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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县市水利设施用地:1997-2005年成果总结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7年至2001年,自治区县(市)人均水域面积平均值呈下降态势,从1997年的0.2732亩下降到2001年的0.2693亩。人均水域面积介于0.10亩至0.30亩的县(市)数量居多,其次是介于0.30亩至0.50亩的县(市)。表1-3-331997—2001年广西县(市)人均水域用地面积统计表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水域面积大于20万亩的有8个县(市),介于10万亩至20万亩的有30个,小于10万亩的有43个。水域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排序前10位的合浦县21.48%、东兴市15.4

广西县市水利设施用地:1997-2005年成果总结

1997年至2001年,自治区81个县(市)(兴业县从1998年起)有40个县(市)水域面积增加,40个县(市)水域面积减少,浦北县水域面积不变。

水域面积增加排序前10位的西林县2.61万亩、东兴市1.10万亩、融安县5705.80亩、巴马瑶族自治县5526.40亩、灵川县4115.30亩、合浦县3701.20亩、昭平县2890.20亩、宜州市2628.80亩、龙州县2506.60亩、岑溪市2249.00亩。排序后10位的靖西县6.80亩、合山市7.10亩、三江侗族自治县23.90亩、资源县24.90亩、兴安县32.80亩、南丹县39.60亩、上思县40.10亩、全州县71.50亩、田阳县91.40亩、融水苗族自治县92.60亩。

水域面积减少排序前10位的容县1559.10亩、宾阳县1256.50亩、陆川县1123.90亩、北流市766.50亩、博白县702.30亩、罗城仫佬族自治县593.60亩、鹿寨县521.90亩、平乐县438.50亩、扶绥县419.00亩、来宾县400.70亩。排序后10位的隆林各族自治县1.50亩、凤山县3.60亩、富川瑶族自治县6.20亩、那坡县6.70亩、象州县7.40亩、平果县11.60亩、龙胜各族自治县18.10亩、永福县24.00亩、灵山县25.20亩、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5.90亩。

水域面积增幅排序前10位的西林县66.63%、巴马瑶族自治县17.59%、东兴市9.52%、融安县7.14%、灵川县3.37%、龙州县3.01%、岑溪市2.77%、昭平县2.50%、宜州市2.21%、临桂县1.75%。排序后10位的靖西县0.01%、三江侗族自治县0.03%、上思县0.03%、兴安县0.03%、全州县0.04%、合山市0.04%、桂平市0.05%、资源县0.06%、融水苗族自治县0.07%、田阳县0.11%。

水域面积减幅排序前10位的容县1.83%、陆川县1.3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04%、北流市0.80%、宾阳县0.67%、平乐县0.56%、东兰县0.42%、金秀瑶族自治县0.42%、凭祥市0.33%、鹿寨县0.31%。排序后10位的隆林各族自治县0.0012%、富川瑶族自治县0.0045%、象州县0.0053%、灵山县0.02%、平果县0.02%、藤县0.02%、凤山县0.02%、永福县0.02%、环江毛南族自治县0.03%、龙胜各族自治县0.03%。

1997年至2001年,自治区县(市)人均水域面积平均值呈下降态势,从1997年的0.2732亩下降到2001年的0.2693亩。人均水域面积介于0.10亩至0.30亩的县(市)数量居多,其次是介于0.30亩至0.50亩的县(市)。人均水域面积最大的县(市)是东兴市,其2001年的1.2622亩是5年的最大值。人均水域面积最小的县(市)是北流市,其2001年的0.0806亩是5年的最小值(见表1-3-33)。

表1-3-33 1997—2001年广西县(市)人均水域用地面积统计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1997年,自治区81个县(市)水域面积合计985.89万亩,占自治区水域面积的82.34%,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2.77%。水域面积大于20万亩的县(市)有8个,介于10万亩至20万亩的有31个,小于10万亩的有42个。水域面积排序前10位的合浦县91.29万亩、横县40.25万亩、桂平市36.01万亩、来宾县31.33万亩、邕宁县31.13万亩、藤县24.75万亩、博白县24.69万亩、平南县22.03万亩、贺州市19.44万亩、武鸣县19.37万亩。排序后10位的凭祥市1.48万亩、凤山县1.63万亩、合山市1.67万亩、那坡县1.92万亩、凌云县2.10万亩、德保县3.08万亩、乐业县3.35万亩、南丹县3.43万亩、巴马瑶族自治县3.49万亩、天等县3.71万亩(见表1-3-34)。

水域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排序前10位的合浦县21.35%、东兴市14.07%、横县7.76%、富川瑶族自治县5.97%、桂平市5.89%、宾阳县5.38%、平南县4.91%、象州县4.86%、来宾县4.74%、柳城县4.70%。排序后10位的那坡县0.57%、南丹县0.59%、凤山县0.62%、凌云县0.69%、德保县0.80%、乐业县0.85%、西林县0.88%、天峨县1.02%、金秀瑶族自治县1.05%、河池市1.08%(见表1-3-34)。

