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柏桦揭秘清代奇案:六指蒙奇真凶曝光!

柏桦揭秘清代奇案:六指蒙奇真凶曝光!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天,知县尹英图接到本县民人张九渊的状子,称儿子昨日新婚,今晨被人杀害,请求县太爷为自己查找凶手,以雪奇冤。尹知县喊来仵作,问新郎是否为六指。既然凶手是六指之人,就要缉拿六指的人。尹知县把保长、甲长都招集前来,询问何处有六指之人。据保甲长讲,本村就有一个六指之人,名叫马五,平日不务正业,专好搬弄是非,所以素为村人所不齿。既然有了六指之人,尹知县马上派人将六指之人马五捕获。

柏桦揭秘清代奇案:六指蒙奇真凶曝光!

案件发生在清代嘉庆年间的浙江黄岩县。一天,知县尹英图接到本县民人张九渊的状子,称儿子昨日新婚,今晨被人杀害,请求县太爷为自己查找凶手,以雪奇冤。

县里出现人命案件,尹知县当然不敢懈怠,因为按照《大清律例·刑律·断狱·检验尸伤不以实》条规定,如果出现人命,正印官必须火速赶往现场勘验,如果借故不去,要被杖六十,所以他马上传令安排到现场勘验的事宜,然后火速赶往杀人现场。

尹知县一行人来到出事的那处村落,但见 “山市晴,山鸟鸣,商旅行农夫耕,老瓦盆中冽酒盈,呼嚣隳突不闻声”,是一处和谐安定、人民自给自足的自然村落。村民与外界接触很少,犹如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所描述的世外桃源,别有一番太平、安宁、祥和的气象,怎么会出现杀人命案呢?

尹知县来到张九渊的住处,但见是一处普通的村舍,面南背北,正房三间瓦房,东西各有三间草房,院子仅仅是用秫秸扎起的院墙,已经破烂不堪,四处是洞,猫犬出入自由。正房门前贴有大红喜字,显然是新婚的洞房。尹知县没有进屋,开口便问尸体在何处,得知在院后茅厕旁边的柴堆里。

尹知县急忙来的后院,但见茅厕靠近篱笆,是用柴草搭盖起来的小房,有个粪坑,下面乃是猪圈,是再普通不过的茅厕,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尹知县仔细查看,没有发现血迹,凶手不应该是在茅厕杀人。尹知县又来到柴草堆边,发现散落的稻草上有些血迹。拨开稻草,发现一摊血迹,显然人是在这里被杀的。再看尸体大半身都在稻草堆里,外面只露出双脚。尹知县让手下人把稻草扒开,让仵作检验尸身,发现胸前有三处刀痕,其中一刀直插心脏,显然是致命伤。尹知县填写好尸格以后,便让张九渊将尸体收敛,然后来到院子中央,抬出一张八仙桌,就在桌前审理涉案嫌疑人。

尹知县先是询问张九渊,让他讲明案发经过。据供:案发的前一天,张九渊为儿子张明举办婚礼,媳妇乃是邻村的曹氏。新婚当天,左邻右舍都来祝贺,就在院子里办了六桌酒席。经过一天的劳累,小两口进入洞房,他们老两口因为困乏,早早就入睡了。

第二天早晨,婆婆起来做好早餐,呼叫小两口出来吃饭。为什么是婆婆做饭叫儿媳妇吃呢?原来自古的习俗是新娘三日不下厨,所以才有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的诗句。婆婆喊了许久,才见仅有新娘曹氏一个人从西厢房出来。婆婆问儿子为什么不出来?曹氏说新郎天不亮就起床出去,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回来。农家活计很多,老两口认为儿子可能下地干活了,说不定一会儿饿了就回来了,因此也没有在意。谁曾想儿子将近中午时分还没有回来,老两口便到地里去找,根本就没有儿子的踪影。

要做午饭了,媳妇虽然不下厨,总要帮把手,所以去后院拿柴草,发现丈夫双脚露在柴草堆外,便失声高喊起来。张九渊夫妇赶来一看,发现人已经死了,不敢移动,急忙喊来保长和邻居。出现人命,谁也不敢担当责任,便在保长的率领下,火速到县里告状,县太爷马上就来检验,不知道儿子为什么被人杀死,恳请县太爷做主,为儿子报仇雪恨。

尹知县听完陈述,不由地怀疑起新媳妇曹氏,因为她与丈夫张明同在洞房,又是她讲丈夫天不亮就起床出去,更是她发现丈夫尸体,所以尹知县便提讯曹氏。但见曹氏也就是十五六岁的年纪,显然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村妇,更因为刚过门第一天丈夫就惨死在自家柴房,所以此时惊恐万状,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如实回答尹知县的询问。

