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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违约责任的形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其形式有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也是处理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外,对由于失职、渎职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者个人,应追究经济、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这是裁定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条件,也是违约行为产生的根源。

公路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

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可分为当事人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不履行经济合同的行为是由于当事人的过错所引起的,则当事人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简称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形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其形式有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

(1)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首先具有赔偿作用,其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体现一定的惩罚作用。违约金的额度应适当,太高会有悖于合同订立的公平原则,实践中也难于执行,不利于合同的正常履行;太低则起不到赔偿作用。因此,《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当二者不一致时,应按照约定优先的原则,以约定违约金为准。

对约定了违约金,同时采用了定金做担保的合同,当事人只能在违约金及定金罚则中选择一种。

【例2.1】 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材料供应合同,在合同中双方约定:“……乙向甲支付定金6万元……假如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7万元的违约金……”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甲方因自身的原因造成违约,乙方因此损失12万元。请问,乙方应如何处理这起违约事件。

根据合同违约处理原则,乙方应按违约金原则向甲方索向违约金18万元,即违约金12万元(从7万元调整为12万元)+退还的定金6万元,而不是按定金罚则索要12万元(定金的双倍)。

(2)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是指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而向对方支付不足部分的货币。它是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具有赔偿损失的性质,即补偿性。赔偿损失的范围,既包括直接损失,又包括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违约行为所直接造成的财物减少或当事人的成本增加(即由于违约使对方为此多付的费用);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损失,是因违约行为使对方失去实际上可以获得的利益,主要是利润损失。为简化赔偿金的计算,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但其方法同样应满足公平合理的原则,否则当事人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3)采取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指违约方在违约事实发生后,所采取的返工、修理、重做等措施。

(4)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合同实际履行原则,违约方在承担经济责任后,无论是支付违约金还是支付赔偿金,都不能代替合同的履行。《合同法》规定,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以后,如果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应继续履行;如果违约方不履行,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或经人民法院调解后解除合同),则应按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办理。

(5)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合同可以解除而不必继续履行。因此,解除合同也是处理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www.xing528.com)

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外,对由于失职、渎职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者个人,应追究经济、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2)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与条件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反经济合同责任的原则与条件是:

①要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这是裁定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条件,也是违约行为产生的根源。

②行为人要有过错。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自己的过错;二是其他无法防止的外因(包括不可抗力)。只有当不履行合同是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时,当事人才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③要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不利后果。损害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估计的。损害事实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损害事实要依靠充分的证据来说明。

④违约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要有因果关系。损害事实一定是由于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而不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或部分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

3)违约责任的减免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责任与无效合同法律责任的区别

(1)产生的前提不同

违约责任是在合同有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责任,而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是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责任。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当当事人产生经济纠纷而需确定法律责任时,合同是有效合同,则涉及违约责任的处理问题;如合同是无效合同,则无违约责任问题,而只涉及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的处理问题。

(2)法律责任的表现形式不同

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形式,而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形式中不存在违约金的支付问题,通常只要求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因而责任的表现形式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合同则追缴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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