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定义
根据印度尼西亚大学董事会2003年决议书第01号文件,董事会规定:
(一)校园生活是使用印度尼西亚大学的名称或属性在印度尼西亚大学区域内外开展的活动;
(二)印度尼西亚大学的组成人员是大学教职工、印度尼西亚大学董事会成员和印度尼西亚大学员工;
(三)印度尼西亚大学的学术共同体是印度尼西亚大学的学术人员,以及印度尼西亚大学的学生;
(四)学术人员是由印度尼西亚大学学术人员任命的员工,也是印度尼西亚大学的员工,他们在印度尼西亚大学的活动中开展教育、研究和社会服务;
(五)印度尼西亚大学的员工是印度尼西亚政府任命的公务员和印度尼西亚大学任命的雇员。
第二条 原则和目的
(一)印度尼西亚大学的在职成员必须以诚实为基础开展教学活动;
(二)董事会的规定旨在规定印度尼西亚大学每个成员的行为,以便在印度尼西亚大学内建立良好的秩序和安全的校园环境。
第三条 学术活动的行为准则
在开展学术活动过程中,教师禁止:
(一)将自己置于利益冲突的位置;
(二)欺诈行为;
(三)给予或接受贿赂,并抄袭别人的学术内容。
第四条 印度尼西亚大学教师禁止条例
(一)未经许可,禁止私自访问、处置、销毁他人的信息、材料或者财产;
(二)未经许可,禁止私自访问、处置、隐藏或损坏图书馆和其他技术实施单位的记录、文件或学术资料;
(三)禁止泄露保密事项;
(四)未经许可,不能私自使用教育系统、网站或者教学软件;
(五)禁止做出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举止。
第五条 印度尼西亚大学教师遵循准则:
(一)在研究、教育教学和知识应用方面取得最佳成果;
(二)坚持科学客观性,在专业领域开展研究、教育教学和知识应用;
(三)积极参与实现大学使命的美好愿景;
(四)在学术自由中保持一致性和负责任的态度。
第六条 非学术活动中的行为准则
印度尼西亚大学的全体成员禁止:
(一)破坏印度尼西亚大学的公共财产;
(二)滥用或抵押印度尼西亚大学的财产;(www.xing528.com)
(三)滥用技术、信息系统,包括属于印度尼西亚大学的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 印度尼西亚大学的全体成员禁止条例一
(一)非法更改印度尼西亚大学全体人员的官方书面信息;
(二)提供虚假证言。
第八条 印度尼西亚大学的全体成员禁止条例二
(一)售卖和购买酒类;
(二)生产、销售、分发、拥有和使用非法药物或麻醉品;
(三)做或尝试做致使他人受伤的事情;
(四)携带锋利的武器、枪支或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内其他人的行为;
(五)使用危险有毒物质,违反相应的法规;
(六)制作或散发关于火灾、爆炸、犯罪或其他的错误报告或信息;
(七)凌辱和其他威胁他人的行为;
(八)扰乱印度尼西亚大学的秩序与活动;
(九)基于宗教、种族、性别、性取向、政治倾向和身体残疾歧视他人;
(十)犯下不道德的行为和性骚扰行为。
第九条 制裁规定
(一)违反董事会规定受到制裁惩罚。
(二)第(一)项所述的制裁类型可采取以下形式:
1.口头或书面警告;
2.罚款;
3.承担相应的义务和所有损失;
4.禁止参加印度尼西亚大学的学术活动;
5.撤销在印度尼西亚大学的所有职位。
第十条 取消相关的条例
随着该董事会规定的生效,以下内容不再有效:
(一)印度尼西亚大学1996年第1号文件《关于调整〈印度尼西亚大学校园生活行为守则〉的决定》;
(二)印度尼西亚大学校长第098/SK/R/UI/1998号文件《关于执行〈印度尼西亚大学校园生活行为守则〉的决定》;
(三)印度尼西亚大学董事会2004年第005/SK/MWA-UI/2004号文件《关于〈印度尼西亚大学校园生活的行为守则〉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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