原来,当天晚上小两口入了洞房以后,曹氏等待新郎为自己揭开红盖头,也不知道为什么,新郎来回踱步,欲要上前,却又止步,显然是比较紧张。曹氏也不便问为什么,却见新郎说:“你先等一会儿,我去趟茅厕便来。” 说完便出去了,曹氏等了许久,不见新郎回来,自己也不敢揭开红盖头,只好静静地坐在床沿等候。约莫一个时辰,新郎回来,先吹灭花烛,然后才揭开红盖头,自己也没有看到新郎到底长什么样子,便被新郎拥上床,成就了洞房花烛夜。说也奇怪,新婚之时谁不愿意 “芙蓉帐暖度春宵” 呢?可这位新郎,天不亮便开门出去了,新娘至今也没有见过新郎的模样。那时候的结婚,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揭开红盖头,男女都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子,而新郎吹灭花烛,在漆黑的夜晚成就好事,又在天未明时离开,也无怪乎新娘没有见过新郎的容貌。

尹知县见问不出来新郎的情况,便说:“你们在洞房花烛夜就没有说什么话吗?” 新娘曹氏说:“新郎直到半夜才回来睡觉,在床上曾经问过我的陪嫁有多少金银首饰,放在哪里,我都告诉他了。后来他说自己喜欢早起,嘱咐我先睡,便自己出门了。等发现丈夫的尸体以后,我回来查看金银首饰,都不见了,而丈夫身上却没有这些金银首饰,不知道他藏到何处。”

尹知县说:“既然你们俩曾经说话,他的口音如何?又有何特征?”

新娘曹氏说:“话是讲了一些,口音与我们家乡话无异。当时夜半三更,月影朦胧,也未能仔细观看他有何特征,只是他抚摸我时,其右手好像是六指。”

尹知县喊来仵作,问新郎是否为六指。仵作斩钉截铁地回答:“不是。” 看来当晚与新娘共度春宵的应该不是死者张明。尹知县通过现场观察,便推断新郎去茅厕时,遇到什么人进入院子,可能是这个人怕新郎喊叫,便用刀将新郎刺死,将尸体藏入柴草堆,然后穿着新郎的衣服进入洞房,不但骗奸了新娘,还骗取了新娘的金银首饰,然后逃遁,成为杀人、强奸、盗窃的罪犯。

既然凶手是六指之人,就要缉拿六指的人。尹知县把保长、甲长都招集前来,询问何处有六指之人。据保甲长讲,本村就有一个六指之人,名叫马五,平日不务正业,专好搬弄是非,所以素为村人所不齿。

既然有了六指之人,尹知县马上派人将六指之人马五捕获。马五不知道为什么被县太爷抓来,高呼:“冤枉!” 尹知县说:“你杀人越货,罪该万死,还不从实招来!”

马五说:“大老爷,小的是守法之人,何曾杀人?又何曾越货?还请大老爷明示!”

尹知县见马五敢顶撞自己,顿时怒不可遏,喝令衙役准备夹棍,大刑伺候,哪里容马五辩白。马五耐不住疼痛,便在尹知县诱导下招供说:“新婚之夜,欲到房中行窃,先是躲在柴草堆边,不期被去茅厕的新郎发现,唯恐新郎喊叫,便连刺三刀。之后将新郎尸体藏入柴草堆,穿着新郎的衣服进了洞房,但见新娘头戴红盖头,坐在炕边,便吹灭红烛,拥新娘入帷帐,就巫山云雨,枕间与新娘闲话,探知新娘陪嫁金银首饰藏在何处,便深夜起来盗取,然后告知新娘,自己喜欢早起干活,带着金银首饰逃走。”(www.xing528.com)

尹知县听罢大喜,便按照招供详请上司。因为新娘供述是六指之人,而六指之人也有招供,这个六指便成为重要证据,所以顺利核准,将凶犯六指之人马五判决斩立决,马五也就稀里糊涂地送了命。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尹知县是个糊涂官,上司也是糊涂上司。这是为什么呢?大家想一想,既然是六指之人骗奸盗财,为什么没有金银首饰为赃证呢?说六指之人杀害新郎,穿着新郎衣服进入洞房,就应该有凶器及新郎衣服等赃物为证。没有证据又怎么能够确定就是这个六指之人所为呢?尹知县自以为破案神奇,扬扬得意,也没有关注被害者家庭的感受,以为是追罚六指之人马五10 两葬埋银,便可以安慰被害者之家了。

正当尹知县自诩破案神奇,扬扬得意与同僚一起庆功之时,张家又发生了三命大案。

原来,新娘曹氏知道自己是被别人所奸污,还丢了自己陪嫁的金银首饰,真正的新郎又被别人杀死,总觉得自己不但丢了面子,还害死了丈夫。在羞愤难当的情况下,新娘曹氏居然上吊自杀。张九渊夫妇仅有张明一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已经够凄惨的了,又见曹氏上吊自杀,一是他们对生活已经失去了兴趣,二是怕承担逼死儿媳的罪名,也双双上吊自杀了。这就是5 条人命。

既然是自杀,尹知县也没有什么责任,所以草草检验完尸身,就叫保长将他们掩埋完事。尹知县因为办案神速,深得上司的青睐,不久便升官而去,但这个案件却没有完结,尹知县万万没有想到以后还会被追究责任。

几年之后,黄岩县有位行商,前往福建去采购茶叶布匹,在福州住宿时,遇到一个同乡。他乡遇故,少不了吃饭、喝酒,谈家乡事。席间那个同乡问:“听说咱们县有一件新郎被杀案,不知道破获了没有?”

