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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地权属认定和纠纷处理成果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7年11月28日,自治区土地管理局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柳州市依山村烟仓归属提出处理意见,认为柳州市依山村烟仓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归属柳州地区供销社,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柳州市依山村烟仓产权确认给柳州地区供销社符合有关的法律和规定。2000年3月31日,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复函答复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土地详查时相邻双方共同认定并签署的《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是确定土地权属的权源证据,可作为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之一。

广西土地权属认定和纠纷处理成果

1997年1月24日,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对自治区法制局《关于桂林地区卫校与临桂房产纠纷的处理意见》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认为卫校拥有礼堂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1997年11月28日,自治区土地管理局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柳州市依山村烟仓归属提出处理意见,认为柳州市依山村烟仓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归属柳州地区供销社,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柳州市依山村烟仓产权确认给柳州地区供销社符合有关的法律和规定。

1998年11月2日,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报送改制企业土地权属》要求,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对广西改制企业土地权属情况进行调查。全自治区已有1097家企业进行改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式为划拨、出让、入股、租赁等。已在土地部门界定产权并进行变更登记的有526家,未经过土地部门确权登记的有564家,权属存在问题的有7家。其中,出让给改制企业的有82家,国家入股71家,租赁46家,授权经营28家,划拨269家,原使用者受让后转让5家,原使用者受让后入股5家,原使用者受让后出租4家,其他改制形式16家(见表2-1-8)。

表2-1-8 改制企业土地权属情况表

1999年12月7日,自治区土地管理局答复柳江县土地管理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问题的请示》,明确:凡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规定》实施以前使用的国有土地,不论以任何形式取得,均为划拨土地使用权。(www.xing528.com)

2000年3月31日,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复函答复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土地详查时相邻双方共同认定并签署的《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是确定土地权属的权源证据,可作为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之一。

2001年4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自治区双拥办派人联合调查处理柳城县沙埔镇大安村与57107部队土地权属纠纷,提出的六条处理意见双方均认可。经协调基本解决这起土地纠纷。

2003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调查处理武鸣标营机场土地权属争议。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2003年9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成立以分管领导挂帅,地籍处、规划处和利用处组成的调处工作组,对武鸣标营机场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查。2003年12月4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自治区体育局、广西航空运动学校与武鸣县人民政府的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并在武鸣县就争议的焦点问题召开协调会。经过3个月调研,2003年12月12日形成《关于武鸣标营机场土地权属争议情况调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2004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再次到武鸣县和自治区测绘局档案馆查阅有关地形图和补充收集有关资料,并要求武鸣县方到广州军区空军司令部查阅和收集标营机场的历史资料。经整理于2005年1月31日第二次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调查处理意见:①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第三十一条“国家确定保留或地方代管的军事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军队,现由其他单位使用的,可依照有关规定确定为他项权利”的规定,认定广西航空运动学校现使用的校区及机场是军队保留的标营机场,机场的土地使用权为空军所有;②由于武鸣县政府、空军已实施标营机场土地与武鸣县宁武镇永兴新机场土地的换地行为,标营机场土地的权属已发生转移,因此,现标营机场土地使用权应归属于武鸣县人民政府,由武鸣县人民政府按城市规划进行开发使用,土地权属建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下文裁决给武鸣县人民政府;③考虑到广西航空运动学校曾对标营机场进行投资修建和使用管理的事实,武鸣县人民政府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房屋拆迁时应当给予广西航空运动学校适当补偿,或者在规划允许的情况下适当保留部分土地给广西航空运动学校作为校园,具体方式建议由武鸣县人民政府与广西航空运动学校商定。

2005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自治区农垦局《关于农垦国有土地被侵权问题处理的请示》提出具体意见,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原则进行,既要考虑农垦集团公司的权益,也要兼顾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做法,依法解决农垦土地确权发证问题。请农垦部门按自治区财政厅桂涉价字〔1994〕210号规定登记发证的收费标准(农用地0.05元/平方米)筹措资金,与农场所在地的国土部门联系,依法推进农场土地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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