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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馆德荣祥德业经历-天津文史资料选辑

时间:2026-01-26 理论教育 小龙哥 版权反馈
【摘要】:崔正侠我14岁被送到外馆德荣祥当学徒。此时,我已能讲十分流利的蒙古话,也积累了不少做蒙古生意的经验,因是和外馆巨商福来号挂上钩,成为他家的买货手。外馆商人为了攫取暴利,他们根据那时蒙民贪图眼下蝇头小利的习俗特性,想出各式各样的圈套和花招,以赚取外蒙人的财富。“醉之以酒”法,在外馆的大小商家普遍被采用,而且行之已久不受谴责。

崔正侠

我14岁被送到外馆德荣祥当学徒。1915年春,我第一次进入蒙古的车臣汗部摩勒根旗,德荣祥在这设有“单销站”,站上连我在内共有6个人

所谓单销站,只不过是支起两顶毡房的蒙古包。我在这学徒,工作是做饭、捡牛粪。一天要捡粪20筐。起初还可勉强完成,日子长了,路途就越远,20筐的捡粪任务就完不成了。在草原上,米面都是从内地运来的;加之,该号胡凤山苛刻成业,恨不得从针尖上削铁,故在米面的供应上也持别吝啬。因我的饭量较大,经常吃不饱肚子,只好挨饿。我呆了一年多,最后给辞退回北京。

由于我在外蒙待过十多个月,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蒙古日常用语,第二年我就到了车臣汗部尼德尔达赖公旗——李成祥的聚顺成当学徒。这次我不捡牛粪了,工作主要是做饭,有时也帮着做点生意,跟着大伙计下乡(串蒙古包)卖货和收货,成了一个小伙计。每月挣一两银子,一干就是3年。因持续3年没回家,掌柜颇满意,故每年多给我二两银子压岁钱。至第4年我回家探亲,柜上连工钱在内,总共给了我100块银元。

在这之后,我离开聚顺成,一心想仿效外馆商人的做法,由一个人跑单帮(又名耍人儿),赚银十多万两。此时,我已能讲十分流利的蒙古话,也积累了不少做蒙古生意的经验,因是和外馆巨商福来号挂上钩,成为他家的买货手。论身分,我虽不是福来号的伙计,但我可以打它的旗号,缘福来号在外蒙当地享有很高声誉。本来做外蒙买卖为两不见钱,以货易货,即以福来号的货物卖给蒙古人,再从他们手中换回货物卖给福来号。价钱由我中间酌定,差钱就是我的利润。

1920年,我第三次进入外蒙,先到库伦(乌兰巴托),和福来号经理部谈妥买卖,直赴其分号(又叫外路)所在地蜜什公旗。至时便以该旗为根据地,开始了我升财逐利的生涯。风尘仆仆,奔波于蜜什公旗、库伦、张家口和北京之间。1925年外蒙事起,没收了汉商的一切财产,使我6年辛苦积累下的约值5000两银子的货物,统统付之东流。因是我不得不回到张家口,从此再不到外蒙去做买卖。

外馆商人为了攫取暴利,他们根据那时蒙民贪图眼下蝇头小利的习俗特性,想出各式各样的圈套和花招,以赚取外蒙人的财富。其手段综述以下:

1.使用秤砣秤杆法 设在库伦、秤布多、乌里亚苏台,以及散布在各旗外路单销站的一切商号,家家都使用3种秤砣:一是20两一斤的;一是12两一斤的;一是16两一斤的。这3种秤砣的使用方法不一样:买进蒙户的羊毛、驼毛、药材、蘑菇,及其他论斤秤时,使用20两一斤的砣;出卖给蒙户酒、糖、米面、糕点等物品时,则用12两一斤的砣;商家内部或汉商之间,用16两一斤的砣。对蒙民这种超量秤砣的使用,天长日久,终被他们发觉,于是就在商人的秤砣上刻下了记号,作为标志,不论买进、卖出,一概用这个标准砣。商人呢?“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便另耍花招——变换秤杆。买进货时,使用星距大的秤杆;卖出货时,使用星距小的秤杆。用这种方法,每秤260斤的货物,可使它有50斤上下的偏差。(https://www.xing528.com)

2.现金引诱法 在偏僻地区,购买贵重货物,如鹿茸、羚角、麝香、灰鼠皮、金银鼠皮、旱獭及狐皮等。由于此类货物价格比较昂贵,双方在买卖中,讨价还价难以达成协议。每当这种关头,商人就多使用“现金引诱法”,即商人从钱袋里掏出三五十银元,一边翻来复去地点数这些银元,一边用眼睛盯注对方的眼睛,看其眼神为银元所动时,马上就把银元装进钱袋里,假惺惺地要走开。其实并不走,仍然要同他再作一次议价。这时百分之八十的卖主,就会愿意照你的价钱,卖他的货物了。

3.内线交通法 行商走到边远一大户人家,这家既不了解市场的行情,如市场上100斤羊毛用20两银子就可买到,而这家货主则坚持非30两银子不可,价钱少了他不卖;又因他是富家,他有钱,日用品也不缺乏,卖货与不卖货,在两可之间。若遇到这样的生意,多数汉商便使用“内线交通法”。例如,第一天买卖没做成,商人就住下;第二天就开始同这家成员交朋友,施出小恩小惠,拿一些蒙人妇女喜爱的新奇小商品,如面镜、梳篦、头绳等作礼物,赠送给这家妻或女,用以联络情感。须知“货为色之媒”,一经勾引,妇女意志薄弱,经不起诱惑,最易上钩。且在蒙族家庭,妇女同男人居同等地位,甚至女性高于男性,故她说话很有效力,意见受到全家尊重。因是,商人既得幸于主妇,又在买卖上取得好处,这一方法在跑外蒙的商人中是尽人皆知的。

