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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招投标评标规定及约束作用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论据。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其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如果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服从其规定。

公路工程招投标评标规定及约束作用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主持进行,《招标投标法》对评标委员会提出了如下要求: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目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④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⑤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⑥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工程评标程序分为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的准备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正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主要了解以下内容:

a.招标的目标;

b.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c.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d.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论据。因此,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重点了解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2)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是指从所有的投标书中筛选出符合最低要求的合格投标书,剔除所有无效投标书和严重违反规定的投标书,以减少详细评审的工作量,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初步评审的内容包括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和技术性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当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

(1)符合性评审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及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符合性评审主要是以下工作内容:

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a.投标人以及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是否已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

b.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交了承包方的法人资格证书及投标负责人的授权委托证书;如果是联合体,是否提交了合格的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投标负责人的授权委托证书。

c.投标保证的格式、内容、金额、有效期、开具单位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d.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有效的签署。

②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中是否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如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备等,以及应该提供的必要的支持文件和资料。

③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a.凡是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填写的空白栏目是否全部填写,如投标书及其附录是否完全按要求填写。

b.对于文件的任何条款、数据或说明是否有任何修改、保留和附加条件。

通常,符合性鉴定是初步评审的第一步。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被列为废标予以拒绝,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投标。

(2)技术性评审

投标文件的技术性评审包括方案可行性评估和关键工序评估,劳务、材料、机械设备、质量控制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评估以及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保护措施评估。

(3)商务性评审

投标文件的商务性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校核,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并与标底价格进行对比分析。如果报价中存在算术计算上的错误,应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其起约束作用。

(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招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能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做出澄清和说明,其目的是有利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审和比较。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语言为主为准。

(5)应当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www.xing528.com)

①弄虚作假。在评标的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当废标处理。

②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当作废标处理。

③投标人不具备资格条件或者投标文件不符合形式要求,其投标也应当按照废标处理。如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④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投标有下列情况的也应当按照废标处理:

a.未密封;

b.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的印鉴,或未按规定加盖印鉴;

c.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d.逾期送达。

⑤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差,也认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服从其规定。

⑥投标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投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a.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可作为无效合同: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有效期);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投标文件载明的密封要求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所谓投标有效期是指自截止投标之日至确定中标人或订立合同之时为止。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确立订立合同事宜。如果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和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者,其投标无效。

b.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情节严重时,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认定为废标。

3)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是指经初步审核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和比较,并对这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得分,实现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的目的。详细评审的主要方法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4)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是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结论性的报告。评标报告的内容有:

①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开标记录;

④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⑤废标情况说明;

⑥评标标准、评标办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⑦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⑧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⑩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被授权直接定标的评标委员会可直接确定中标人。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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