人均水域面积排序前10位的东兴市1.25亩、合浦县1.05亩、上思县0.76亩、田林县0.53亩、富川瑶族自治县0.48亩、崇左县0.42亩、百色市0.42亩、象州县0.41亩、扶绥县0.40亩、宁明县0.40亩。排序后10位的北流市0.09亩、凤山县0.09亩、德保县0.09亩、天等县0.09亩、那坡县0.10亩、陆川县0.11亩、岑溪市0.11亩、都安瑶族自治县0.11亩、合山市0.12亩、凌云县0.12亩(见表1-3-34)。

表1-3-34 1997年广西水域面积统计表

续表

续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2001年,自治区81个县(市)水域面积合计981.25万亩,占自治区水域面积的80.65%,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2.75%。水域面积大于20万亩的有8个县(市),介于10万亩至20万亩的有30个,小于10万亩的有43个。面积排序前10位的合浦县91.85万亩、横县40.39万亩、桂平市36.03万亩、来宾县31.30万亩、邕宁县31.12万亩、藤县24.75万亩、博白县24.60万亩、平南县22.00万亩、贺州市19.42万亩、武鸣县19.34万亩。排序后10位的凭祥市1.49万亩、凤山县1.63万亩、合山市1.66万亩、那坡县1.92万亩、凌云县2.10万亩、德保县3.11万亩、乐业县3.38万亩、南丹县3.44万亩、巴马瑶族自治县3.69万亩、天等县3.70万亩(见表1-3-35)。

水域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排序前10位的合浦县21.48%、东兴市15.41%、横县7.79%、富川瑶族自治县5.97%、桂平市5.90%、宾阳县5.34%、平南县4.91%、象州县4.86%、来宾县4.74%、柳城县4.69%。排序后10位的那坡县0.57%、南丹县0.59%、凤山县0.62%、凌云县0.68%、德保县0.80%、乐业县0.86%、天峨县1.02%、金秀瑶族自治县1.05%、河池市1.08%、天等县1.14%(见表1-3-35)。

人均水域面积排序前10位的东兴市1.26亩、合浦县0.99亩、上思县0.75亩、田林县0.51亩、西林县0.50亩、富川瑶族自治县0.47亩、崇左县0.42亩、象州县0.41亩、百色市0.41亩、扶绥县0.39亩。排序后10位的北流市0.08亩、凤山县0.09亩、德保县0.09亩、天等县0.09亩、兴业县0.10亩、陆川县0.10亩、那坡县0.10亩、岑溪市0.11亩、灵山县0.11亩、容县0.11亩(见表1-3-35)。

表1-3-35 2001年广西水域面积统计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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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www.xing528.com)

2002年至2005年,自治区2005年的76个县(市)中,有33个县(市)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增加,12个县(市)面积减少,31个县(市)面积没有变化。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增加排序前10位的苍梧县2637.90亩、三江侗族自治县1959.20亩、大化瑶族自治县1910.00亩、容县780.10亩、柳江县767.40亩、昭平县752.40亩、融水苗族自治县645.60亩、西林县611.00亩、扶绥县592.30亩、巴马瑶族自治县509.10亩。排序后10位的浦北县4.70亩、武宣县6.40亩、金秀瑶族自治县8.50亩、象州县17.00亩、南丹县21.20亩、灵山县22.70亩、都安瑶族自治县22.80亩、兴安县26.50亩、凌云县39.00亩、凭祥市40.80亩。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增幅排序前10位的三江侗族自治县3119.75%、龙胜县1377.25%、资源县14.29%、苍梧县12.82%、融水苗族自治县11.53%、容县9.23%、昭平县7.27%、灌阳县4.78%、柳江县4.29%、凤山县4.12%。排序后10位的浦北县0.01%、灵山县0.04%、象州县0.05%、上思县0.06%、武宣县0.06%、兴安县0.15%、金秀瑶族自治县0.31%、南丹县0.42%、藤县0.46%、平乐县0.56%。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减少排序武鸣县500.30亩、永福县127.10亩、宾阳县89.40亩、龙州县40.20亩、临桂县27.60亩、合浦县26.60亩、灵川县22.40亩、岑溪市21.80亩、邕宁县12.40亩、阳朔县4.00亩、东兴市3.20亩、宜州市1.20亩。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减幅排序武鸣县1.10%、龙州县0.71%、永福县0.58%、岑溪市0.54%、临桂县0.21%、宾阳县0.17%、阳朔县0.05%、灵川县0.05%、东兴市0.04%、合浦县0.03%、邕宁县0.01%、宜州市0.0040%。

县(市)人均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平均值呈下降趋势,人均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介于0.01亩至0.05亩的县(市)比例和数量最大,其次是小于0.01亩的县(市)。人均水利设施用地面积最大的县(市)是上思县,其2005年的0.3950亩是4年最大值。最小的县(市)是龙胜县,其2002年的0.0001亩是4年最小值(见表1-3-36)。

