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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3版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租赁合同的管理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①仔细了解租赁物的状况,特别是设备的新旧程度、现状、型号、生产厂商等。③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返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这些合同及合同管理同样十分重要,但这里不再一一介绍,希望通过以上合同种类的介绍,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3版

1)租赁合同概述

(1)租赁合同的概念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转让的是租赁物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是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之一。租赁活动是工程建设中十分常见的经济活动,如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等,因此,租赁合同也是公路工程建设中常见的合同。

(2)租赁合同的特点

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和不要式合同。但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2)租赁合同的管理

(1)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

①仔细了解租赁物的状况,特别是设备的新旧程度、现状、型号、生产厂商等。(www.xing528.com)

②认真商定租赁价格和支付方式,特别是设备租赁是采用月租还是小时台班,闲置时怎样计算租金,维修费用怎样承担,操作人员由谁派遣和负责费用等。

③对设备数量、配套件、技术资料、技术指导、验收和保修条款也必须认真商定。

(2)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

①承租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使用和保管租赁物,不能超负荷使用租赁物,防止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的损害;承租人也不能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造和转租第三方。

②承租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不能无故拖延,也不能找借口不付或少付。

③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返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④出租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

当然,公路工程合同体系中还有很多其他合同种类,如运输合同、保险合同融资合同等。这些合同及合同管理同样十分重要,但这里不再一一介绍,希望通过以上合同种类的介绍,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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