专业分流是高校引导下的学生专业选择行为。在高校专业分流活动中,高校是专业分流的执行主体,学生是专业分流的参与主体。其中,学生具有双重属性,他们既是专业分流的参与主体,又是专业分流的对象。学生选择和高校引导是高校专业分流的一体两面,缺一不可。

在高校专业分流中注重“高校引导”,原因在于:一方面,学生是高校专业分流的主体,同时也是分流的对象。高校学生的理性选择离不开合理、有效的引导,而高校恰好能充当这一角色。高校通过政策设计、程序指导、辅助管理等一系列手段,促使学生了解专业分流各项情况,并理性选择适学专业。高校还能使学生与社会市场之间保持一种既联系紧密又有张力的关系。另一方面,高校的职能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创新,其中,人才培养是高校的第一职能也是最古老的职能。专业分流是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高校的引导自然在高校义不容辞的职责范围内。(www.xing528.com)

在高校专业分流中强调“学生选择”,其理论基础有三:一是人本主义的学生中心观。人本主义学生中心观注重学生的内在潜能,认为每个学生都有天生的“自我实现”愿景、需要以及能力。我们的教育应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自由且具有支持性的心理环境,帮助学生内在的优异潜能得以自动实现。人本主义的学生中心观提倡学生的所有学习活动都应建立在其内源性动机之上,这种观点为高校专业分流奠定了认识论信念之基础。二是建构主义的学生主体观。建构主义学生主体观认为学生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师是意义建构的帮助者。它强调动机因素在学生构建中的关键作用,并认为应当视学生的主动性为教育的核心目标,而非教学的副产品。三是自我决定理论的学生自主观。自我决定理论学生自主观认为,个体有各种心理需求,例如对自己的生活具有选择权、能胜任与外界事物的互动等等。其中,自主需要是最为核心的心理需要,即依据自我意愿行动的要求[5]。

概而言之,高校专业分流的范式为“高校引导”耦合“学生选择”,这是高校专业分流的内在要求和本质体现。“高校引导”耦合“学生选择”不仅要求明晰高校在专业分流中的引导者、服务者角色,还需明确学生在专业分流中的中心地位、主体地位。“高校引导”耦合“学生选择”范式拒斥任何割裂高校专业分流中高校与学生之间关系的二元结构。在高校专业分流中,高校是学生选择的引导者,学生是在高校引导下的选择主体,二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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