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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维稳工作成果

时间:2023-10-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区委维稳办先后制定《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方案》《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实施意见》《信访稳定工作考核办法》《听证制度》等规范性工作制度29个。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命名为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区。

宝鸡市渭滨区维稳工作成果

一、落实维稳责任

1999年2月,区委、政府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党政第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当年,区委、政府将稳维工作纳入社会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签订维稳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2004年,区、乡(镇)村各级和公、检、法机关强化矛盾纠纷管辖、领导包案、过错责任追究、跟踪督办、个案回访等制度;建立紧急突发重大事件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和处置预案制度,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

二、排查矛盾纠纷

1991~1999年,渭滨区围绕稳定农村、稳定企业、稳定宗教的工作重点,区、乡、村联动,排查处置了上千件社会矛盾和纠纷。2004年,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55起,成功调处436起,调处成功率96%,化解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群体性矛盾隐患13起,解决可能引发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25起。2006年,对6个乡(镇)、5个街道办的信访、维稳、综治、司法、安监等部门工作力量进行整合,建立镇(乡)、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在161个村、社区组建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站。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卡造册,实现规范管理。区委维稳办先后制定《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方案》《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实施意见》《信访稳定工作考核办法》《听证制度》等规范性工作制度29个。排查调处工作突出了整体协调、分级调处、重点包抓、化解销号、督查督办、通报反馈等6个工作方面长效机制建设。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命名为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区。2009年,制定《渭滨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开展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百日整治、信访积案化解、创建 “三无”县区等活动,大部分影响稳定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但仍有八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由于职责权限和财力方面的限制,上报市委维稳办协调解决。至2010年,连续5年完成 “一控制四下降”目标任务,其中进京非正常上访、赴省群访连续3年实现“零”发生。(www.xing528.com)

三、处置突发事件

1996年,区委成立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领导小组,制定《预防和处置紧急治安事件预案》,采取查清事实,对症下药,疏导为主方法,先后妥善处理了“3.13”特大交通事故农村土地征用、医患纠纷等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把可能引发群体越级上访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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