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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革命老区发展史:开创高明工作新局面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明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开创革命老区高明各项工作的新局面。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方面。在正风严纪方面,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受理“四风”投诉举报29宗,针对发现问题开展提醒谈话3次,责令书面检查1次,立案1宗。

佛山市高明区革命老区发展史:开创高明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明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开创革命老区高明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方面。高明区历来重视依法治区,强调域内一切组织、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明确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明确法无禁止则可行,法有许可则无禁。全面依法治国,就是党的领导,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的有机统一,共同构建法治社会。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但是党的领导须通过法律的实施来实现。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广泛听取人民的意见,使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高度融合,变成法律法规。因此实施法律法规就是贯彻了党的意志、党的主张。所以,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与全体人民一道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办事。为保证党组织和党员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党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纪律、条例和规定,而这些纪律、条例和规定的精神是与法律精神一致的,并且某些方面比法律的规定更为严谨和具体。这就进一步保证了执政党不会凌驾于法律之上,而是率先垂范守法执法护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和保证。2016年,中共高明区委召开了33次常委会议,审议的议题共240项,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主集中制决策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的会议精神、重大部署和工作要求。年内,区委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场次,主要是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学习,其中就有关于依法治区的学习内容。

高明区人大工作主要在党委领导下,围绕落实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依法通过工作检查、听取汇报以及通过提出议案、意见建议,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同时,人大通过依法任命一府两院干部,保证工作的推进和宪法法律的实施。2011—2016年,高明依法召开了七次人民代表大会、46次人大常委会、55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9项。通过执法检查,对相关部门贯彻落实10部法律法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区政府进行整改。每年听取区政府作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2016年还听取政府作了“一村一法律顾问”的落实情况报告,组织全区正科职干部进行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加强法规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五年来,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干部共301人次进行了任命,接受人大常委及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辞职33人。同时,人大常委会通过对代表的议案建议、意见进行督办,推进对一府两院相关重点工作的监督和落实。

政府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据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推进工业、农业、第三产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科技进步、城市建设发展升级、交通运输等方面的经济发展;生态文明、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改革发展、社会民生等工作也全面推进。同时,依法搞好各项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社会服务、社会民生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的发展进步。依法行政工作在党委的领导,政府的自身努力,人大、政协的监督与参政议政的帮助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围绕依法审判、依法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地进行。

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方针方面。打铁还得自身硬,区委常委、全委自身强调长年坚持通过“两学一做”,保持党的领导机关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把党要管党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提纲挈领的关键性工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首先是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评价体系的考评指标,增加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内容,制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组织荷城街道等五个党委书记向区纪委全会进行述责述廉述德,实现考核责任常态化。在正风严纪方面,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受理“四风”投诉举报29宗,针对发现问题开展提醒谈话3次,责令书面检查1次,立案1宗。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申报管理和监督70人次,对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明察暗访23次,通报典型案例4起;对68宗行政投诉开展行政监督,修订完善《佛山市高明区问责工作实施意见》,对因不作为、慢作为导致荷城街道金骏广场出现严重扬尘污染的3名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对换届选举风气进行检察督导,提供干部廉政审查信息2930人次。全年谈话提醒800多人次,信访函询17人,受理信访举报287件,应办194件,已核办194件,信访件办理实现零积压。立案137件,给予党纪处分129人,其中重处分5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通过执纪审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600万元。对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线索535宗的排查,立案163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3人。

2015年11月12日至12月1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高明区开展巡视监督。2016年1月6日,区委召开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会。巡视组指出:在巡视期间,发现区委主要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宽、松、软,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挥霍浪费和土地交易问题突出等主要问题。会议要求严格对照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明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1月7日,区召开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重点从履行主体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队伍监督、基层干部管理、土地交易五个方面提出整改意见。6月6日,区委再次召开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总结前段整改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阶段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为落实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区委常委先后召开了七次会议,研究整改的重大事项核心问题。36个整改责任单位也分别召开整改动员会议,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门召开了61次专门会议,研究落实解决的相关问题,全年开展了15次督查。至年底,巡视组反馈提出的五个方面17个整改任务基本完成,新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71项,整改工作成果得到深化和巩固。(www.xing528.com)

贯彻全面深化改革方针方面。改革,就是改变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中与经济基础和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部分,从而推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得以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一步步深入,从农村改革开始,改革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体制,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极大地调动起来,实现农业丰收、农民逐渐富裕起来,农村不断发展进步。城市改革也是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开始,调动了生产者、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工商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进步。之后,各个领域围绕简政放权、提高积极性、提高效率、增加透明度、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人民保障和生活质量、保证法治和国家社会安全等方面进行不断的改革探索。经过30年的改革,一些比较表面的问题不断得到解决,一些吹糠见米的改革措施已经实行并取得很好的效果,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需要对深层次的领域进行探索。过去是摸着石头过河,现在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没有石头可以摸,只能靠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创造性地工作,不断探索创新,从而不断在改革中进步,在创新中发展。那么,高明近几年来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主要做了哪些探索,取得怎样的成效?

2016年9月召开的高明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报告指出:“五年来我们全力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全面深化改革刚性约束机制,累计推进区级重点改革专题88项,改革清单196项,在一系列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实施政府权责清单和企业投资‘三单’制度(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审批清单、监管清单制度)。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富有高明特色的‘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体系,获得广泛好评,行政效能得到明显提升。”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构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农村财务网上监控两个平台,建立“诉访分离”“一门式”综合执法等新机制,使社会机制不断完善。

在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全力促进产、城、人融合,围绕“建新城、改旧区、拓交通、优环境、强产业”,以产兴城、以城聚人,推动城市加快升级,使西江新城入选全国生态文明标杆城市,成为广东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西江新城成为一座具有现代城市气息、在西江之滨崛起的新城区。交通方面,构建成“五纵四横”骨干路网,区内高速公路里程达到90公里,通达高明的有轨电车、广佛地铁二号线等轨道交通项目也加快起步。

2016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制定实施“1+5”工作方案,推进去落后产能、去落后工艺、去库存、降能耗,补短板,关停了两家落后产能规模以上企业。促进优势富余产能,开拓一带一路市场。通过改革,减免企业税负14.57亿元,减少企业运营成本2.02亿元,减少企业财务成本2.78亿元。梳理总投资707亿元的56项重点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作为补短板支撑项目及改革攻坚,已完成投资53.08亿元。其中地铁二号线(西安—南庄)建设规划已通过省级初审,一环西拓南环工程已完成工程设计招标。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方面,年内核准工程投标项目68项,预算投资84627.02万,均通过投标开编程序决定建设者和按照规章制度拨出资金。年内开标项目170项,其中146项开标顺利,预算金额77572.6万元,中标金额77075.8万元,节省金额4968万元。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及今后几年的工作目标和根本方针。围绕这一目标和根本方针,高明区每年坚持实施“十大民生工程”,五年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投入民生事业80.3亿元,占同期公共财政支出的75.9%。高明努力提高市民的收入水平,五年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6%,农村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1%。不断健全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显著提高。建成了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优化全区医疗资源配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完善。加强城乡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了“城镇十分钟文体圈”。完成了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双到位”工作要求,并推进后续帮扶工作,使老区发展得到新的提升。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搭建起“一基地两站三中心”(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医务社区工作站学校社工工作站,家庭服务中心、职工服务中心、康园中心)服务平台。以平安高明创建为统领,推进综治、维稳、治安管理、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实现社会大局稳定和谐,人民过上比较宽裕的小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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