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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索赔依据、目的与原因简介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索赔成功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和法律及与此有关的证据。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没有依据合同和法律提出的各种证据索赔不能成立。③勘测、设计原因造成的事件: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合,造成工程报废、返工、窝工;工程地质与合同规定不一致,出现异常情况,如未标明管线、古迹或其他文物等。

公路工程索赔依据、目的与原因简介

①索赔的依据:签订的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索赔成功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和法律及与此有关的证据。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没有依据合同和法律提出的各种证据索赔不能成立。

②索赔的目的:承包商保护自身利益、弥补工程在工期和经济上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的手段,是补偿索赔方的损失。

③索赔原因:我国加入WTO 世贸组织,加速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一些现代大型承包工程或国际承包工程,在施工中索赔事件经常发生,且索赔金额也较大,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取得了较好的发展。

常见的施工索赔事件及产生原因有以下5类:

①业主违约原因造成的事件: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未及时下达指令、答复请示,使工程延期;没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交付施工现场、道路、提供水电;因由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导致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造成工程中断;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业主处于破产境地或不能再继续履行合同或业主要求采取加速措施,业主希望提前交付工程等;业主要求承包商完成合同规定以外的义务或工作。(www.xing528.com)

②合同文件缺陷的原因造成的事件:合同条文间有矛盾,措词不当等;由于合同文件复杂,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范围、界限的划定理解不一致,对合同理解的差异,致使工程管理失策。

③勘测、设计原因造成的事件: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合,造成工程报废、返工、窝工;工程地质与合同规定不一致,出现异常情况,如未标明管线、古迹或其他文物等。

④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方面原因造成的事件:各承包单位技术和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相互影响;下达错误的口令,提供错误的信息;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口令增加,减少工程量,增加新的附加工程,提高设计、施工材料的标准,不适当决定及苛刻检查;非承包商原因,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令中止工程施工;在工程施工和保修期间,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未完成或已完工程的损坏;业主要求修改施工方案,打乱施工程序;非承包商责任的工程拖延。

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件:特别反常的气候条件或自然灾害,如超标准洪水、地下水、地震;经济封锁、战争、战乱、空中飞行物坠落;建设市场和监测市场的变化,材料价格和工资大幅度上涨;国家法令的修改、城建和环保部门对工程新的建议和要求或干涉;货币贬值外汇汇率变化;其他非业主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形成工程实施的内部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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