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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工期索赔计算方法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工期索赔的分析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直接法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事件作为工期索赔值。图8.5项目施工网络进度计划根据施工计划安排,C、F、J 工作和新增加的土方工程N 使用同一台挖土机先后施工。故土方单价应进行调整。图8.7增加N 工作后机械的闲置时间计算

公路工程工期索赔计算方法

1)工期索赔的分析

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CPM)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

运用网络计划(CPM)方法分析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决定延误是否可以索赔。在工期索赔中,一般只考虑对关键线路上的延误或者非关键线路因延误而变为关键线路时才给予顺延工期。

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事件(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分期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采用比例分析法时,可以按工程量的比例进行分析。例如:某工程基础施工中出现了意外情况,导致工程量由原来的2800m3 增加到3500m3,原定工期是40天,则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是:

工期索赔值=原工期×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40×(3500-2800)/2800=10(天)

如果合同规定工程量增减10%为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则工期索赔值应该是:

工期索赔值=40×(3500-2800×110%)/2800=6(天)

工期索赔值可以按照造价的比例进行分析。例如:某工程合同价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施工过程中业主增加额外工程200万元,则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值为:

工期索赔值=原合同工期×附加或新增工程造价/原合同总价=24×200/1200=4(月)

(3)网络分析法

在实际工程中,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可能会很多,每个干扰事件的影响程度可能都不一样,有的直接在关键线路上,有的不在关键线路上,多个干扰事件的共同影响结果究竟是多少可能引起合同双方很大的争议。采用网络分析法是比较科学合理的方法,其思路是:假设工程按照双方认可的工程网络计划确定的施工顺序和时间施工,当某个或某几个干扰事件发生后,使网络中的某个工作或某些工作受到影响,使其持续时间延长或开始时间推迟,从而影响总工期,则将这些工作受干扰后的新的持续时间和开始时间等代入网络中,重新进行网络分析和计算,得到的新工期与原工期之间的差值就是干扰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也就是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

网络分析方法通过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和发生后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之差来计算工期索赔值,可以用于各种干扰事件和多种干扰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赔。

【例8.6】 某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如图8.3所示,总工期为32周。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延误,工作②→④由原来的6周延至7周,工作③→⑤由原来的4周延至5周,工作④→⑥由原来的5周延至9周。其中工作②→④的延误是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其余均由非承包商原因造成。

将持续后的持续时间代入原网络计划,即得到工程实际网络图,如图8.4所示。比较图8.3和图8.4,可以发现实际总工期变为35周,延误了3周,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延误(1周)不在关键线路上,因此承包商可以向业主要求延长工期3周。

图8.3 某项目分部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

图8.4 工程实际进度网络图

【例8.7】 某工程项目的原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双代号)如图8.5所示,该工程总工期为18个月。在上述网络计划中,工作C、F、J 3项工作均为土方工程,土方工程量分别为7000m3、10000m3、6000m3,共计23000m3,土方单价为15元/m3。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增加超出原估算工程量的25%时,新的土方单价可从原来的15元/m3 减少到12元/m3。在工程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已完成A、B 两项工作的施工),业主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N。该项工作要求在F 工作结束以后开始,并在G 工作开始前完成,以保证G 工作在E 和N 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根据承包商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复,该项N 工作的土方工程量约为9000m3,施工时间要3个月。(www.xing528.com)

图8.5 项目施工网络进度计划

根据施工计划安排,C、F、J 工作和新增加的土方工程N 使用同一台挖土机先后施工。现承包方提出由于增加土方工程N 后,使租用的挖土机增加了闲置时间,要求补偿挖土机的闲置费用(每台闲置1天为800元)和延长工期3个月。

问题:

①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N 后,土方工程的总费用应为多少?

②监理工程师是否应同意给予承包方施工机械闲置补偿?应补偿多少费用?

③监理工程师是否应同意给予承包方工期延长?应延长多少时间?

【答案】 ①由于在计划中增加了土方工程N,土方工程总费用计算如下:

a.增加N 工作后,土方工程总量:23000+9000=32000(m3)。

b.超过原估算土方工程量:(32000-23000)/23000×100%≈39.13% >25%。故土方单价应进行调整。

c.超出25%的土方量:32000-23000×125%=3250(m3)。

d.土方工程的总费用:23000×125%×15+3250×12=47.03(万元)。

②施工机械闲置补偿费计算:

a.不增加N 工作的原计划机械闲置时间。

如图8.6所示,因E、G 工作的时间为3个月,与F 工作时间相等,所以安排挖土机按C→F→J 顺序施工可使机械不闲置。

图8.6 原计划机械的闲置时间计算

b.增加了土方工作N 后机械的闲置时间。

如图8.7所示,安排挖土机按C→F→N→J 顺序施工,由于N 工作完成后到J 工作的开始,中间还需施工G 工作,所以造成机械闲置1个月。

c.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给予承包方施工机械闲置补偿费为:30×800=2.4(万元)。

③根据图8.7节点最早时间的计算,算出增加N 工作后工期由原来的18个月延长到20个月,所以,监理工程师应同意给承包方延长工期2个月。

图8.7 增加N 工作后机械的闲置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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