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烧窑乌煤取消,窑工待遇调整,助力景德镇瓷业发展

烧窑乌煤取消,窑工待遇调整,助力景德镇瓷业发展

时间:2023-10-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饶华阶景德镇瓷业生产之阻碍,其重大原因,即烧窑之恶习所致。以上改革,窑工无不乐从,倘烧户或有不明了景德镇瓷业之兴衰,有此一举,想钧局自权衡为之。兹将烧户与搭户及窑工待遇办法草拟于后,请召集大会审查修正执行之。一并取消,归并按窑工资之内。烧窑乌煤,归窑工自卖,作为买菜之资或照原归窑工所得,如何办理,请付大会审查公决之。每窑烧户给窑工酒钱九十文,亦应取消。且救济景德镇瓷业,必须烧户与窑工负责任烧好窑。

烧窑乌煤取消,窑工待遇调整,助力景德镇瓷业发展

饶华阶

景德镇瓷业生产之阻碍,其重大原因,即烧窑之恶习所致。

一、欲求增加生产,根本办法是首先取消窑禁,其次窑身逐渐缩小。因之窑身迭年放大,致火力不匀,做户受亏甚大。比如每年每窑能烧几次,窑禁有规定,十日、十二日、十五日一次,通年不过烧二十余次,其一切耗费陋规出于做户,所有窑工之高帽及兜脚匣钵,亦出自做户,应一律取消。

二、窑工不准用钱钻营,应由窑户出资雇请,则窑工自然研究技能。盖烧户资力有雄厚者,薄弱者,或利用窑工用钱买工,以资挹注,或与窑工对分做户之陋规。烧户唯利是图,不管窑工技能之高下,故近来做户之亏蚀,实出于窑工技能之卑劣,烧户之不负责以致之。而窑工有技能者,无钱钻营,亦无工可做矣!

三、将窑内一切陋规恶习取消,对窑工之工资、高帽、兜脚、匣钵、吹灰肉、使用等,应包括在柴钱之内,约每百元柴钱,增加十元上下。每号窑约柴钱六百元,每窑可增加六、七十元。每窑窑工约计十九名,约六天烧窑一次,每月能烧窑五次,计增加柴钱三、四百元,按十九名分配,每工约得工资到一、二十元。烧户雇用窑工不可以月计、年计,应论烧窑一号计工资多少,如烧窑不好,照局章随即更换。似此办法,则窑工日求改进,以维生活,则做户亦有发展之望也。

以上改革,窑工无不乐从,倘烧户或有不明了景德镇瓷业之兴衰,有此一举,想钧局自权衡为之。

兹将烧户与搭户及窑工待遇办法草拟于后,请召集大会审查修正执行之。

查景德镇窑身早年低小,火度均匀,出瓷极好,一切倒塌、黄、爽、黑及耗费,比较近年为少,而做户亦有把握。斯时景德镇繁荣,工商安定。近年窑身放大,私禁窑期,以致做户于死命,俗云:“窑身放大,景镇必败”!嗣后,窑身似以缩短为宜,并规定四十路为限,或四丈七尺长为度。

兹拟四十路满窑柴价,照旧年(二十三年)价,一同开列于后(今年窑柴便宜,闻有变更):

以上,每窑约计柴资,洋四百三十元。

兹将搭坯柴价开列于后:

续表

兹将窑工向做户索取吹灰肉数量开列于后:

以五月端阳节前及七月半前,三号窑所满之坯数量为标准。亦有做户不愿出吹灰肉及陋规者,情愿端阳节前不开工。待不需肉时,再行满坯,以省糜费,每斤肉外加酒钱十文,包子洋六分。

兹将烧窑把庄与满窑店工人向做户收取担头及筒口陋规(俗称使用)开列于后:

以上,把庄与满窑店,每号窑每人约计“使用”洋五元至六元。有专烧不做与自烧自做之分,有窑大窑小之分,有雕削、针匙满坯多少之分。

兹将满窑店大概进益开列于后:(www.xing528.com)

满窑工人向做户只收担头与筒口陋规,不收吹灰肉、高帽等费。自烧自做之窑户,不给担头与筒口陋规。每处坯房每年给洋四元,烧户每年给米洋十元。烧户每窑每年给撞火(小年过后,多家剩余的坯件凑在一窑烧成,俗称撞火窑)洋约三元

满窑工人必须年富力强,所做之工作,是挖兜脚与满坯,且挖兜脚灰尘极重,因之满窑工人多患肺病。其职位等级,有一、二、三、四、五按级推升之分。如一级亡故,即由二级推升。其等级愈高,即不工作,且因患肺病不能工作故也。

兹拟将窑工向做户索取陋规及吹灰肉、高帽、匣钵镀空(匣钵土坯,须先入窑空烧一次,俗称镀匣、镀空)等费,包括搭坯柴资之内,窑工工资由烧户按窑发给,拟给工资开列于后:

共计窑工十三名(大窑窑工十九名,小窑窑工亦应减少),每号窑工资洋二十元零二角。

满窑工人每号窑给工洋二元四角。

搭窑费用,概归烧户担任。

向例搭户应给窑工工资通年七折,约洋七十元。一并取消,归并按窑工资之内。

向例由烧户按窑给窑工菜油二斤,猪肉一斤。

烧窑乌煤,归窑工自卖,作为买菜之资或照原归窑工所得,如何办理,请付大会审查公决之。

每窑烧户给窑工酒钱九十文,亦应取消。

昨日钧局传集窑工训话,宣布不准禁窑,取消陋规,窑工在外舆论非常敬佩,佥云局长为救济景镇瓷业,解除工商痛苦而来。且取消窑禁及陋规恶习,窑工不需借钱钻营位置,对于技能,各人自当努力求进。窑工既得生活之安定,做户亦有生机之期望。又云,将来烧窑必有一番竞争,而窑好者不虑缺坯,诚恐窑坏者势必搁置。且救济景德镇瓷业,必须烧户与窑工负责任烧好窑。所有做户稍有把握,成本则易预计,售价则有标准,处此社会经济恐慌,购买力薄弱,兼之外瓷与各省制造瓷器倾销,售价如不低廉,则无人问津矣,合并附陈。

重订窑工工资开列于后:

每次窑工工资银圆三十一元二角。

兹拟窑工十三人外,满窑工人每次窑工银二十六元。因人少不敷工作,添雇一人,加工银一元二角,共计二十七元二角。今重订三十一元二角,所订工资亦甚平衡。

再乌煤,向例归窑工买菜之资,现改归窑主所有。由窑主每月给窑工每人油、盐、菜一天一元五角。每月,并满窑工人在内,只计银圆二十一元七角五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