4.醉酒法 我在聚顺成学徒期间,经常听到柜上的伙计们谈论这样一句话:“骆驼见不得柳,鞑子见不得酒。”后来我与蒙古人交往熟了,他们也说:“我们蒙古人一见到酒时,什么都会忘记的。”因蒙人性喜吃酒,汉商就抓住这一弱点,采用“醉酒法”,在买卖上进行哄骗。如丈量布匹,不使用尺子,而用两臂向外一伸成一字形为5尺,实为四尺六七。又如生皮张数的点数上,因皮子多,又要一张一张地点,商人在点张数上,常常把100张点成95。“醉之以酒”法,在外馆的大小商家普遍被采用,而且行之已久不受谴责。

5.讨好王公送礼法 蒙古王公最重视礼物,王公贵族间,有所请托,虽近亲姻属,亦必以“放礼”当先。有礼必办,无礼者不办。其衡量应出力大小,要看礼品重轻多寡。厚礼者出全力,礼薄者出半力或不出力。至于商人同王公贵族打交道,更不是一件容易之事。须知这些王公巨室,拥有数以万计牛羊骆马,特别是羊群和马群,有二三万只羊和一万匹马的人家,在外蒙古算不了什么稀奇。所以对待这些王公贵族和对待平民的方法不同,王公贵族一般都爱体面,喜欢别人阿谀奉承,捧得他越高,他越高兴。商人们很懂得如何去讨他的喜欢,从而把关系拉近。一方面便于在旗境从事商贸活动;另一方面遇有蒙民赖债或其他纠纷涉讼,就可以请求王府庇护。因是,在各旗做买卖的人,都必先要买王府的账,方法是馈赠一份厚礼,其必然要包括:(一)二七茶4块;(二)大缎子一匹;(三)采绸一匹;(四)烧酒10瓶;(五)糕点10斤。商人这样做,与王府的关系更亲热,其好处是说不完的,一则是为了做王府的买卖,赚他的钱;一则是借助他的势力,就可在其旗内为所欲为。因在王公统治下的蒙民,毫无一点民主权利。王府横行不法,随意征派牛羊,滥派差使。稍有违抗,就关进监牢。因此在蒙民心目中,王爷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所以只要王爷给撑腰,那买卖就会一帆风顺,多赚些银子是不成问题的。1924年冬,我在车林王旗卖货,因债务纠葛与蒙人罗桑打官司到王府。他欺我一个人跑单帮,欠我贷款拖拉有两年,每次讨要总是躲躲闪闪。罗布桑欠我的债款约500多块银元。当时我心中暗想,这钱我宁可花在衙门里,也不能让他赖去。于是,我准备好一份200块钱的礼品,其中包括绸缎菜酒等送到王府。第三天,罗布桑被传到府衙,同我对质属实后,他答应一月之内把欠债全部还清。管事家盖讫(管旗章者)阿木固郎警告他:“罗布桑,你这小子不守规矩,吃的用的是人家大老远从北京、张家口驮来,送到你家门口。两年了,你不还账,让人家孩子女人挨饿,你真给我们旗丢人!过期如还不清欠账,一定要加倍地罚你。回去!”他东挪西借,不到二十天,就把债款全部还清了。

关于“外馆”我愿介绍几句,一并附在这里。据我所知,对于“外馆”一词,在清末民初有几种不同说法:一是一般人称“外馆”,是指做蒙古买卖的,不论是北京人或山西人,凡做蒙古生意的,均称之为跑外馆;二是山西省或绥包等地做内外蒙古生意的商人,对北京的同业商号,呼之为“外馆”或“京庄外馆”(京商称山西同业为西府人);三是“外馆”本是清政府理藩院编制内的一个小单位,是负责招待驻年班的外蒙古喀尔喀四部八十六旗的王公扎莎克的。以上3种说法,当以最后者为基本。只是到后来,随着对蒙古经济贸易的发展,才逐渐改变了它原来的内容。所以,人们一提到“外馆”二字,都知道是指做蒙古买卖人的城池住所,并不知道“外馆”曾是理藩院设在北京城北专门招待外蒙王公贵族的馆舍。

外馆从外形上看,好像一座小城,座落在北京城北德胜门外大约三华里之处,四周的城墙是用城砖砌成,每砖计重48斤,墙高1丈2尺,无垛口。南面正中开一门,门左右各有瓦房5大间。围墙以内,大约有10万平方米的广阔平整的大草地,其中杂草丛生,随处可见早年炉火遗留的灰迹。儿时我曾涉足其中,今忆起来,宛如置身于蒙古大草原之上。围绕外馆墙外,东西南三面是些散居的商户和居民,北墙外是大片荒地。出馆门向南是一条宽敞的大街,街名叫作“哈尔哈馆街”,原街牌坊上署名为“喀尔喀馆街”,后不知何故改成此名。街的两侧,有数十家零销商店,出售各种生活用品,以供应外蒙古来的客人。这条街当时极盛,买卖兴隆,往来游人摩肩擦臂,热闹非凡,实不亚于南城的前门大街。据祖父告诉我,这里供应人们的生活用品应有尽有。到我在外馆开始学徒的时候,随着做蒙古买卖的发展,居住在这里的商家就有一千多户,人口近万名。许多商户,或家柜相连,或家柜分开;特别是那些资本一二百万两银的大商号,如同和堂、福来号、大庆号等,不仅店堂雄伟壮观,而且居室也富丽堂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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