行商说:“早就破获了,盗贼也已经被处决了,现在谁也不提此事了。你是如何知道新郎被杀之事呢?”

同乡说:“身虽在外,总是关注家乡,早就听说那个盗贼把新郎杀了,又把新娘奸了,还拐骗许多金银首饰,所以我遇到人便打听此事。既然盗贼已经被正法,我们应该为死者高兴。” 说完便叫店家添了几个菜,端上两壶老酒,与行商推杯把盏起来。

在碰杯的时候,行商忽然发现这位同乡是六指,便不停地追问他是如何知道案件的细节。这时候同乡知道杀人案件已经审结,尹知县也升官而去,也就没有什么顾忌了,借着酒劲,便把自己如何杀了新郎,并假冒新郎奸污新娘,骗取首饰而远走福建的事一一道来,要求行商不要泄密。

行商虽然口头答应不外传,但想到该案5 条人命,都是这个六指之人所造成的,良心过不去,便一边与同乡饮酒,一边派遣自己的随从到福州知府衙门首告。福州知府听说是关乎5 条人命的大案,当然不敢怠慢,急忙派人到客栈将喝得正高兴的六指之人抓获,搜出金银首饰等赃物,急忙报知福建巡抚,连夜举行会审,得知案件始末,便行文闽浙总督

原来六指之人乃是个惯窃,常常于夜间到黄岩县城附近的四乡八村去行窃。那天晚上,他来到张九渊的家,潜伏在柴草堆,准备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行窃,没有想到被上茅厕的张明发现,一时情急,便拔刀把张明杀了。脱下张明的衣服寻找财物,却没有几分银子,便把张明尸体塞进柴草堆,用衣服裹起凶刀,藏在柴草堆下,然后进入洞房,见新娘头带红盖头,便吹灭蜡烛,拥新娘上床,在闲话时打探出新娘陪嫁金银首饰的下落,便推说自己喜欢早起,带着金银首饰,来到柴草堆前,拿起衣服凶刀,飘然而去。因为杀了人,所以不敢再在黄岩县住下去,便流浪到福州,没有想到一时酒醉,把自己的秘密告知行商,最终被官府捕获。

福建与浙江都属于闽浙总督所辖,办起案来少了许多环节,由福州知府进行过堂,拟为斩立决。闽浙总督复核,上报刑部,再报皇帝核准,将六指之人定为枭首,并且决不待时。

既然抓到真凶,原来承办这个案件的人就要追究责任。古代官员办错案件,是要承担责任的,早在春秋时期,晋国大理(掌管刑狱之官)李离,因为误听人言,错杀无辜,便 “自拘于廷,请死于君”。晋文公有心赦免他,李离却说:“今过听杀人,罪当死。” 竟然拔剑自刎而死。对于官员判错案件的处罚,现存最早的法律就是《唐律疏议·断狱·官司出入人罪》条,凡是官司入人罪,出人罪,都要承担罪责。《大清律例·刑律·断狱·官司出入人罪》条则规定:“若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 这是针对不是故意而言,如果是故意,就要坐以全罪。也就是说,故意判人死刑,审判官也应该处死,如果被判死刑者有轻罪,审判官可以在轻罪上减等,该条律后对失出失入有明确的规定。清代在实际处罚过程中,往往以《吏部处分例》替代刑罚,因此这个案件审理及批准的官员是少不了处分的。结果,已经升任知府的尹知县被革职,发往新疆军台效力赎罪;原任该管知府、道台被降三级留任,按察使、巡抚被降一级留任,算是给死者一个交代。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到那个被逼招供的六指村人。按理说,真凶已经抓获正法,六指村人应该被昭雪,其家属应该得到一些补偿才是,但整个案件审理的过程,谁也没有提到被抵罪的六指村人,更说不上什么昭雪了。那些官员还大言不惭地说:“六指村人素为村人所不齿,算是罪有应得。” 六指村人为什么罪有应得呢?这就是当时的标准,管你冤枉不冤枉!只要你行为不端,即便是冤死,也不会得到官府的同情。这正是:

叮咛此际须详慎,头上青天哪可欺。(清·李化楠:《恤囚吟》)

应该说尹知县是个很有才能的县官,在案件推理上基本符合案发的情景,但他也太自以为是了,不问青红皂白就将六指之人诱导定罪,直接导致六指冤案的发生。不过,当时的官场黑暗的“积习至牢”,又有谁肯实心任事、劳心费力寻找铁证,为百姓去申理冤屈呢?也就无怪有人感叹:“试思百姓告官之案,千百中有一二得直者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