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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钢结构施工技术外围护系统验收

时间:2026-01-26 理论教育 小霍霍 版权反馈
【摘要】:1.外围护系统质量验收外围护系统质量验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① 施工图或竣工图、性能报告、试验报告、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1.外围护系统质量验收

外围护系统质量验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① 施工图或竣工图、性能报告、试验报告、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② 外围护部品和配套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

③ 施工安装记录。

④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⑤ 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文件、工作记录和工程变更记录。

外围护系统应在验收前完成下列性能的试验和测试:

① 抗压性能、层间变形性能、耐撞击性能、耐火极限等实验室检测。

② 连接件材性、锚栓拉拔强度等检测。

2.外围护系统现场试验和测试

外围护系统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下列现场试验和测试:

① 饰面砖(板)的黏结强度测试。

② 墙板接缝及外门窗安装部位的现场淋水试验。

③ 现场隔声测试。

④ 现场传热系数测试。

3.外围护部品隐蔽项目的现场验收

外围护部品应完成下列隐蔽项目的现场验收:

① 预埋件。

② 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③ 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构造节点。

④ 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⑤ 防雷装置。

⑥ 防火构造。

4.外围护系统检验批划分

外围护系统的分部分项划分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围护部品每 1 000 m2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 000 m2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② 每个检验批每100 m2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③ 对于异形、多专业综合或有特殊要求的外围护部品,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未做出规定时,检验批的划分可根据外围护部品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外围护部品的工程规模,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5.外围护系统的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

外围护系统的保温和隔热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② 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③ 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 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④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2)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

②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②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 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

⑤ 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6.外围护系统门窗工程、涂饰工程质量验收

外围护系统的门窗工程、涂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1)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https://www.xing528.com)

①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②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③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④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⑤ 施工记录。

(2)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①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②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3)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① 预埋件和锚固件。

②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4)涂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① 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②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③ 施工记录。

7.蒸压加气混凝土外墙板质量验收

外墙板结构尺寸和位置的偏差不应超过表3-14 的规定。

表3-14 墙板结构尺寸和位置允许偏差

图示

8.木骨架组合外墙系统质量验收

木骨架组合外墙系统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木骨架组合墙体墙面应平整,不应有裂纹、裂缝。墙面不平整度不应大于3 mm。

② 木骨架组合墙体墙面板密封应完整、严实,不应开裂。

③ 木骨架组合墙体应垂直,竖向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 mm;水平方向偏差不应大于5 mm。

9.幕墙工程质量验收

(1)玻璃幕墙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幕墙工程的竣工图或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变更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

② 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附件及紧固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③ 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黏结性试验报告。

④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⑤ 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检测报告及其他设计要求的性能检测报告。

⑥ 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⑦ 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⑧ 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⑨ 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⑩ 张拉杆索体系预拉力张拉记录。

⑪ 淋水试验记录。

⑫ 其他质量保证资料。

(2)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应进行观感检验和抽样检验,并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每幅玻璃幕墙均应检验。

①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玻璃幕墙工程每500~1 000 m2 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 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 m2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 m2

②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③ 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的规模,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1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记录应符合表3-15 的规定:

表3-15 屋面工程验收资料和记录

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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