表1-3-36 2002—2005年广西县(市)人均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统计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2005年邕宁县(区)人口数并入南宁市,不统计其人均值。

2002年,自治区81个县(市)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合计196.37万亩,占自治区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88.75%,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0.55%。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大于10万亩的县(市)有3个,介于5万亩至9万亩的有9个,介于3万亩至5万亩的有8个,介于2万亩至3万亩的有12个,介于1万亩至2万亩的有15个,介于0.5万亩至1万亩的有13个,小于0.5万亩的有21个。面积排序前10位的横县12.90万亩、邕宁县10.55万亩、博白县10.20万亩、大化瑶族自治县8.89万亩、合浦县8.34万亩、隆林各族自治县8.26万亩、桂平市8.17万亩、富川瑶族自治县8.03万亩、上思县7.97万亩、百色市6.39万亩。排序后10位的龙胜各族自治县16.70亩、三江侗族自治县62.80亩、那坡县406.90亩、东兰县1003.10亩、天峨县1045.90亩、灌阳县1151.60亩、乐业县1214.50亩、凤山县1348.30亩、凭祥市1783.60亩、凌云县1790.50亩(见表1-3-37)。

水利设施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排序前10位的富川瑶族自治县3.50%、横县2.49%、大化瑶族自治县2.15%、合浦县1.95%、上思县1.89%、博白县1.78%、隆林各族自治县1.55%、宾阳县1.55%、邕宁县1.50%、灵川县1.36%。排序后10位的龙胜各族自治县0.0004%、三江侗族自治县0.0017%、那坡县0.01%、天峨县0.02%、东兰县0.03%、乐业县0.03%、田林县0.03%、都安瑶族自治县0.03%、灌阳县0.04%、凤山县0.05%(见表1-3-37)。

人均水利设施用地面积排序前10位的上思县0.39亩、富川瑶族自治县0.27亩、西林县0.24亩、隆林各族自治县0.23亩、大化瑶族自治县0.22亩、百色市0.20亩、灵川县0.13亩、横县0.12亩、邕宁县0.11亩、象州县0.11亩。排序后10位的龙胜各族自治县0.0001亩、三江侗族自治县0.0002亩、那坡县0.0021亩、都安瑶族自治县0.0032亩、东兰县0.0036亩、灌阳县0.0043亩、岑溪市0.0052亩、凤山县0.0071亩、天峨县0.0073亩、乐业县0.0082亩(见表1-3-37)。

表1-3-37 2002年广西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统计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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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2005年,自治区76个县(市)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合计178.63万亩,占自治区水利设施面积的80.02%,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0.50%。水利设施面积大于10万亩的县(市)有3个,介于5万亩至10万亩的有8个,介于3万亩至5万亩的有6个,介于2万亩至3万亩的有10个,介于1万亩至2万亩的有16个,介于0.50万亩至1万亩的有13个,小于0.50万亩的有20个。面积排序前10位的横县12.90万亩、邕宁县(区)10.55万亩、博白县10.20万亩、大化瑶族自治县9.08万亩、合浦县8.34万亩、隆林各族自治县8.26万亩、桂平市8.17万亩、富川瑶族自治县8.03万亩、上思县7.97万亩、灵山县5.58万亩。排序后10位的龙胜各族自治县246.70亩、那坡县406.90亩、东兰县1003.10亩、天峨县1045.90亩、灌阳县1206.70亩、乐业县1214.50亩、凤山县1403.80亩、凭祥市1824.40亩、凌云县1829.50亩、资源县2208.40亩(见表1-3-38)。

水利设施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排序前10位的富川瑶族自治县3.50%、横县2.49%、大化瑶族自治县2.20%、合浦县1.95%、上思县1.89%、博白县1.78%、隆林各族自治县1.55%、宾阳县1.54%、邕宁县(区)1.50%、灵川县1.36%。排序后10位的龙胜各族自治县0.0067%、那坡县0.0121%、天峨县0.02%、东兰县0.03%、乐业县0.03%、田林县0.03%、都安瑶族自治县0.03%、灌阳县0.04%、凤山县0.05%、环江毛南族自治县0.05%(见表1-3-38)。

人均水利设施用地面积排序前10位的上思县0.40亩、富川瑶族自治县0.26亩、西林县0.23亩、隆林各族自治县0.23亩、大化瑶族自治县0.22亩、灵川县0.13亩、横县0.12亩、象州县0.11亩、巴马瑶族自治县0.09亩、合浦县0.09亩。排序后10位的龙胜各族自治县0.0015亩、那坡县0.0020亩、都安瑶族自治县0.0032亩、东兰县0.0037亩、灌阳县0.0044亩、岑溪市0.0049亩、三江侗族自治县0.0057亩、天峨县0.0070亩、凤山县0.0074亩、乐业县0.0078亩(见表1-3-38)。

表1-3-38 2005年广西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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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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