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给水系统及室内消火栓系统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消防给水系统及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设计、施工、监理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应投入使用。
(2)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文件、竣工资料。
②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调试报告。
③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④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⑤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⑥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
2.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① 图样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② 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③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④ 工程设备、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⑤ 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⑥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⑦ 系统非设计满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⑧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⑨ 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⑩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⑪ 净化空调的洁净度测试记录。
⑫ 新技术应用论证资料。
(2)通风与空调工程各系统的观感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风管表面应平整、无破损,接管应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设备或调节装置的连接处不应有接管不到位、强扭连接等缺陷。
② 各类阀门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调节应灵活,操作应方便。
③ 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应一致,安装位置应正确。风口的可调节构件动作应正常。(www.xing528.com)
④ 制冷及水管系统的管道、阀门及仪表安装位置应正确,系统不应有渗漏。
⑤ 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⑥ 除尘器、积尘室安装应牢固,接口应严密。
⑦ 制冷机、水泵、通风机、风机盘管机组等设备的安装应正确牢固;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组装应正确,接缝应严密;室外表面不应有渗漏。
⑧ 风管、部件、管道及支架的油漆应均匀,不应有透底返锈现象,油漆颜色与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
⑨ 绝热层材质、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不应有破损和脱落现象;室外防潮层或保护壳应平整、无损坏,且应顺水流方向搭接,不应有渗漏。
⑩ 消声器安装方向应正确,外表面应平整、无损坏。
⑪ 风管、管道的软性接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管应正确牢固,不应有强扭。
⑫ 测试孔开孔位置应正确,不应有遗漏。
⑬ 多联空调机组系统的室内、室外机组安装位置应正确,送、回风不应存在短路回流的现象。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3.火警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火警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系统中下列装置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和功能等应进行验收:
① 火灾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显示器等)。
②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模块、消防电动装置、消火栓按钮等设备)。
③ 自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自动喷水、气体、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④ 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
⑤ 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控制装置。
⑥ 电动防火门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装置。
⑦ 消防电梯和非消防电梯的回降控制装置。
⑧ 火灾警报装置。
⑨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⑩ 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控制装置。
⑪ 电动阀控制装置。
⑫ 消防联网通信。
⑬ 系统内的其他消防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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